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庆洪案庭审第三日,我“闹庭”了!

                                                                      周泽(黎庆洪的辩护人)

610,黎庆洪案庭审第三天。我很生气。

在一天的对被告人发问中,问了14名被告人,多次遇到被告人接受公诉人及自己的辩护人(多为指定辩护的援助律师)发问后,接受一两名其他辩护人发问,便拒绝回答其他几十名辩护人发问的情形,或者称病说不能继续接受审判。发问很不充分。

在整个一天的庭审中,审判长不允许对某被告人进行第二轮发问。上午对某被告人第一轮发问结束,我要求补充发问。审判长责我应该把问题组织好,一次发问完毕,似乎他人发问之后,我发现新的问题,也不能补充发问。而又似乎为了显示公平,一公诉人一度也要求补充发问,审判长决定不予准许。

下午的庭审中,对另一被告人第一轮发问完毕,我又要求第二轮发问,被审判长拒绝。我表示异议。审判长称,发问应该一次完成,其对公诉人要求发问都没有准许,似乎以此证明其不准许律师第二轮发问的正当性。我与杨金柱律师、朱明勇律师均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审判长不让补充发问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让公诉人补充发问也是不对的,这不能成为不让辩护人对被告人补充发问的理由。

面对不断遇到的被告人“拒绝回答”情形,以及被告人“有病”不能坚持接受审判情形,朱明勇律师、杨金柱律师均提出异议,认为这些被告人不能拒绝回答辩护人的发问,特别是不能只接受公诉人及其辩护人的发问,而不接受其他辩护人的发问。如果有被告人确实有病,不能坚持接受审判,建议法庭休庭,待相应被告人身体恢复后,再行开庭。

有病,不能坚持接受审判,无法继续回答辩护人的问题,当然是可以理解的。遗憾的是,昨天法庭上出现的“病人”实在太多了!

我一直好奇,一个案件怎么有这么多“病人”?晚上,我发了一条微博:#黎庆洪案#10日庭审,14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中多人在回答自己的辩护人及一两个其他辩护人问题后,就拒绝回答问题;多人上法庭就有病,称不能坚持庭审。很多问题被憋在了其他辩护人心里。晚上,有人打电话给我,说是今天有病的某被告人亲戚,说庭前有公安人员找被告人谈过话,他们也没有办法。http://weibo.com/zhouze/profile?topnav=1&wvr=3.6#1339371913890

仅管杨金柱律师、朱明勇律师对被告人拒绝回答公诉人及自己辩护人之外的其他辩护人问题,均提出了强烈抗议,但仍然多次出现被告人拒绝回答问题的情形。多位被告人甚至说,什么都对自己的辩护人说清楚了,让其他辩护人问他的辩护人,似乎他们的辩护人才应该接受审判一样。

在对被告人黎某的发问中,该被告人说什么都向其辩护人说清楚了,让我问其辩护人,我向其解释,他才是法庭调查的对象,他的辩护人没有接受其他辩护人发问的义务,但该被告人仍不愿意全面回答问题。

说什么都对自己的辩护人讲了,让我问其辩护人的被告人黎某,是某村委会主任,这个村曾经向我出具证明材料,称黎庆洪一家在当地不存在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的情况,并由几名村干部签名确认。但在黎庆洪案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后,作为村委会主任的黎某被公安机关调查,并被抓捕治罪。为此,我在对黎某发问前,首先向其表示了歉意:我很抱歉,其因为接受我的调查取证,导致其被刑事追诉。

就我对被告人黎某的致歉,公诉人立即表示反对。审判长也予以制止,说我应该向被告人发问,应该问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于是,我开始问起诉指控的有关事实。之后,我再次问被告人黎某,其当初接受我调查,说黎庆洪一家不存在“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的情况,是否属实。公诉人又发言打断,审判长也予以制止。我强列要求被告人回答,说公诉机关作为指控证据的讯问笔录中有相应内容,事关黎庆洪、黎崇刚是否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问题,与案件有关,应该让被告人回答;如果与案件无关,检察机关凭什么将被告人的讯问笔录作为起诉证据移送法院?

最后被告人黎某还是回答了我,说黎家在花梨乡不存在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的问题。

在对被告人蔡某的发问中,对蔡某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所称听说周泽律师收了黎庆洪家500万元律师,找人作伪证的的说法,我问该被告人是听谁说周泽律师收黎庆洪家500万元律师费,找人作伪证的。公诉人再次打断我的发问,审判长也予以制止。我的问题没有获得回答。

张磊律师对被告人黎某发问时,再次问到,其在某次笔录某页上说听说他们家从北京请来了一个叫周泽律师,但是这个律师反而要求我们做伪证是从哪儿听说的?有没有证据?公诉人立即反对说与本案无关。张磊律师对公诉人的反对,表示反对,称此问题与本案有密切关系,这涉及是周泽律师要人做伪证还是公安机关要陷害本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问题。并且如果与案件无关公诉人为何要把这个讯问笔录提交法庭?但张磊律师的发问,仍然没有获得回答。

我不理解,作为指控证据的讯问笔录中提到的问题,为什么不能让辩护人发问?是谁想掩饰什么?

短暂休庭期间,我告诉审判长,对其不准许我补充发问及多次制止我对被告人发问,没有法律依据,让人无法接受。我非常不满,非常生气!

当天发问的最后一个被告人是任某,其接受其他辩护人发问时,表示被专案组用一黑头套套到头上,带到一个叫“麻子林”的度假村,侦查人员问:你是花梨帮的吗?答:不是。问:你是同心会的吗?答:不是。侦查人员:你这私儿(私生子的意思)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老子磨也要把你磨成是。被折磨后,他笔录都没看就给他们签了字。

在其他人发问完毕后,我再次要求对任某补充发问。审判长不予理会。我立即起立发言,对法庭提出强烈抗议,认为庭审不是搞辩论赛,不是玩游戏;庭审的任务是查清案件事实,辩护人的发问就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庭不让辩护人对被告人补充发问,是严重违法的,并现场提请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公诉人对法庭的违法行为予以监督。

审判长最终没有准许我补充发问,而直接让法警将被告人任某带出法庭。

一天的庭审最后在我长达十几份钟的抗议声中结束。

大家都离开法庭,我还在满怀怒气,收拾案卷。小河法院的朱庭长走过来,说已让合议庭成员留下来,与大家沟通一下。

在之后的沟通中,杨金柱律师说:不让辩护人发问的问题很严重,其晚上就要写博客,二评贵阳案,说的就是这个问题,让大家看他的博客。

          有关黎庆洪案庭审其他情况,可参阅:

一、张磊律师(青石律师)的“贵阳记”系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64d2590100zupv.html

二、杨金柱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2e08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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