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高官豪住不許百姓露宿?

明報專訊】這個城市病入膏肓了。號稱「人民公僕」的特區之首,豪花納稅人的血汗錢,窮奢極侈入住數萬元一晚的海景總統套房;那邊廂,在社會底層掙扎求存的無家者,只渴望於寒風刺骨的冬日暫借街角露宿一宵,政府卻派人粗暴地掃走他們的家當,用腳踢露宿者,不准他們穿拖鞋戴眼鏡離開,更威嚇露宿者若擅自取回自己的物品,會被控「盜竊」。

我們這個社會,是否淪落到只許高官豪住總統套房,不許百姓露宿街頭的悲慘地步?周五曾蔭權在電視上為自己的罪狀哽咽;我卻想起2月15日早上,深水埗街頭一班露宿者,眼白白看着自己的牀褥被鋪身分證銀行簿珍貴家庭照被強搶,再扔到堆填區的欲哭無淚。哭,更應該為了香港這個城市,我們似乎失去了一個文明社會對弱勢社群應有的公義和關愛,連對人起碼的尊重也失落了。

露宿者大部分都是擁三粒星的香港居民,有人一邊露宿仍辛勤上班,有人未流落街頭前曾經也是納稅人,只是因為個人困境或染上惡習,暫時無處容身。我們應該扶持他們而不是打壓他們,可是政府的露宿政策只有倒退沒有改進,如今連他們僅餘的一點生存空間也要壓榨消滅。過來人阿祥形容露宿者的委曲處境﹕「把我們的東西當成垃圾,即係當我哋露宿者都好似垃圾,不單只是我們的日用品,連我們個人也當成是(垃圾)。」垃圾,或許更應該用來形容那些濫用公帑的貪官。


露宿者在深水埗與社區相安無事十多年,為何今次釀出事端?原來以前食環署慣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20條」洗街,須於24小時前張貼通告,讓露宿者有時間搬走個人物品。今年2月15日卻忽然轉用「廢物處置條例第9條」,由20多名食環署、警方和民政署職員掃場,不需要通知,就把露宿者物品視作「廢物」移走。慘失家當的露宿者,事後和各部門開會商討不果,最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食環署索償。上月24日案件提訊,審裁官麥國昌也忍不住斥責食環署沒有「從露宿者的角度設想」,勸說雙方和解,案件月中再審。我們向食環署查詢案件進度,署方稱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回應。

要重新了解露宿者作為一個「人」,可以從他們的「家當」開始。「星期日生活」邀請了幾位受今次掃場事件影響的露宿者,請他們介紹自己過去幾個月如何重建安樂窩。我們發現,即使風餐露宿的生活需要面對惡劣天氣和物質匱乏,他們依然可以發揮創意和主動性,靈活變通利用物品來滿足實用和精神需要。我們發現,原來不只是小資階級才有權從物質上獲得樂趣,即使是無家者個個也是「生活達人」。

對露宿者社群缺乏想像

我們對露宿者這個社群,缺乏想像。我們刻板地以為,他們是污糟邋遢,臭氣熏天;可是有露宿者卻愛好整潔,不但勤打掃,連衣服也會拿去乾洗;我們偏見地以為,他們衣衫襤褸,不修邊幅;原來有露宿者也會「貪靚」,會穿西裝皮鞋去社交;我們歧視地以為,他們都精神失常,胡言亂語,原來部分人比你我都清醒,他們知道,有傳媒罵他們「喪屍」,更知道官員僭建豪宅,樓市狂飈,大律師和醫生也負擔不了上樓。我和他們踎在街邊議論時政,還以為自己在收聽「自由風自由Phone」。

我們希望把「人性」歸還給露宿者,他們和你我也一樣,每人都是有名有姓的個體,有獨特性格,獨特性情,有喜怒哀樂。傳媒太習慣把露宿者極端化,不是把他們描繪為邪惡的「喪屍」,就是把他們書寫成為可憐軟弱的「受害者」。露宿者作為一個比邊緣更邊緣的群體,固然需要社會關注和協助,但關懷並不是由上而下「我來幫助你受助」的單向施捨,而是由平起平坐「你說話我聆聽」的互相尊重開始。讓我們還他們每人一張獨特的臉,一張有尊嚴有人性的臉。

