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藏人青年桑珠近日突然遭到中国当局拘捕。此外,今年3月10日展开印度达兰萨拉至西藏拉萨徒步游行活动的流亡藏人次丹多吉日前被尼泊尔当局判处二年徒刑。

位于印度达兰萨拉的藏人行政中央外交与新闻部中文组的嘉央次仁星期二对本台说,一名藏人青年上周在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被当局拘捕后失踪。

“据我们今天得到的可靠消息说,本月13日在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境内,一名叫桑珠的藏人青年以涉嫌组织政治活动的罪名,突然遭到当地中共公安人员的逮捕,目前下落不明。 ”

有关这名藏人被捕原因方面,嘉央次仁说:“被逮捕的藏人桑珠,现年31岁左右,父亲名叫索嘉,是色达县贡却部落的人。至于(他)被抓捕的原因以及目前被关押的地点,都无法获得进一步的消息。”

嘉央次仁表示,甘孜州色达县藏人近年来多次展开抗议示威活动,但都被当局镇压。

“色达县自2008年起,当地藏人先后展开过多次和平抗议中共对藏高压统治政策的活动,特别在2011和2012年就发生过当地藏人在举行和平示威抗议时,遭到中共军警枪杀示威藏人的事件。”

另据印度达兰萨拉的多麦网报道,尼泊尔移民局于6月15日依照尼泊尔《刑法》第38条第3款规定,对从印度途径尼泊尔前往西藏的徒步游行藏人次丹多吉判处二年徒刑。

以色列流亡藏人次丹多吉同他的母亲东博吉和妹妹拉姆吉自今年3月10日“西藏三•十自由抗暴纪念日”开始,从印度达兰萨拉展开赴西藏首府拉萨徒步游行活动,但在抵达尼泊尔边境后遭当局拘捕和遣返印度,之后次丹多吉留下他的母亲和妹妹,独自一人继续展开徒步游行,却在5月21日再度被尼泊尔警方拘捕。

报道说,次丹多吉遭捕的五天期间被关押在位于首都加德满都的尼泊尔移民局中,并被罚款8000尼泊尔卢比,不过,他拒绝接受。尼泊尔移民局在6月15日表示, 如果交付5万尼泊尔卢比的罚款,将立即释放他。于是尼泊尔西藏多麦协会和个人筹资5万,准备交付罚款,但却遭到次丹多吉的拒绝。

报道指出,由于次丹多吉拒绝接受对他的罚款,尼泊尔移民局方面于6月15日当天对他判处两年徒刑,并把他关押在加德满都中央监狱(Centre jail)中。

报道说,尼泊尔移民局指出,根据尼泊尔《移民法2049》第3条第1款规定,凡任何外国人若无通行证和签证,不准入境尼泊尔,而次丹多吉违反这一规定,因此,依照《移民法2049》第10条第4款规定,对他罚款5万尼泊尔卢比,但他拒绝接受,尼方则依照《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以5万卢比罚款按每日25卢比计算,处以5年5个月25天的监禁。

报道指出,由于次丹多吉拒绝交付罚款,尼泊尔移民局最终决定按照尼方国家《刑法》第38条第3款规定,对他判处两年徒刑。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丹珍发自印度达兰萨拉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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