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在《欧洲国家为什么不争 “钓鱼岛”》(见8月24博文)一文中,我指出“人类走入新世纪后最大的事件,恐怕就是在这块星球上最文明最富庶的版块欧洲走向统一。”之所以判断欧洲统一对于人类文明有如此重大的意义,其原因就在于欧洲的统一在宣布国家主义式微的同时,也表明天下主义在我们这个星球初露端倪。

所谓天下主义,按一般的说法就是国家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文明之间的冲突淡化而融合加强,不同地域的人们彼此尊重对方的文化,并且择优而从之,从而造成文明之间的融合。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一套道德秩序,一旦国家之间发生冲突就诉诸于这套规则进行解决,从而从根本上摒弃掉战争这一手段。即使是不同的宗教也可以和睦共处,甚至彼此交融和相互同化。如果置换成中国语境,天下主义基本上是中国古代文人“天下大同”这一道德理想的全球化图景。我们欣喜的看到,这一图景正在欧洲逐步实现。

这首先表现在欧盟宪法的设立上。欧盟宪法,文本涵盖欧盟宪法、宪章、政策及条约四大内容,规定了联盟的目标、权能、机构、财政、成员资格、基本权力宪章以及政策运作,其最具闪光的地方是这么几点:用双重多数表决制代替《尼斯条约》规定的特定多数表决制,旨在提高欧盟的决策效率,规定双重多数分别为55%的成员国(至少15国)和欧盟人口总数的65%以上,在日常决策中只有同时达到这两项指标,立法才能生效。这在立法上保证了基本决策的民主性。其次,扩大欧盟委员会的权力,设立欧洲理事会主席一职,设立欧盟外交部长一职,他们将取代现有的欧盟轮值主席国和共同外交与安全事务高级代表职务,成为欧盟常设性的权力角色。使得统一的欧洲在行政上不至于一团乱麻。再次,确定了欧洲议会的规模,赋予了欧洲议会更大的权限。议会政治的传统得以传承。再其次,在社会政策方面,体现了欧盟需要充分考虑就业和保障平等社会、对抗社会排斥等普通欧洲公民的原则性要求。这是大欧洲在民权上承诺。最后,确立了欧盟实施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指导性原则,要求欧盟各成员国为组建欧洲独立防务力量尽心尽责。虽然,这个欧洲宪法因为种种原因至今尚未通过,但正如法国当代知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居伊·索尔曼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讲的那样:“我可以肯定的是,在五到十年之后,欧洲一定能通过一部欧洲宪法。欧洲人民也将有机会拥有一个更为统一强大的欧洲议会,他们会像现在欧洲各国一样去直接选举议员。”(见《南方都市报》2011年12月25日)。

在经济上,欧洲已经基本上实现经济的一体化。这主要表现在:首先,关税统一。欧盟是以关税同盟为起点,着手建立共同市场,并向经济与货币联盟这种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发展的。因此,关税同盟是欧洲联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完成了罗马条约赋予的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限制和关税以及统一各国对外关税税率的任务,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半建成了关税同盟。但是,欧盟成员国之间虽然取消了所有关税并建立了统一的共同海关税则,但在较长时间内成员国之间的海关手续和许多无形的壁垒仍阻碍着商品的自由流通。1994年1月1日欧盟颁布了新的海关法,简化了海关程序和手续,统一了海关规则。其次,在关税统一基础上形成的统一市场。这主要表现在:通过一系列有关公共采购和建筑市场的法规,加强了透明度和市场监督,开放了公共市场;协调了各成员国在直接税、增值税与消费税等方面的法规,减少了各成员国在税收上的差别;使资本市场与金融服务自由化;在标准化方面,一方面通过欧盟统一的技术法规,另一方面各成员国相互承认技术标准与认证,排除了技术标准方面的贸易障碍。

在人员方面的流动,欧洲各国更做到了自由流动如在一个国家。他们通过相互承认学历和技术证书,使自然人能够自由去其他成员国国从业。在申根协定成员国之间通过取消边境检查,使人员可以自由流动。同时,通过协调成员国的公司法和有关知识产权(商标与专利)的立法,为企业创造了一个便利工业合作的良好基础。为了进一步消除人员自由流动方面的障碍,1985年6月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与法国和德国交界的小镇申根签署了关于人员自由流通的协议,简称《申根协议》,意大利(1990年11月27日)、西班牙和葡萄牙、希腊、奥地利也先后加入。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议首先在法、德、荷、比、卢、葡、西7国生效,7国人员及其他欧盟国家的人员均可在7国间自由来往,第三国人员只要取得一国的申根签证,也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7国之间自由通行。意大利和奥地利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2月开始执行申根协议,从1998年3月31日起,意大利和奥地利也都取消了与申根国家之间的所有边境检查,2000年-月-日希腊也开始执行申根协议。

必须指出,欧洲的一体化不是无条件的,这条件就是国家主义的消退。具体说来就是其成员国必须承受的代价就是国家主权在一定领域的部分削弱,而且联合和一体化的程度越高,这种消退就越多。

就经济而言,欧盟成员国在经济方面的主权有所削弱。在欧洲共同体时期,成员国之间就通过建立关税同盟、实行共同农业政策和渔业政策建立了统一货币体系,创立了“科技共同体”,使尖端科技开发的组织管理职能部分公共化。欧盟成立后,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商品、资本、技术、劳动力、人员实现了自由流动,“经济国界”基本消失,经济主权部分让渡,成员国之间的海关职能完全公共化。总之,欧盟成员国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国家主权和管理职能已相当程度的逐步转移到了超国家性质的欧洲联盟机构身上,欧盟在此方面因而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国家安全上,2000年欧盟正式决定建立快速反应部队,旨在推行名副其实的共同外交。通过一定限度的主权转让,欧盟的实力大大加强。现在,欧盟已经成为世界格局中的重要一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司法方面。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拓展到司法和民事部门,建立了欧洲公民资格,取消成员国护照,通行欧洲居民身份证;组成了欧盟的议事和办事机构。此外还成立了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建立了欧洲法律。在决策上,欧盟决策过程包含着越来越大的民主参与机制,不同决策机构之间权力分立、相互制约,庞大的政策执行机构与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越来越广泛地与监督并存,所有这些均体现了现代民主国家的一般特征。欧洲议会不仅依据权力分立和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欧盟政策事务广泛介入,对欧盟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而且因为它作为欧洲范围内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议机构的特性而具备欧盟其他机构难以企及的代表性和合法性。正是这一特性使欧盟具备了超国家或准国家的明显特征。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家庭、国家、私有制的消亡》一书中曾预言:“家庭、婚姻、国家、私有制等不过人类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中间状态,而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全部状态及永恒状态。家庭、婚姻、国家、私有制必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终将趋于消亡。”今天的欧洲似乎正在证实着这个预言。《大趋势》一书的作者周海成通过阅读大量历史文献发现了这样一个惊人的现象“在公元前1000年,地球上约有 2180个国家,但经过了3000年漫长的历史岁月,其中90%以上的国家已经消失,今天,只剩下200多个国家。一个有趣的规律是,历史上,国家始终处于融合、统一和消亡之中。”

欧洲的一体化,可以作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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