住「洋樓」歎杯酒

張木倫髮色金黃,髮尾向兩邊翹起,造型活似麥當勞叔叔。他笑起來露出一口爆牙,訪問期間經常「吃吃笑」,總愛加句口頭禪「係咪先!」,間中呷一口燒酒,十分傻氣。在南昌街騎樓底下,他的住處可謂是「精心設計的洋房」(宿友形容詞),擺滿古靈精怪的寶物,衣服也比別人多,是最懂得生活情趣的露宿者了。

千元西裝被撿無心機「出街」

別人的衣衫隨便塞進紅白藍袋,他卻用衣架掛起,還用乾洗公司袋子套着,原來他習慣把較名貴的衣服一年兩次送去乾洗。別人的衣服是T恤,他卻從天光墟搜購西裝,亦有人送他型仔皮褸。問他,「穿得這麼靚幹什麼?」他說﹕「要出街㗎嘛!」記者不明白,為何住在街上也有「出街」和「不出街」之分,他解釋,在深水埗一帶走動就不是「出街」,「出油麻地聽歌跳茶舞,就是出街見人」。可惜是,他從前擁有兩套共千元「很啱嘥屎」的二手西裝,在2月15日的食環署行動中被撿走,現在「出街」也沒心機﹕「出街要穿得整齊,梗係啦!人要面樹要皮。」

阿倫牀邊放了一個木製笑佛,奉有水果香燭。笑佛是朋友送來的,阿倫每朝會上香祈求「心安理得」。他說﹕「梗係鍾意個佛啦,唔鍾意都唔會擺出來先啦。」佛後的十字架海報,是來服務他們的牧師貼上,耶穌與笑佛共存,阿倫不介意。

問他最矜貴是什麼?他煞有介事翻開櫃下膠布,介紹朋友送給他的二手電視。「這個古老了,之前被市政(即食環署2月15日行動)拿走的,是一隻扁的很輕的二手電視,熒幕有十幾吋㗎,一隻手也拿得起。」筆者問﹕「是LCD電視嗎?」「對」。原來阿倫曾打算向附近車房借電,享受看電視樂趣。

赤足被趕自己嘢變政府嘢

阿倫和我們聊天,不時以膠杯沾唇,以為他在喝水,但見每次只呷小口,瞇起眼睛狀甚陶醉,就知道不是水了。「這是燒酒吧!」記者揭破。好杯中物的阿倫笑起來,介紹他最愛喝「羅漢果牌燒酒」28元一支。記者留意到,膠杯是從蒸餾水瓶底部切下來。「我以前有隻飲酒用既玻璃杯,在天光墟買,又畀市政(食環)拿走了,用玻璃杯飲燒酒,梗係正啲啦係咪先!現在焗住用個膠樽剪出嚟。」果然是露宿界的品味陳豪,喝酒也講究要用玻璃杯。

阿倫憶起2月15日,被人用腳踢向他的牀,連拖鞋也趕不及穿,赤足離開牀位﹕「我睇住自己啲嘢畀人搬上車,想偷偷地拿回來,但佢話,「你唔可以郁啲嘢!全部都係政府嘅!」我話﹕「點會係政府嘅啫,我講得出裏面有啲乜,成堆嘢都係我㗎啦,係咪先!」我想這樣回答阿倫﹕「梗係啦,係咪先!」

愛吃愛打掃愛創意

露宿者之中,財叔年紀較大,卻很有親和力,一頭白髮黝黑皮膚,臉上綻放如小孩般天真笑容。他是露宿界的饞嘴食神,難忘和義工們一起圍爐吃火鍋﹕「那陣時天氣凍,有學生送來邊爐,又送咗幾罐新的gas,大家十幾廿人圍住一齊食,有蝦有魷魚呀,有時煮飯仔放個罐頭落去,一品鍋,哈哈哈!好掛住果種滋味呀。」不久食環署來洗地,才吃了兩次的一品鍋被掃走。

常打掃垃圾不扔身邊

財叔愛整潔,會用掃把打掃地方﹕「唔可以畀人周圍屙尿㗎,屙就扔佢去公廁。要自動自覺整乾淨,污糟是自己承受番,點解扔垃圾係自己身邊啫。」財叔住過很多地區,承認某些地方人品較「雜」,衛生惡劣。

財叔早陣子跌倒,弄傷腳部十字韌帶,現在要靠拐杖走路。他發揮民間智慧,拾來一把別人棄置的雨傘,把帆布和鐵枝拆去,DIY改裝成拐杖。我們讚他有創意,財叔滿足地笑,卻投訴DIY拐杖底部沒有膠塞,咬地不夠穩陣。

