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区别于以往宗教社会学研究通过访谈已皈依基督教的欧美中国留学生来重建他们信仰转换的论述,并探讨这一转换的理由,本文的田野调查个案深描了一个居住在香港基督教社区里的基本上是非基督徒的内地留学生群体与基督教组织和人员互动的动态过程。这一动态过程展示了在被积极传教的情况下,这群内地留学生如何做出了有限地接受或拒绝宗教影响的反应,在这些反应背后有着复杂多样的个人理由。了解这些个人理由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并且透过这些个人理由审视香港—内地这一特殊的地缘与社会脉络,发掘这个个案与其他个案相比的“另类性”,有助于更进一步地理解留学生们在不同社会情境下所做出的信仰选择背后的理性考量。

  【关键词】香港 基督教 留学生 宗教

  一、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到海外留学,而他们留学生涯中的宗教经历近年来也越来越受到媒体和学术界的关注。不少报道都指出,许多留学欧美国家的中国留学生皈依了基督教(金鑫,2005;唐黎标,2006)。学界对这一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讨论这些留学生在异国他乡选择皈依基督教的各种原因(Wang, 2004; Yang, 1998, 1999;华桦, 2009)。在这些论述中,基督教作为部分欧美国家的主流宗教,被设置为不言而喻的促使信仰转换的大背景。在这一背景之下,作为一类移民群体,中国留学生的宗教选择被解读成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信仰转换的问题,而且是移民跨国跨文化的文化适应与认同重构的问题。杨凤岗的理论建设在这方面尤其突出,他认为传统的研究个体信仰转换的范式(Individualistic Approach)不足以解释当代大量中国移民在美国皈依基督教这一现象,进而提议采用更为制度化的方式(Institutional Approach)来探讨造成这一大规模信仰转换现象背后更为宏观的因素,譬如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变迁,以及美国制度化吸纳华人移民的基督教组织机构(Yang, 1998)。中美之间的文化差异、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后巨大的社会文化变迁和美国社会的基督教化,为跨国移民的信仰转换埋下了伏笔。

  在与中国内地一水之隔的香港地区,基督教也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根据香港政府2009年的统计数据,在香港700多万人口中,佛教徒与道教徒人数最多,基督徒紧随其后,约为67万人(《香港便览》, 2009)。在地方政治中,基督教一直对港英政府乃至回归后的特区政府保持一定的影响力(Leung and Chan, 2003)。它被认为是“中产阶级的”和“亲民主”的宗教,并且在地方选举和政治抗议的活动中拥有巨大的影响力(Chan & Leung, 2000)。在国家政治的层面上,香港扮演着国际基督教组织向中国内地进行传教的基地的角色,同时也成为北京和梵蒂冈之间对话的中间人(Leung, 1997)。除此之外,香港基督教团体也为本土社会福利供应做出许多贡献。20世纪90年代以前,全港有一半社会福利工作由基督教会办理,将近四分之一的病床由教会开设的医院提供,44%的学生就读于教会开办的学校(郭乃弘,1990)。基督教在学校教育方面的影响力在回归后延续至今。以初级中学教育为例,目前全港共有286个基督新教教会初中,和185个天主教教会初中,两者相加总计占香港地区总初中学校数量的45%(香港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2011)。在这些教会学校就读的中学生,圣经阅读课是他们必修的课程之一。但实际上,他们的家庭很多并未皈依基督教,只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希望子女能够在这些资源丰富、装备齐全的学校中获得高品质的精英教育,以延续其家庭中产阶级的社会地位 (Cheng, 2004; Tan, 1997)。在大学教育层面,虽然课程设置和大学管理基本都已世俗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督教在这些机构丧失了影响力。①几乎所有大学都有校职员和学生的团契组织(Fellowship Groups),它们经常组织各种联谊活动。这些活动一方面服务于正式的成员,另一方面也试图吸收新来者。近年来,随着香港政府和各大学向内地实行教育开放政策,越来越多的内地学生来到香港接受高等教育。不可避免的,这些内地留学生会在香港社会的许多地方邂逅基督教组织及其信众,包括在校园里。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者,笔者曾经无意识地参与到校园基督徒的团契活动中。②与笔者同时参加活动的内地学生中,有个别已经皈依了基督教,并且成为新的传教者,积极地向更多新来的内地学生传播福音。在笔者的访谈中,不少内地留学生发现,在他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与信仰基督教的人士接触频率非常高,并经常成为对方传教的对象。本文的研究即聚焦于一群新抵香港的居住在一个基督教社区里的内地留学生,通过人类学田野调查考察他们和基督教社区组织和人员之间的互动。在这一过程中,笔者尝试探究他们是如何认识和理解基督教的,又是怎样回应宗教组织和人员的宗教宣传,以及这些回应背后的缘由。

