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56岁的张永明是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消息说,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受害者多为男性。

不过,法新社的消息说,新华社的报道并没有提及这名杀人狂杀人的细节,特别是香港媒体本周披露的张永明可能有食人肉之嫌。香港媒体的报道在国内网站上不胫而走,引起社会哗然。

据香港媒体称,警方在张永明的家中,发现浸泡数十个眼球的液体瓶子,以及一块块酷似人肉的肉块,挂在家中风干。据悉,张永明有可能用这些人肉喂狗,他竟然还拿出一部分到市场上出售。

法新社说,人吃人在中国是个敏感的话题。在50年代末大跃进时期,一些地区就曾发生过人吃人现象。

新华社供说,警方经过20多天的昼夜侦查,现已证明,有11名男性遇害。目前,警方已与遇害者家属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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