作者:凌宸 | 评论(1) | 标签:所见所闻

导论

2012年春节,四川彭州通济镇村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中,发现罕见乌木,长达34米,价值数百万。通济镇政府称,吴高亮发现的乌木属于国有财产,并派警察、城管到吴高亮家中,劝说其放弃乌木。2月20日,乌木全部被运到通济镇车站。而政府承诺给吴高亮的奖励没有下文。

吴高亮不识抬举

一段乌木何以引发官民纠纷?首先就来看看乌木为何物。据百度百科介绍,乌木也称阴沉木,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乃由古树埋入河床底部,经由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故又称“炭化木”。历代都把乌木用作辟邪之物,制作的工艺品、佛像、护身符挂件。古人云:“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

半方乌木胜过财宝一箱,如此珍贵物品不引发产权纠纷,就不是中国社会。不错,东西是在吴高亮自家的承包地里发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东西就归属吴高亮,难道别家小孩跑到吴高亮承包地里玩耍,也是吴高亮家的吗?难道别家的黄牛跑到吴高亮的农田里,也成为吴高亮家的吗?如此无赖逻辑简直太不要脸,稍有人性的人都不屑一驳。当地官员宽宏大量地表示只要把乌木交给政府,不但不追究私采滥挖的事,而且还考虑给一点的奖励,没想到好言劝说不成,吴高亮居然发动亲朋好友试图与政府对抗,事态一度失控,险些酝成严重突发事件,导致镇政府派出了警察、城管,还准备好了120救护车,提心吊胆如临大敌,实在是太不识抬举了。

商鞅变法用心良苦

不错,有网友讽刺,“一块木头,没那么值钱时,农民可以拿回家当柴烧;值钱了,政府说,这是国家的。”然而这有什么问题?这不正好说明政府恩泽宽广,惠益四方吗?值钱的木头先不说,不值钱的木头难道就不是国家的吗?农民未经许可擅自拿回家,政府不追究,不彻查,正说明政府时时替人民群众着想,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心为人民服务,如果是在封建社会,你去皇家的园林拿块木头试试?不把你砍头才怪。而且——谈到这点我都有些羞愧——就连资本主义的头牌帝国美国,寡头头子肯尼迪不也有“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的见识吗?连穷凶极恶的资本家都尚有如此觉悟,难道根红苗正的社会主义公民还比不上?

是的,我们国家的产权制定还不完善,还有很多有争议的地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一点我们承认。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吴高亮田里的乌木一定是属于国家的,但是,1978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特意加了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发现乌木的责任田是吴高亮承包,但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属于国家吗?地里发现的东西,不就是国家的吗?乌木正是地里发现的东西,不就是属于国家的吗?如此清晰严谨的逻辑推断,还有什么值得狡辩的呢?还有什么值得争来争去的吗?

强调乌木属于国家,这绝不是什么“与民争利”的问题,绝不是“劫贫济富“的问题,试问堂堂国家政府,怎么可能和一个农民去争利?政府随便从牙缝里掉点肉渣,随便从钱袋里漏掉银屑,就可把你们这些屁民淹死砸死。区区一根乌木,再怎么价值数百万,在财大气粗的政府眼里,连腿上的一根寒毛都算不上,怎么会看在眼里,想在心上,时时刻刻谋在脑里?政府之所以如此看重这根乌木,要和一个农民锱铢必较,其实深藏着一番济世安民匡时救弊的良苦用心。

