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宝应事件”研究

  一、扬州地委、江苏省委把宝应的灾难定性为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宝应县位于江苏省中部、淮河下游,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境内土壤肥沃、水域广阔、气候温和湿润,素称“鱼米之乡”。在三年困难时期,宝应县发生了严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情况。

  原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回忆说:“从1959年冬到1960年4月,该县先后死亡35391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2%。在这些死亡人口中,除一部分属于正常死亡,绝大多数是因为缺粮而饿死的。解放后多年没有出现的弃婴现象也出现了,而且为数不少。宝应城内拾到的弃婴就有927名,其中死婴153名。”他严肃地指出:宝应的惨剧,“是由于‘大跃进’中那套‘左’的错误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是“惨痛而又深刻的教训”。

  最早对“宝应事件”作出正确结论的是中共扬州地委。1960年7月15日,中共扬州地委向省委提交了《关于宝应县发生严重人口死亡事件的报告》。《报告》指出:“去冬今春,宝应县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人口死亡、生病、外流和弃婴事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遭到严重破坏,有些地方一度处于无人生产的状态;党内外思想一度处于混乱,对党的方针、政策发生严重怀疑。”《报告》认为:宝应县发生的问题,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报告》检讨了发生这一政治事件的错误和教训,并表示地委在这一事件中“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负有严重责任”。

  8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批转了扬州地委关于宝应事件的报告,明确指出:“宝应事件,主要是由于以宝应县委第一书记徐向东为首的几个主要领导成员,政治上、思想上蜕化变质所造成的恶果。他们漠视人民的疾苦,对上欺骗、蒙混、敷衍,不说真话,对干部和群众压抑、打击,而且发展到严重的违背党的政策和违法乱纪的地步。”“省委认为,宝应事件不仅对扬州地区党的各级组织,而且对全省党的各级组织都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全党必须认真地从宝应事件中吸取教训。”

  江苏省委要求:“全省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认真地进行一次讨论,从而深刻地吸取教训,使江苏全党的政治思想水平大大地提高一步。”

  二、“宝应事件”发生的原因

  “宝应事件”是原县委主要负责人大刮浮夸风的必然恶果。宝应县的浮夸风始于1958年2月。1957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简称为《40条》)。它提出了第一个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其中规定: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粮食平均亩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多斤;在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在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

  宝应县地处淮河以南地区,按照《40条》的规定,应以12年时间争取亩产达到800斤。1958年2月,宝应县委作出了《关于实现800斤,五年实现40条的决议(草案)》,提出要下定决心,苦干三年,“提前实现800斤,苦干五年,基本实现‘40条’”。《决议》提出:“运河以东里下河地区(100多万亩),今年赶上江南,明年800斤;运河以西(50万亩),今年赶上河东,明年赶上江南,后年800斤。”

  根据这一目标,《决议》把原订1957年生产5.4亿斤粮食的计划提高到9亿斤,比原计划上升66.6%。为了增加粮食产量,又把计划完成的水利工程土方任务由1500万方增加到6000万方;生猪饲养从现有的99000多头达到年产54万头,1960年发展到150万头;耕牛1958年增加6000头,1960年发展到35000头;积肥由原计划的4.5亿担增加到7亿担。[5]1958年6月20日,扬州地区在兴化县召开了水稻工作现场会,推广兴化贯彻“总路线”、争创水稻产量双千斤的做法。会议结束后,宝应县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宝应县必须今年基本完成《40条》的任务,明年全部完成。具体指标是:全县总的口号是双千斤,包括湖西在内,里下河地区不能少于3000斤。17月份,县委提出的粮食增产指标高到了顶点:1958年计划产量22亿斤,1959年全县麦子亩产1万斤,水稻产量待秋收再确定,全县全年粮食产量应达到135亿斤,超过全扬州专区的产量。

  1958年8月,宝应县委召开了以立大志、鼓大劲、力争上游、夺冠军、放卫星为主要内容的万人大会。会后,原县委主要负责人提出了一整套工作方法,他要求:搞群众运动,特别要掌握一个“大”字,“大”字要体现在“万”字上。具体办法:一是大检查,二是大评比,三是大加码,四是大辩论、大字报,五是大搞试验田,六是大搞现场会议,七是大搞火箭组,它相当于战争时期的敢死队,全县要组织五六千个火箭组,各乡要有200个左右。

  1958年9月,江苏省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达到了高潮。截止9月22日,全省已建成1140个公社。扬州地区已建成163个公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8%。[7]宝应县在9月11日建立了第一个人民公社——黄浦人民公社。全县在12天内组建了26个公社,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同月,组建了3825个公共食堂,1个民兵师、29个民兵团,有民兵257415名。实行“三统”(统一计划、统一收支、统一分配)、“三化”(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五大调动”(在骨干、劳力、土地、粮食、物资五个方面统一调拨)。

