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徐兴文

原任职务: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23日,法院判处徐兴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违法所得13.07万元予以追缴。

犯罪事实:2007年至2011年,徐兴文在担任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市晏家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分管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检查晏维路修建事宜、巴斯夫平场工程及供水改建工程、绿化工程、“山水国际”楼盘拆迁等工作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先后10余次收受承建商贿赂共计15.58万元。

新闻背景:2011年,徐兴文在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为题写下了这份悔过书。

“我与同仁一道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里,我天天以泪洗面,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痛恨万分。是我亲手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且把幸福的家庭破坏了。我千不该万不该走上这条犯罪道路,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长寿县(现为重庆市长寿区)沙石镇政府工作。对一个农村娃来说,这算是幸运的,因为找到了一份比较稳定且令人羡慕的工作。我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在学习上更加努力,把在大学里学到的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为沙石镇的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积极要求上进,通过组织培养,成长进步较快,1998年10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沙石镇村建办主任、镇团委书记、镇纪委委员等职。我连续8年被长寿区(县)政府评为村镇建设先进个人。

由于自己素质好,工作努力,协调能力强,表现出色,2007年1月我被借调到重庆化工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8年10月,任重庆化工园区管委办副主任、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我还先后担任过晏家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建设公司副总经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重庆化工园区、晏家工业园区是长寿区发展经济的主战场,园区工作技术含量比较高,知识面要求广,工作节奏快,是最锻炼人的地方。到园区之初,为了熟悉业务,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我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工作上,我与园区同仁一道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园区的开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从收受贿赂后我总是忐忑不安,经常从噩梦中惊醒”

当时的我被取得的成绩冲昏了头脑,渐渐地只注重抓业务工作,而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忽视了政治思想提高和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防线开始崩溃;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享乐思想开始蔓延,没有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结果工作搞上去了,人却倒下了。

我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建筑商刘某、李某、陈某等人的贿赂。就这样,我因为没有加强廉洁自律,没能抵住糖衣炮弹的进攻,结果从革命队伍中掉了队落了伍,成为了金钱的俘虏。

自从收受贿赂以后,我总是忐忑不安,经常从噩梦中惊醒,但仍怀着侥幸的心理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案发后,我主动向组织、向检察机关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上缴赃款,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想以此来弥补自己的犯罪过失。

“我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变成了为少数人服务办事的工具”

一失足便成千古恨。我现在犯了罪,不仅对不起组织,而且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家庭和亲人。

现在想来,我从一名普通的办事员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每一步成长都倾注了党组织的大量心血,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我本该好好珍惜自己得来的一切,可我却走上了犯罪道路,成了人民的罪人。我的犯罪行为,败坏了党风,给党组织带来了负面影响,我深感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组织的期望。

我现在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然而,我在过去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变成了为少数人服务办事的工具。俗话说,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我过去就像一条狗一样活着,还为他们摇头摆尾,这样的活法失去了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因为犯罪,自己的政治前程被断送,“饭碗”被打破,不仅丢了工作,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到监狱去接受教育改造。出狱后,为了养家糊口还得努力去找工作,老来生活没有保障没有着落,同时还落下了一个骂名。

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我从此失去家庭的幸福温暖。我对爱人不能尽丈夫的义务,对长辈不能尽晚辈的孝道,对小孩不能尽父亲的责任。而且我的犯罪,对小孩的学习成长不利,对小孩的将来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犯罪所得与失去的相比,我觉得犯罪实在是划不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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