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立家:理性的改革逻辑何以可能——从风险社会理论及现实不确定性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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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 风险社会    ● 竹立家进入专栏)     
  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现阶段社会现实状况的正确认知与解读,是对中国未来30年发展战略与实现路径进行“顶层设计”的基本前提。我们所关心的是在“人的自主性”增强、社会现实出现“复杂的多样性”、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急剧分化”、社会发展的未来呈现极大的不确定性、社会公众的观点或意见纷呈而“共识”在不断流失的状况下,我们能否重构与人类文明发展目的相一致的“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体系”,并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指导下通过渐进式改革,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发展目的,并使社会主义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选择。
  不可否认,与信息技术革命把整个人类文明带入“风险社会”相一致,中国社会的快速现代化也正在把我们带入一个“风险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正确认识阻碍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并通过深化改革消除改革阻力,使现实的不确定性中内含着一个确定性的未来,是我们当前极为紧迫的任务。
  
  不确定性、风险社会及其理论梳理
  
  文明进程与发展经验表明:“不确定性”与现代化结伴而行,是人类社会在对“现代性”的苦苦追求中的一种“常态化趋势”,是当前文明发展“现实状况”在人头脑中的正常反应。惟其如此,“不确定性”这一概念才成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以后现代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在哲学、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研究领域的一个炙手可热的概念。它的总的特点是对“现实的合理性”的一种思考、质疑和评判,并企图“确定”从“当前状况”中将要“演变”出什么,从而能对文明的未来或“合理的现实性”作出一个“确定性”的回答。
  当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不确定性”都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总危机”的一个正常反应或总概括。除了新自由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提出一个差强人意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并成为“实践样本”以外,后现代主义者们基本是“破坏”多于“建设”,对“不确定性社会”的来临无能为力,几乎没有提出“像样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众所周知,新自由主义的解决方案目前也遇到了大麻烦,伴随着资本主义世界普遍的经济危机而陷入窘境,加深了人们对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认识,对文明未来的悲观主义预测成为社会的普遍心态,人类急需要知道一个确定性的未来。
  其实,早在1986年,熟悉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德国出版了《风险社会》一书,首次提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但由于新自由主义在欧美社会风头正健,影响不深。直到1992年该书在英国出版,才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英国布莱尔工党政府的上台,为风险社会理论的流行奠定了政治和现实基础,具有西方马克思主义背景的、英国“风险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安东尼·吉登斯甚至被称为英国工党政府的精神领袖,是英国工党政府社会改革的“思想库”,他基于“制度主义的风险社会理论”所提出的“超越左与右”、“超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理论,成为英国工党政府的改革纲领。
  笔者认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是基于对“现代性社会”或当代“社会现实状况”的“不确定性”的一种界定,并企图在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制度演变的张力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点”或未来的“确定性”,贝克称之为“虚拟的现实性”。不确定性是风险社会的基本特征或内在品性。贝克认为:“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正在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工业的)风险社会。”①吉登斯认为,人类社会“由于现代性的到来而引入了一种新的风险景象”。②
  其实,早在1880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资本主义世界30多年的所谓“黄金发展期”,“无约束的资本主义”所表现出来的弊病,就引起了当时的“先锋思想家”的关注,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到70年代这一时间段,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及随后的世界“冷战格局”的形成,引发了一大批思想家对人及人类未来命运的深入思考,人们一改启蒙时代以来对文明发展进步的乐观情绪,“文明发展的风险”乃至毁灭成为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话题。
  启蒙以来作为思想基础的本质主义、历史主义、表象主义、目的论的“乌托邦”等思想原则遭到了根本的怀疑。人们逐步相信,社会的现代化与合理化所导致的不是自由的实现,而是自由的丧失,是价值与意义的丧失,是对民主化的恐惧。用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的话说,与过去的人相比,“今天的人失去了家园,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他们生存在一个只不过是由历史决定的、变化着的状况之中。存在的基础仿佛已被打碎”。③可以说,自从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以来,对于资本主义现代性社会是一个“价值丧失”、“自由丧失”的“铁笼”社会似乎已成定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则称现代社会是“工具理性”的胜利,后现代主义则认为现代性社会陷入一条“历史的歧途”。
  当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人类文明造成的几近毁灭性破坏,促使人们对现代化状态下的人类文明发展进行了深刻反思,力求在不确定性的社会状态下,确定“风险社会”的根源,并寻找一条避免风险、通向未来光明社会的坦途。典型的如1944年给哈耶克带来世界声誉的《通往奴役之路》,他在对“极权主义”进行系统批判的基础上,提出“市场的自发秩序”加“适度的政府活动”的社会改革方案,这一思路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改革的教条。在当时与《通往奴役之路》同样享有世界声誉的著作,还有奥地利哲学家卡尔·波普尔于1945年出版的《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一书,该书的写作背景也同样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人类文明造成的伤害。为了寻找“极权社会”产生的原因,波普尔从“批判理性主义”的角度,在对历史上各种思想进行剖析的基础上,对“历史决定论”或“历史主义者”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对建立在“目的论的本质主义”之上的、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乌托邦理想”的社会改造方案提出质疑,主张“社会重建的零星工程”的社会改革方案,倡导一种不改变“历史趋势”的“社会工艺学”的社会改造理论。他说:“零星工程将采取找寻社会上最大最紧迫的恶行并与之斗争的方法,而不是追求其最大的终极的善,并为之奋斗的方法。”④波普尔渐进式的“社会工艺学”的社会改革理论,为防止“极权社会”的形成以及和平时期的“社会改革方法选择”提供了一味良药。
  从理论流变的情况来看,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当新自由主义的“整体性的社会改革方案”遇到问题、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渐行渐近时,波普尔的“零星的社会工程”改革理论才引起人们的注意。无论是在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中,还是在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波普尔的理论影响。贝克认为,在发达的现代性社会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因此,“风险社会学是一门有关潜在性和对可能性进行判断的科学。那么风险就是一种‘虚拟的现实性’。”⑤这就是说,在贝克看来,风险概念是指人们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我们正在讨论和争论的虽然不是‘现状’,但我们如果不改变进程却‘可能’发生。”⑥即风险是一种认知和理解的形式,风险社会理论注重对社会的“不确定性”或“人为的不确定性”的诊断,并通过人的自主性消除风险的根源,从而避免罪恶成为现实。这种从风险出发的“社会重建方案”,与波普尔的“社会工艺学”理论是相通的,都排除了“目的论的本质主义”,强调认知和学习及人的“有限理性”的能动性在“社会重建”中的重要作用。吉登斯的理论与波普尔有所不同,为了现实政治的要求和构建“第三条道路”理论,吉登斯在“风险社会”的论述中,虽然承认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及其渐进性改革的基本路径,但并没有放弃“目的论的本质主义”,对“乌托邦”充满了憧憬和信心。他说:“一种重新焕发生命力的批判理论要把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同等看待并且结合在一起。”⑦这显然是对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抛弃“乌托邦”的不满,为了实现“第三条道路”所描绘的社会重建方案,吉登斯需要一个“乌托邦”作为目的王国,并把“制度主义的风险社会”理论当成通往“乌托邦”的路径,通过渐进式改革以调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当然,吉登斯理论的效果如何,目前还在进行之中,尚难做出明确判断。
  不言而喻,之所以对“风险社会”及“不确定性”理论的源流做一理论梳理与概括,目的还是要对当代中国是否进入“风险社会”确立一个分析框架,以便对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或不确定性进行诊断,确定中国社会避免风险并进行有效改革的现实路径。
  