  宝应县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使早已刮起来的浮夸风火上加油。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宝应县有1万多劳动力被投入大炼钢铁。这批人员多被扬州地区抽调到六合县组建江苏省的一个10万人钢铁生产基地。为完成一个跨县级的大型水利工程,宝应县要有7万人上堤。另外,农田水利工程要在1959年5月1日前完成4.6亿土方。于是规定元旦前要有91个晴天出动,9月动员8万人干7天,10月动员10万人干27天,11~12月动员13.5万人干54天,1959年1月动员13.5万人干30天,1959年2~4月动员14.5万人干70天。

  大量劳动力被抽调,使1958年的秋收秋种受到了很大影响。1958年11月,宝应县召开了40多天的四级干部大会,原县委主要负责人向会议作了四次工作报告:《政治挂帅,不断革命,高举红旗,高速前进》,《为明年更大跃进扫清一切障碍——在“比宝”大会上的讲话》,《站在最前线,坚决与白旗斗争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在插总路线红旗,拔陈耀芝白旗大会上的讲话》,《立大志,鼓大劲,迎头赶上,力争全国第一名——关于1959年工作报告》。这些报告,不仅全盘肯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瞎折腾,而且再次鼓吹高消费、吃饭不要钱等空想主义、平均主义的做法。报告提出:“所谓‘公’,就是彻底消灭私有制尾巴,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全县吃饭不要钱,马上穿衣、住房子、坐车子都不要钱。每人发一点钞票调剂调剂,会抽烟的人抽抽烟,不会抽烟的买点糖吃吃,有些人不会抽烟又不喜欢吃糖,买些东西玩玩。”“……衣、食、住、行都不花钱,以后逐步扩大到一个人从小到大到老一直不花钱。……现在还有些人在钱上想点子,共产主义就不要钱,因为有钱就有剥削,共产主义就靠劳动生活。劳动能改造社会,劳动能创造一切。”“大跃进”的瞎折腾,使宝应县在1959年1月开始出现粮食短缺、生活困难的情况。许多公共食堂被迫吃种子粮、断粮停办。

  从3月份各个公社向县委上报的关于食堂生活情况的统计中,尽管问题严重的程度不一,但可以看出社员生活困难的情况正日益恶化。

  3月份县委办公室印发的一份《内部资料》中报告:“汜水公社郎儿大队,从春节到现在死掉29人,其中只有6人因病死的,其余都是牵涉到生活问题。除此,生产也停顿,无人搞,每天到外去拾茨菇、萝卜等有980多人,无证明过江南48人,到徐州8人,过宝应湖西的13人,挑木匠担子外出的4人,生病睡在家里的有65人,产妇12人。”这种《内部资料》共有8期,比较全面地记录了1959年1~3月各公社上报给县委的关于社员生活困难的情况。

  宝应县人口非正常患病、外流、死亡的现象,早在1959年初就已经出现,县委不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继续大刮浮夸风,对农民实行高额征购,导致饥荒和更大面积、更大规模的人口死亡。1959年3月,宝应县委召开了有5370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会议提出要“持续跃进”,并制定出全县1959年的粮食生产规划:包产指标12亿斤,比1958年增加46.34%;保证指标16亿斤,比1958年增加95.2%;争取指标20亿斤,比1958年增加104.4%。全县粮食征购包干任务2.5~2.7亿斤,争取3亿斤。为了保证粮食产量和征购任务的完成,在生产组织和领导方法上,“事事鸣放辩论,层层现场示范,天天进行检查,处处组织评比,广泛组织突击队、火箭队”,“开展猛虎下山月运动”。会议确定全县1959年的口号是“三麦夺冠军,水稻放卫星,全民保元帅,全面大跃进”[11]。1959年8月,当时的县委主要负责人徐向东撰写了一篇题为《“宝地”定要胜天堂》的文章,提出了“横扫右倾,大鼓干劲,高举红旗,奋勇前进”的口号。他将该文提交县委常委会审查讨论后,由宝应县委书记处于1959年8月下发全县各级,要求通过对这篇文章的学习讨论,学习和领会关于鼓干劲、反右倾的精神,“在思想认识一致的基础上,达到行动上的统一,集中全力来抓紧当前八、九两个月时机,掀起全党全民的增产节约运动的新高潮”。不久以后,他又把1960年的工作任务概括为“三亿两超一冠军,定要宝地胜天堂”。所谓“三亿”即农业、工业、副业总产值各达到1亿元;“两超”即工业超农业、副业超工业;“一冠军”即家禽家畜饲养数夺取全省冠军。吹牛归吹牛,实际情况是严峻的,宝应县的农业生产已经陷入了崩溃的境地。1959~1960年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各项指标都明显下降。