2月15日食環署洗地時,財叔有事走開,回來連拖鞋也被沒收。幾個月來就靠一對焗腳白飯魚走天涯,直至採訪當日,社工送他一對拖鞋。記者很難想像,幾個月腳趾不見天日,財叔穿上新拖鞋天真地笑﹕「隻腳終於有得透氣,唔會腳臭。」

睡牀失圍板發夢失平衡

財叔原來的睡牀有圍板,但被食環署掃走,現在只有一張墊褥,他幾次在睡夢中失平衡滾下牀。說起政府無理掃場,甚為氣憤﹕「欲哭無淚呀,你叫我搬走啲嘢我好樂意,係我唔啱,阻住啲地方,始終地方係(屬於)半個政府嘛,我們是無法子暫住先」。財叔說,知道現在樓價飈升,連律師醫生也負擔不了買房,不少人迫於無奈瞓街,對於政府清走他們的物品,感到欺人太甚﹕「佢哋真係唔當我哋係人,當我哋係直情係……低下層嘅低下層。」

香港露宿者現况Q&A

Q﹕香港有多少露宿者?
A﹕估計全港有1000名,主要為男性,年齡中位數43歲,六成以綜援過活,有人打散工仍需露宿。三分一是從內地或澳門工作回流港人。

Q﹕領取綜援為何仍不能上樓?
A﹕單身綜援每月1890元(亦即每天60元),只能應付基本生活。社署提供的租屋津貼,每月只有1335元。現時沒窗板間房每月租由1335元到1500元,套房2500元。即使應付了租金,租屋需要交按金上期和佣金,水電按金亦無常規津助。社署1999年取消租金按金資助,現在只能每次靠社工特別申請。

Q﹕香港不是有公屋嗎?
A﹕非長者單身人士上公屋需輪候6至10年。以往政府有市區廉價單身人士宿舍(月租430元),2005年卻取消這服務。

Q﹕我可以如何支持露宿者?
A﹕露宿者需要手機找工作,若你有多餘二手手機可聯絡社區組織協會(電話﹕27139165)。社協亦接受捐款(捐款網頁: www.soco.org.hk),你亦可支持無家者足球隊(www.soco-wofoo-homelesssoccer.hk)。

有深水埗露宿者旅居空置公寓騎樓底,各人「家當」全放這兒。(李澤彤攝)
「我唔見咗兩件啱「嘥屎」嘅西裝!」——張木倫(歲數﹕50多)(李澤彤攝)
「掛住一品鍋嘅滋味!」——李添財(歲數﹕65)(李澤彤攝)
阿倫的玻璃杯被掃走了,於是剪開蒸餾水瓶底部變品酒杯,繼續品嘗「羅漢果牌燒酒」。(李澤彤攝)
阿倫的「和諧」演繹,笑佛背後有耶穌。(李澤彤攝)
本來擁有LCD電視,如今只餘這古老大機。(李澤彤攝)
上圖為阿倫在天光墟搜購的西裝,下圖為獲送贈的型仔皮褸。(李澤彤攝)
財叔睡牀本有圍板,如今只剩一張墊褥。(李澤彤攝)
財叔有新拖鞋著,終於不用焗腳。(李澤彤攝)
財叔將棄傘DIY成拐杖。(李澤彤攝)

我露宿但認真「上堂」

阿海身材瘦削,較害羞,說話陰聲細氣,熱身之後又口若懸河。阿海說,露宿生活今日唔知聽日事。食環署洗地之前,他是睡在張木倫現在的「靚位」,那裏是騎樓底轉角,簷篷擋雨能力較佳,但食環署掃場後,露宿位置大洗牌,遊戲規則是先到先得,他遲了回來就挑不了好位。現在他的牀旁邊是店舖門口,要小心放物件不想阻人做生意。

不愛買新物財不可露眼

他品評各個露宿社區的優劣。他說,以前睡過馬路旁,較有私隱,卻很大塵;然後睡過涼亭,早上六時被護衛員叫醒;現在這裏是空置公寓騎樓底,只要不重建尚算「好地方」。但他較不喜歡花錢添置物件,因為怕被偷﹕「你買新嘅有乜用?擺街呀,唔係擺屋企呀大佬,買新被偷就大鑊啦。」為了防止被人偷東西,宿友會想辦法把東西藏在隙縫,或用布蓋住。