  二、 当代中国留学生与基督教

  目前关于当代中国留学生宗教选择的研究主要讨论他们选择皈依基督教的各种原因。杨凤岗等人的研究并没有将留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移民群体来考察,但却揭示了作为整体的华人移民(包括留学生)如何在美国社会中转变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这些研究指出,移民信仰的转变通常是在广阔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实现的(Ebaugh, 2003; Chen, 2002, 2006; Yang & Ebaugh, 2001)。以中国大陆移民为例,杨凤岗认为他们放弃传统文化和宗教理念,转而信仰基督新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中国社会的文化变迁,尤其是“五四”至“文革”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的失落,使西方宗教的渗透成为可能;第二,儒家文化与基督教文化在价值观上具有相似的保守性;第三,移民居留和适应美国主人社会的需要。就最后一点来说,杨认为华人移民的信仰变化实际上可以视作他们移居和融入新社会的一种文化策略和手段(Yang, 1998, 1999)。也有学者指出,基督教会为移民提供的社会福利和帮助对吸引他们加入教会有很大的作用(Cadge & Ecklund, 2006)。汪昱廷对两个美国大学中中国留学生信教情况的专门研究则指出,试图吸纳留学生的教会组织所做的努力在促使他们转换信仰上发挥着首要的作用(Wang, 2004)。华桦对巴黎华人留学生基督教组织和教徒的研究更进一步指出,人际关系影响着他们接触、参与和信仰基督教的整个过程,而宗教组织和教徒也正是凭借这些私人的人际网络来传教。对于身在异国他乡的留学生来说,同为华人身份的教徒给予他们的关心爱护,教会内人人平等和互相关心的氛围,都对他们有很大的吸引力(华桦, 2009)。在这些研究中,信仰转换被视为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留学生们和更大众化的移民在其中衡量收益与损失。华桦明确地指出,部分留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是为了某种现实的需求,因而是相当功利主义的(华桦, 2009)。

  以上研究揭示了促成许多中国留学生在异国他乡转换信仰的制度化的背景因素,试图吸纳这些留学生的宗教组织和教徒所作的努力,以及这一信仰转化过程作为理性选择的本质。然而这些研究方向却也不得不使人怀疑:难道在跨文化适应的过程中,在宗教组织的宣传下,所有留学生都信教了?答案显然不是。但为什么听不到那些同样身处基督教作为社会主流宗教的欧美国家却没有信教的留学生们的声音?

  华桦的研究也许是难得一见的例外。她在文章的结尾处也报告了她对一些从未去过教会,也跟华人教徒没有个人关系的巴黎留学生的访谈。她发现这些人当中许多是公费留学生,而去教会并和华人教徒有较多个人关系的多是自费留学生。相比于后者,前者大多没有财政等方面的生活压力,而一心放在学业上。他们在出国前就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和规划,并需要定期向大使馆教育处报告。他们的学业压力限制了他们与非学业领域的其他人的交往,教会不是他们生活所需,也自然被排除在他们的人际圈子之外(华桦, 2009)。而在更广的层面上,一些关于移民在主人社会(Host Society)③进行宗教选择的研究也发现,转换信仰主人社会的宗教并非移民在跨文化适应过程中的唯一选择。有的移民试图保留他们的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并倾向于在主人社会中扮演少数族群的角色。他们运用传统文化和宗教元素来加强他们族群内部的凝聚力。这种信仰坚持的个案在印度人、犹太人、越南人和老一辈华人的移民社区中较为普遍地存在(Ebaugh, 2003)。这些研究非常重要地指出了,适应主人国家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转换信仰主人社会的宗教并非唯一可行的选择。