  当代中国社会的“不确定性”根源
  
  从历史哲学的高度来看,对当代中国社会现状进行正确的理论认知与解读,必须立足于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毫不含糊地标明我们改革与发展所依据的社会主义“终极价值”是什么,并依据终极价值对发展中的“现实”进行批判,形成和凝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共识”,消解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全社会确立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未来选择的“第一条道路”的坚强信念。
  伴随信息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内部与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谋划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使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因此,我们必须本着“批判现实主义”理念对“发展中的现实”进行剖析和判断,找出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两个结构性变化。这种结构性变化不仅使当代社会主义获得了新的发展形式,也为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改革拓展了新的空间、提出了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依据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来认真地,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可行性地回答这些问题。
  第一个结构性变化是“经济结构”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的“国家配置”的原有模式。市场经济的三个主要的“结构性特征”,即产权或所有制、通过价格体系对经济活动的调节、经济目的对利润和收益最大化的追求等,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繁荣、增强经济活力的同时,由于“转型期”对市场的“法律约束”和对“权力的民主约束”的不健全,也逐步推动了社会的“不公正”的扩散、社会“利益分层”的固化和社会“既得利益阶层”形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引起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混乱或多元化,并进而使社会主义终极价值受到质疑或使“经济发展的目的”失去了“终极价值保证”,使全社会产生“价值迷茫感”,人们对未来发展的价值“确定性”丧失,“风险社会”逐步显现。我们必须强调的是,“经济结构变化”或市场本身不是问题,或者说市场本身并不必然带来“风险”,问题是伴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所要求的、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权力结构”或“社会治理结构”也必须要改变,“风险”的最终根源是“社会治理结构”滞后所造成的。
  与第一个结构性变化相联系,第二个结构性变化是“社会文化结构”的变化。在30多年的时间中,中国社会的快速现代化,使中国的社会文化结构发生了突变,呈现出五个重要的结构性特征,即:技术化、商品化、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剧烈的社会文化“结构性重组”,不但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且也改变了人的心灵、人的观念和认知世界的方式,个人的自主意识和自觉意识增强,个体决策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信息技术的运用,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即由直接联系向间接联系转变;商品化突出了“钱”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历史经验证明,能用钱买到的东西越多,这个社会的公正性就越差;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使社会越来越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传统的熟人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基于传统信任的个体的安全感也就越来越小。这些社会文化结构性因素的变化所导致的一个综合性结果,就是社会运行和个体感觉的未来不确定性增强,中国文明发展也进入一个“风险社会”阶段,要求我们在新的发展时期,在对社会现实状况深刻认识的基础上,谋划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新的改革方略,给国家民族一个确定的未来。
  由于以上两个结构性变化,一方面使中国社会的现代性特征显现,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展现;另一方面,(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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