阿海在2月15日被食環署掃走了存摺和一些衣服,現在買了些二手的波鞋(小圖),問他,穿戴整齊時會去哪裏?他答道﹕「上堂。」記者天真地以為他去上課進修,還追問他﹕「上堂學咩嘢?」。旁邊宿友笑破肚皮連忙解釋﹕「犯法那些上堂。」原來阿海曾因毒品問題上庭,阿海說﹕「上堂唔通著拖鞋咩?畀官印象好啲,會著件好啲嘅衫去。」

痛失全家福真正斷六親

陳志祥形容食環署那天的大清洗手法「粗暴」。他回憶,早上近11時,通州街橋底下30個露宿者大都不在場,只有他和另外一人。他說,當時自己睡在牀上,突然有人用腳踢他的臉和頸,他驚醒後看到廿多名警員和食環署職員展開清洗行動﹕「他們是從頭執到尾,所有的東西,細微到一支牙籤都執上車,牀褥棉被日用品證件無一遺漏。」阿祥被檢查身分證後,被警員要求站開,他屢次要求回牀位拿物品,但直到東西上車後始終被阻﹕「(警員)話﹕你埋去攞吖,你爬上車我就charge你盜竊。」

粗暴大清洗牙籤都撿走

據了解,當日食環署展開行動,是因為有區議員投訴。阿祥憤憤不平道,露宿者經常被驅趕。他自己睡過西鐵南昌站隧道,知道那裏被人謔稱為「喪屍隧道」﹕「報紙登過那條是喪屍隧道嘛,通晒天。」「喪屍」標籤一出,警方每晚查露宿者身分證,大家都怕怕,唯有搬家。

阿祥年輕時做過司機,亦曾經納過稅,據他形容,自己後來走上一條「偷呃拐騙壞分子」的歪路,和家人關係變壞而開始露宿。今次掃場事件後,獲得大批有心人關懷,讓他發憤圖強,終於找到一個信任他的老闆聘請他做雜工,現有穩定收入,不用再領綜援。無獨有偶,申請了4年的公屋亦於早前獲批。阿祥估計自己「加快上樓」是因為今次事件後接受傳媒訪問而因禍得福。雖然自己已告別露宿行列,但仍希望為兄弟發聲。

他回顧,露宿生涯裏,不少警員和露宿者有「默契」,遇到有人投訴,警員會叫他們「拍硬檔搬吓個位」,食環署每月洗地也會預早通知。想不到今次有人趕盡殺絕﹕「掃場那幾天天氣最凍(其後幾天寒流襲港,最低氣溫只有12℃),不少露宿者都是60幾歲老弱傷殘,那幾天才來收東西,禦寒衣物一件不留,不是想逼死我們麼……佢即係當我們露宿者好似垃圾,不單是我們的日用品,連我們個人都係(垃圾)」。

申公屋獲批料因禍得福

阿祥那天狼狽得連眼鏡也沒戴,600幾度近視矇查查,幸好後來有朋友借他眼鏡才能開工。他還被掃走了身分證回鄉證(補領費共要一千元),銀行卡和手機。早前他親自上庭,親身向審裁官申訴,除了要求賠償,也希望當局道歉﹕「人是有尊嚴的嘛,雖然我淪落到瞓街,未至於要畀你用腳踢。身為一隻流浪狗,雖然佢通街行,都未至於被人用腳踢,我作為一個人卻要被你踢?」

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的文件裏,獨有一樣遺失了而貴重的物件,阿祥沒有申報,就是多年前和妻兒合攝的全家福。阿祥10年前和家人決裂,此後未曾和親人見面,相信今日孩子已長大成人。流落街頭多年來,那張全家福是唯一可以讓他睹物思人的憑據,阿祥一直把照片珍藏,想不到最後竟被當成「垃圾」扔掉﹕「最可惜是這張照片,別的東西丟了還可以補救,這張相失去了就是失去了,無價寶,你怎麼賠?」

「上堂唔通著拖鞋咩。」——鴻志海(歲數﹕50),被食環署掃場宿位「大洗牌」後,阿海說自己遲了回去本來露宿的地方,挑不了好位。
小圖
「你點賠番張全家福畀我?」——陳志祥(歲數﹕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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