  区别于杨凤岗、汪昱廷等学者的研究,本文个案研究的意义在于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留学生宗教信仰的选择问题。杨凤岗与汪昱廷都是通过参与观察华人基督徒社区,并访谈业已信仰基督新教的留学生乃至更大众化的移民群体,来重建他们信仰转变的历史过程叙述。这些研究固然有其意义,但在方法论上,用对宗教信仰者的访谈材料来重建他们信仰转变过程的论述是有局限性的。后现代历史学与反思人类学的经验揭示了档案材料和受访人对过去经历经常是选择性记忆的。这个记忆筛选和重组的过程叙述,根植于档案撰稿人和受访人的现实考虑,因此他们经常会把好的记忆片段理想化,而绝口不谈另一些经历(王明珂, 2001)。在本项研究中,为避免此类缺陷,笔者将关注的焦点放置于一群新抵香港的绝大部分为非基督徒的内地留学生中,④考察他们在特定场域里与基督教组织和人员的动态互动过程。这个互动的过程,呈现了留学生群体接受 / 拒绝宗教影响或者与之形成某种妥协关系的细致步骤。凭借对此动态过程的考察,本文也将展示,这一群体的宗教信仰选择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有着更为复杂的考虑。同时,也作为对杨凤岗等学者的补充,本文的个案研究会提供不少拒绝宗教宣传的例子。这也与华桦对巴黎中国留学生的研究存在差异,因为本文研究的群体与基督教组织和人员有着紧密的互动关系,甚至直接成为后者的传教对象。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拒绝宗教宣传的例子将有助于理解为何人们——至少是在目前、暂时的——在面对宗教组织积极传教的情况下仍选择不信教背后的理性考量。

  三、研究对象、地点和方法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新到港的内地留学生群体,选取的样本是居住在香港H书院(以下简称“H书院”)宿舍的香港T大学(以下简称“T大”)研究生。由于T大学的宿舍紧张,他们被校方安排到具有基督教背景的H书院住宿,总计有95人。此研究采用的方法是人类学参与式观察,调查时间开始于2009年8月底,到11月底截止,总计约三个月。在此期间,笔者对这群内地留学生进行了大量非正式和正式的深度访谈。⑤此后笔者亦有进行跟踪调查。

  本项研究的田野调查地点即H书院。这是一间隶属于香港基督教会下一个名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支系教会的,提供低于本科学历教育的学院。地理位置远离九龙城区,但距离T大学较近。由于H书院本身的住宿生较少,书院院方将宿舍楼部分转租给T大学以安置其初来乍到的内地留学生。而往返于T大学与H书院之间的交通只有一班公共汽车。⑥居住在H书院的内地生多是四人一间宿舍,有公用洗手间与淋浴房,房租约为每人每月2800港币。另外,笔者在调查期间还了解到,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是基督新教下一支较为特殊的派系,遵守星期六为安息日,盼望耶稣的第二次降临。此派系在教徒饮食上多有限制,强调素食有利健康,肉类和海鲜都被视为不洁的物品。同样它也反对教徒饮酒、抽烟和吸毒。⑦H书院食堂只提供少盐的素食食物,在书院范围内和附近也没有商店和饭馆。

  本项研究的局限性在于它只探讨一段时期内这群留学生的宗教选择状况,虽然笔者有进一步的跟踪调查,但仍无法预知在未来的某一时刻,研究对象是否会突然改变其此刻的选择状态。这一局限源于社会科学化之宗教研究的基本假设,即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下人们做出理性的信仰选择。本文的研究发现因此也只限定于笔者的研究对象以及他们所处的特定的社会情境。

