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受關注的「湖南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受害人母親唐慧說,「相信調查組會給我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當局撤銷了對她的勞教處罰決定。內地媒體說,唐慧已返回家中。

2006年10月,唐慧年僅11歲的女兒被誘騙、強姦並賣入「妓院」,在隨後三個月內,被逼賣淫100多次。

今年6月初,湖南省高院作出終審裁決,包括妓院老闆秦星在內的兩名被告因強迫賣淫罪被判死刑,四人被判無期徒刑,兩有一人被判15年監禁。

但是,唐慧對判決結果並不滿意,多次上訪,後來被公安局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處以勞教18個月的懲罰。

這起令社會震驚的刑事案件的後續發展引起中國媒體和輿論的關注。

(英國廣播公司)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