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律师倪玉兰因“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两年零八个月一案,于本周五出现新进展。

7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维权律师倪玉兰上诉案进行了二审。

取消“诈骗”罪名
在庭审开始之前,倪氏夫妇的律师程海就曾对法新社记者表示,他手中掌握有倪玉兰被指控的“诈骗罪”的受害者赵女士的证词:“(证人)不仅提供了书面证词,指出是自愿捐赠资金,而非被骗,(而且还有)录像”。

庭审后,法官当庭宣布取消倪玉兰的“诈骗罪”罪名,并将其刑期从两年零八个月减短到两年零六个月。
律师程海先生对荷兰在线记者称:“庭审从早九点持续到十一点半。倪玉兰夫妻均出席了庭审,他们的女儿董璇也到庭旁听。面对法官,倪玉兰称自己无罪,并指出案件的办案人有罪。”问及法庭上的倪玉兰的状况时,程海先生称:“状况比上次好一些,没有需要吸氧。”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外部署了大批警察。

控告书
庭审过程中,倪玉兰方还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针对“北京西城区公检法54人涉嫌徇私枉法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控告书。据程海律师向荷兰在线表示,他们也已将这份控告书寄往检察院,但案件是否得到受理还不得而知。

控告书中指出,北京西城区司法人员明知“我们不构成犯罪,仍然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判决有罪,涉嫌徇私枉法罪”;而北京西城公安分局以及厂桥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对倪玉兰夫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北京西城区法院对其超期羈押38天,已经构成拘禁罪。

程海律师还表示,倪玉兰已决定将针对“寻衅滋事罪”进一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52岁的倪玉兰于今年4月10日被北京西城法院以“欺诈罪”和“寻衅滋事罪”为名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和两年零六个月的徒刑,实际服刑期为两年零八个月。同时,她的丈夫董继勤也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2011年,倪玉兰曾获得荷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但却未能前来荷兰领奖。

据法新社消息称,由于健康状况欠佳,狱中的倪玉兰大多数时间都在床上度过,并需要呼吸器帮助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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