  四、宣教与回应:书院方与留学生的互动过程

  就在T大内地留学生入住H书院宿舍的第三天下午,书院院方组织了一次院长和T大宿生⑧的见面会。见面会一开始,担任主持人的男生宿舍舍监朱牧师为T大宿生祈祷,并鼓励大家起立,跟随他一起进行祈祷。所有T大宿生都起立,大多数人都学着朱牧师的举止,低下头开始祈祷。在见面会中,院长告知T大宿生,H书院是一间基督教学校,有它自身的宗教戒律,譬如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饮酒,也不准随地吐痰。他尤其强调在宿舍里吸烟的危险,每间房间都有防火装置,一旦感应到烟雾就会立即启动火警,消防员就会赶来。院长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要求宿生千万不要犯规。在院长讲话结束时,他也为T大宿生们向上帝祈祷,祝福他们在H书院住宿期间拥有健康快乐的生活,并邀请宿生们有时间可以参加在书院教堂举行的各种宗教活动。院长演讲结束后,朱牧师介绍了书院内的一些公用设施。当他提到书院的食堂只提供素食时,很多宿生都感到很惊讶,纷纷议论。朱牧师告诉宿生,素食有益身心健康,因此鼓励他们多在书院食堂用餐。见面会结束时,朱牧师要求大家再次起立一起祈祷。这时有些T大宿生起身先走了,但大多数宿生还是等祈祷仪式结束后才离开。见面会后不久就是晚餐时间,很多T大宿生都去食堂试一试口味。当晚的晚餐是素食的披萨饼和蛋炒饭。过后,笔者在非正式的谈话中多次听到受访者抱怨书院食堂的食物。在田野调查期间,笔者留意到越来越少的T大宿生在书院食堂用餐。除了食物种类和口味以外,食堂的开放时间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问题。⑨如果不返回T大或者到别处用餐,他们宁愿在房间里吃方便面。

  以上片断叙述了H书院院方与T大内地留学生之间初步认知对方并进行互动的经验材料。笔者对H书院制度结构的考察发现,书院的行政管理架构也是由该院的宗教人员构成的。而且在作为行政管理事件的见面会上,院长和舍监朱牧师添加了许多宗教性的仪式行为,并再三强调H书院的基督教背景。这实际上彰显了H书院的行政架构和宗教组织结构是一体的。在校方看来,T大宿生已经是H书院的成员,因此他们应当遵守书院的管理规则,而这些管理规则同时也是书院宗教组织的戒律,包括校园内的行为规范和饮食选择。然而并不是所有T大宿生都如他们所愿:一些宿生在见面会结束前就自行离开;很多学生不愿在书院食堂用餐。以下的个案更突出地反映了院方期望和T大宿生实际行为之间的巨大落差。

  在见面会期间,当院长谈到如果宿生在房间里吸烟会招来消防员时,很多T大宿生笑了起来,他们觉得院长是在开玩笑。在2009年9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宿舍楼的火警忽然响起来,而且持续了很长时间。令不少T大宿生惊讶的是,消防员真的来了,而且对造成火警的原因进行了侦察。一位受访者告诉笔者,当天晚上有人在宿舍二楼的浴室里抽烟,造成了这次事故。在接下来的几天,每晚都有一群T大宿生在书院门口的路边吸烟,而这在之前从未出现过。同样在饮酒问题上,根据笔者的观察了解,实际上有很多的T大宿生在房间里,有时甚至会在宿舍楼前的空地上饮酒。笔者询问了一些饮酒的宿生,几乎所有人都说自己并不是基督徒,为什么不能饮酒?他们认为禁酒的规定只是针对书院内的基督徒,对他们并没有约束力。当笔者提出禁酒并不只是宗教戒律,同时也是书院管理规则时,宿生们几乎也是一致认为:只要他们把门一关,在房间里喝酒,谁又能发现他们在犯规呢?似乎对很多T大宿生来说,当他们犯规的行为容易被校方发现时,他们就会谨慎处理。在火警事故后,他们并没有放弃吸烟,而是选择到书院外去抽。而像饮酒这样不容易被发现的行为,他们就会在房间里继续。他们实际上并未将自己看作书院的成员,而只是临时的借宿者。有时他们故意把书院的管理规则和宗教戒律混淆在一起(但也许本身就是杂糅在一起的),然后找到一个借口来合理化他们的行为:不是基督徒因而不需要遵守宗教戒律,不是书院成员因而不需要遵守管理规则。这显然不符合书院一方的期待。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院方也凭借世俗的规则,尤其是香港政府关于公共区域(譬如校园)禁烟的法规,在书院范围内成功地在T大宿生身上实践了宗教戒律。这也揭示了在院方和T大宿生互动的过程中,无论宗教事务还是世俗事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织影响的,这也深刻地影响着T大宿生对H书院及其基督教组织的看法。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