听说过商鞅变法没有?商鞅在变法前,为了使取信于民,达到令出必行的目的。特意找了一根三丈之木立在都市南门,说只要能搬到北门去,赏十金,后见人们不信,又提高到五十金。围观人群中有人大胆一试,五十金便收入囊中,此热点新闻事件在秦国迅速众口相传,商鞅之信即刻遍告天下,有此民意基础,商鞅之变法才可施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你也应该明白,吴高亮家中的这段乌木,不就是二千年前南门立着的那根三丈之木吗?政府斤斤计较势在必得这颗乌木,不也就是在为人民垂范法治精神吗?不也正在做着取信于民的事吗?中国政府为了法律的建设,法治的普及,法理的传播,连两千多年前的招术都抄袭过来,还不用心良苦吗?还不苦心孤诣吗?还不殚精竭虑吗?还不煞费苦心吗?然而这么多糊涂蛋不但不识政府良苦用心,反而对不辞辛劳宵旰图治的政府干部泼口大骂,说他们贪赃枉法利欲熏心,官商勾结图谋不轨,本大爷今天气愤不过,索性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和大家理论一番。

中国国情启示录

大人坐庄,幕僚施计,打手出场,实乃党国三位一体发财经,上下裹同致富术,极权社会之情形,就是权无制约,令无监查,大贪小污飞扬跋扈,肆无忌惮,视百姓为刍狗,视国产为私财,只图自己升官发财,何顾百姓民生艰辛。社会污浊不堪,黔首困苦异常。其官场文化龌龊透顶,却又自成一体:恶人进阶,良人受压,为中国特色。其体制多为逆向淘汰,以求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上下勾结,左右协力,以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攻伐异已,铲除良知,方便蚕食天下,倾吞民膏,供其盛世豪宴享乐,并移民欧美,拿社会主义钱财过资本主义生活,谓之共产主义真谛。

如此异形社会,必意识混乱,正道沧桑;如此怪胎阶层,必荼毒民众,祸害中华。利益集团垄断所有生产、生活资源,从户籍、就业、升职、医疗、社保、金融乃至打酱油都筑成党国特色,畸形平台,形成无他项选择的逼仄空间,生存范围,活动于其中的智识阶层必被收买、同化,惟有区别,也无非是或主动卖身求荣,或被迫苟且偷生。敢有异议便斩杀、流放,叫你禁声无语,沉默是金。于是,常惊见专家言论,教授金句,谄媚其主于上,凶神恶煞于下,耸动天下,拜服众生,可谓无耻无边界,厚颜厚过天。

且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其体制之恶毒,不独在于杀人洗脑,毁家拆园,而更在于制造全民陪葬的体制,人皆为帮凶的现实,使其上下同质,众生为一,彼此手上皆沾弱者及无辜者鲜血,从此相与不可分离。独裁化生为人间面谱,暴政附身于公民个体,控制肉身,奴役灵魂,是谓恐怖之极。利益集团手握不可一世之权力,利用党见政策,法规法律,通过教育、宣传、舆论、文化进行意识形态统战,通过经济、房产、税收、名利进行道德人格收买,通过迫害、酷刑、牢狱、暴力进行心智恐吓,再精心规划利益生物链条,权力食物谱系,使全民皆在彀中,方便打理。

看今日之天下,所谓持续发展,就是持续搜刮你的钱财,以便他们的发展;所谓以人为本,便是以人为单位进行压榨盘剥,以供他们累积资本。所谓维权,只限维护政权,不是维你少数人的人权;所谓法律,是令政权的迫害得以名正言顺,有法理依据,而非让你的冤诉得以昭张和赔偿。如严樱君所论,保障你的宪法,可以恣意扭曲;打压你的恶法,可以层出不穷。有否理据冤情,是次要;你低调屈服,捍卫政权之无瑕,才是绝对。在祖国眼里,认真要求上诉,就是挑战定调、企图推翻既有结论,不是履行应有的民权,而是大逆不道、欺君犯上。如此看达通透中国国情,也便明白声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制度下,种种冤假错案何以频频发生,诸种丧尽天良、暴戾恣睢之事何以源源不穷。

结语

所以,吴高亮之乌木现象,产权风波,争执得再热闹,其实一语即可敲定:1949后的中国社会,所谓国有,即是党有,党有,即是党委书记有。吴高亮这样一个小小农民,连这一点都不明白,居然还妄图与政府争利,与大人夺食,今天没被抓进牢里去,四川当地的官员真是难得一见的清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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