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北京日报》发表署名为长石的文章称,目前,有不少人声明对奥运“漠不关心”,指责举国体制是花纳税人的钱买国家的名,缺乏对人性的关怀。文章称,举国体制是符合中国发展阶段的选择,已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唱衰举国体制的论调,实为唱衰中国论的变种。

  为防止断章取义,现直录作者原话如下:“以竞技体育为例,哪种体制能培养出优秀的运动员,创造好成绩,帮助人类挑战极限,这种体制就具有合理性和优越性。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基础相对薄弱,要在体育方面迎头赶上,必须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因此,举国体制是符合我国发展阶段的选择,而且已经为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为进一步论证自己观点,作者又举例到:“西方的体制我们不是没学过,但水土不服也很明显,足球就是实例,作为我国最早实现市场化运作的竞技项目,最终换来的却是国内联赛赌黑不断,国足水平一泻千里。”

  乍一看,上述大论貌似正确,但当仔细思考后,不乏诸多疑问:一种体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优越性”仅以简单的能否培养出优秀运动员为评判标准?国足水平一泻千里是没有实行举国体制的原因?实质上,上述疑问的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即举国体制适合不适合我国现阶段体育发展的评判标准是什么?评判主体又是谁?而长石同志的文章,在论证举国体制是好体制的同时,也恰恰回避了上述疑问。

  事实上,体育活动的主体是“人”,体育活动的深层内涵是“人”的理念、“人”的意义。如果冷漠“人”的尊严,忽视“人”的发展,体育活动将是失去灵魂、没有精神的躯壳。当前大众普遍质疑举国体制的原因,除了其耗资巨大外,更主要是因为其缺乏人文关怀,忽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因如此,这种体制决定了金牌至上的思维,在这种体制下更多的是一种对金牌的狂热,忽视运动员情感和内心感受。本来能强健体魄、陶冶情趣的体育却被奖牌所麻木了,进而使运动员在运动中很难感受到快乐和幸福,更多的把自身从事的运动当作一种谋生手段,在强手如云中上演着如同高考般“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悲剧。也使很多从小练体育的运动员,由于忽视文化课,在退役之后,因缺乏职业竞争力沦落于失业群体。因此,评判举国体制适不适合现行我国体育发展的主体是人民大众,评判根本标准则以是否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标准。

  不可否认,举国体制能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促进我国体育的快速发展,08年奥运会中国金牌数全球第一也印证了这一体制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的国家影响力,在全球树立了体育强国形象。然而,当我们回归中国实际时,不难发现靠金牌总数堆砌的强国形象只是徒有虚名,我们更加需要的是一种自由、全面、健康、积极的体育观念,更加需要在全球树立一种全民运动、全民健康的体育大国形象。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中华儿女回归体育“以人为本”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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