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人民日報今天(2日)報導說,新疆烏魯木齊、喀什和阿克蘇等3個城市的法院,已經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以及「煽動分裂國家」等罪名,將20名來自這3個城市的維吾爾人,判處1年6個月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目前以穆斯林為主的新疆地區正在齋戒月之中。

  人民日報在網站上報導說,這3個法院所定的罪名,除了恐怖主義和分離主義之外,還包括製造爆裂物、宣揚宗教極端主義,以及陰謀進行聖戰。

  雖然報導中沒有說明這些被判刑者屬於哪個族群,但是,從他們的姓名判斷,全都是維吾爾人。

  報導指出,有大量的證據顯示,這些被起訴的罪犯,已經為有計畫的暴力恐怖活動進行了許多準備工作,並且成立了一個正式的恐怖組織。他們採買、製造和複製了移動式發射機、光碟片、出版物,以宣揚分離主義、宗教極端主義和暴力恐怖。

  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表示,大陸當局利用所謂的恐怖主義,指控那些要求自由、反抗迫害、利用網際網路取得非官方控制的信息,以及表達不同政治觀點的維吾爾人,並且予以重判,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迪里夏提還說,根據當地提供的信息,當局剝奪了這些人利用法律申訴和自己選擇律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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