  尽管宝应县已经出现了粮食大幅度减产的情况,但是1958、1959年县委向地委、省委上报产量的时候,还是连续两年以比实际产量高出一倍甚至六倍多的数字欺骗地委、省委。

  1959年全县的粮食产量只有3.1875亿斤,而县委上报的粮食产量是20亿斤,粮食征购数是2.8亿斤,这个任务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完成的。1959年下半年,为了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原县委主要负责人以“反右倾”为大棒,对有不同意见的干部进行排挤打击。柳堡公社党委书记刘庆元、农场场长唐友富因说过“59年不是大跃进,是后退”,“完成任务后,社员没有东西分配”,“公社汇报的数字全是假的”,“人民公社搞糟了,大跃进是假的”等,被在全县范围内揭发批判。经扬州地委核实,“从1958年12月以来,全县被处分、停职检查和‘靠边休息’的部委科长、公社党委正副书记以上的干部就有45名”。

  这些组织措施造成的严重后果是粮食问题被上升为政治问题,成为“白旗”、“右倾”的标准,使各级干部包括县委常委在内因怕戴上“右倾”的帽子而不敢讲出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1959年10月,宝应县已出现大范围非正常死亡、生病、外流的现象。11月普遍断粮,死亡人口逐月增加。县委却把基层反映的人口死亡现象归结为富裕中农向党进攻,要求下面“顶住头皮”,甚至提出宝应县人口正常死亡率应为百分之一点几,每年应死1万多人,所以,已经出现的人口死亡现象属于正常现象。

  为了完成1959年秋季的粮食征购任务,原县委主要负责人提出了“先完成任务,后检查政策”的口号,在“社员口粮留得过少,甚至连种子也普遍卖掉了”的情况下,仍然在全县范围内大反“瞒产私分”。他根据个别人的假报告,认定每个社员家里至少有三五十斤粮,推算出全县仍有好几千万斤粮食,坚决要把这三五十斤粮食抠出来,下决心完成征购任务。于是就出现了拼命搜刮农民的粮食,把他们家中最后一点活命粮也拿走的情况。在征购过程中,不少地方强行搜查、扣押群众、逼死人命。某县委常委、副县长在芦村公社带领“全社30多个生产队普遍进行了大搜查,把集体留的种子和社员家里的十几斤粮食,甚至一二斤芝麻,二三斤葵花子都搜了去”。另据5个生产队的调查,“在95名大队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30人,吊、捆、打过社员的23人,被打社员170人,逼死人命的8人,共逼死23人”。

  据1960年5月扬州地委工作组对獐狮荡公社朱联大队的调查统计,该大队原有人口1440人,1958年单产461斤,总产1406229斤,完成国家征购粮600116斤,占总产的42.7%,人均拥有粮食559.8斤。1959年单产233斤,总产565858斤,比1958年减产84万斤,减产幅度超过50%,1959年实际完成征购任务264240斤,占总产量的46.7%,人均拥有粮食209斤。朱联大队1959年10月就没有粮食分给社员,在春节前近70天的时间内,社员就靠分点茨菇,自己割青菜、野草等维持生活。该大队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共死亡145人,占原有人口的10%。

  该公社鲁垛大队跃庄小队一个叫朱步清的社员对工作组说:“去年(1959年)本小队产量实收280多斤,公家还按包产500多斤征购,结果口粮不够了,饿死了31个人。”

  12月5日,宝应县委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县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除了严厉批评没有完成征购任务的社队外,仍然坚持1959年的“2.8亿斤,必须要完成,必须保证”。1960年1月,扬州地区粮食局长朱立树发现并向地委反映了宝应县缺粮、断粮的情况。地委非常重视,计划给宝应县增加供应2600万斤统销粮。原县委主要负责人还认为这是地委对他不信任,坚决表示不要粮食。后来虽然勉强接受,却还说“拿这些粮食去做工作,做好工作以后再上缴”,使得地委下拨的这批统销粮迟迟没有分发,1月份实际供应给社员的口粮只有106万斤,每人平均只有二三斤。

  1960年2月,省委、地委派出了100多人的工作组,深入宝应县各乡帮助工作,结果他们纷纷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3月中旬,参加工作组的省公安厅宋超同志在帮助黄塍公社整风整社的过程中,发现并向省委揭发了宝应县存在严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生病、外流的情况。这个公社仅1959年12月至1960年3月就死亡1672人,生病的达3527人。县委主要负责人则以“情况有出入”蒙骗省委。直到1960年5月初,中共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到扬州来严加督促”,“宝应事件”才被揭开盖子。

  三、江苏省委实事求是的方针使宝应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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