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6时50分,随着数声枪响,重庆市两名警察将公安部A级通缉令的主角周克华击毙。一代“贼王”就此灰飞烟灭。

这让笔者想起12年前的另一个“贼王”张君。2000年9月19日晚上,仍然是在重庆,警察们将苦苦追踪了9年的抢劫杀人犯张君生擒。

那时,我还是《南方周末》的记者,长期从事法律报道的职业习惯,让我产生了透过张君犯罪集团的犯罪过程观察中国刑事侦查的兴趣。如今的周克华案和张君案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这两个“贼王”,何以让现代装备的警察们追踪了八九年?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

之所以将两人称作“贼王”,实在因其凶残程度超乎想象,杀人不眨眼,对抢劫对象以及阻碍他们抢劫的警察、保安、路人等,举枪便杀。而冷血的张君与他手下的一群劫匪,至少四次诱骗无辜人士,或充当活靶子练枪,或作为同伙举行入伙仪式的“祭品”。

根据当年的起诉书、判决书和媒体纪实,从1991年到2000年,张君从单枪匹马的蟊贼,逐渐发展成一个团伙,购买了足够装备一个排的各式武器弹药,以银行押款车和大型商场的黄金柜台为目标,先后作案22起,杀死28人,伤20多人。

相比之下,周克华却是一个人来无影去无踪,由于他已经被警方击毙,警方只是根据侦查获取的证据,判断周克华身负10条人命,尚有多人被打伤,其作案时间历时8年左右。

是什么造就了这两个“贼王”?10年前,还没有“每个人都是记者,每个人都是评论员”的微博,对问题的讨论也只限于传统媒体。2001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张君犯罪集团杀人抢劫案,《南方周末》发表了“张君案检讨”、“张君案再检讨”两篇报道,对这个暴力犯罪集团的演变过程和社会发展成因进行了深入解读。笔者参与了报道的策划和讨论。报道的编者按说:“张君团伙的罪行固然来自他们内心邪恶的滋生、人性的丧失,但是任何个人同时又都是社会人,他们的行为并不孤立地发生。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社会必须对此作出深刻的检讨。”报道援引该案主诉检察官在法庭上的陈词说:“惩治犯罪是十分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报道不仅没有像通常的做法那样高调赞扬公安机关侦破张君案的功劳,而且将主题指向了社会不公正以及公权力者对规则的肆意破坏,“对规则的践踏和漠视成为一种现实之后,更为极端的反规则的行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报道暗示,或许正是这些不公正,导致人心向背,进而产生仇视和报复社会的心理。

这一报道引起当局的不快,甚至被认为是为张君犯罪集团开脱罪责。随后,与张君案件有关的一个省,以罕见的文革式的语言对报道做出猛烈反击,将报道无限上纲到否定该省“2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高度,向北京控诉《南方周末》。这一事件促发了总编辑江艺平、常务副总编辑钱钢等多人后来被撤职或勒令调离,成为这家被作为政治风向标的媒体的一个分水岭。

既然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那么,犯罪行为的发生,必然有一定的社会成因,正所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绝大部分人而言,不管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怎样的不公正对待,也不会引发其对加害者以牙还牙或者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但不可否认,一部分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受到社会不公正对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即便我们抛开犯罪的社会成因这个庞大复杂的命题,仅就技术层面的问题而言,也有太多的教训值得警方吸取。以张君案为例,该团伙每次作案都是浩浩荡荡,人手一支枪,在闹市区杀人抢劫。1999年1月4日晚上,张君率众劫匪洗劫武汉广场黄金柜台,得手后,先是与赶来的巡警展开枪战,重伤一名警察,然后驾驶抢劫的出租车,在汉口闹市区边逃边开枪,吓得路人魂飞魄散,俨然一部现实版的好莱坞警匪大片。

武汉三镇很快被警察们围得铁桶一般,但是,张君深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和他的同伙在市区杀出重围后又回到了作案现场武汉广场——此前三个多月,张君经过踩点,让他的情妇在武汉广场旁边开了一间火锅店,这里成了他们作案后的避风港。数日后,一无所获的警察们收兵回营,张君带着劫来的价值260多万元的“战利品”轻松地逃离武汉,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瞠目结舌!

武汉广场只是张君团伙在大城市闹市区多次杀人抢劫的其中一个案件,在其长达9年多的作案过程中,直到2000年在常德老家抢劫银行失手后落网,这一系列恶性案件方告破。

十年后,几乎同样的杀人抢劫案再次发生。不同的是,这次是周克华一个人,像孤魂野鬼一样,游荡在沿长江的江苏、湖南、重庆等地,杀人越货,然后照例逃去无踪。今年1月6日,南京发生枪杀取款人的事件后,舆论哗然。警方利用平时布设的遍及城区的监视器,提取到杀手的正面照片,江苏方面出动大批军警搜捕,张贴通缉令,悬赏缉拿嫌疑犯。至此,张君之后的新版“贼王”走进公众视野。

警方声称,他们当时就确认疑犯是周克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才故意使用了“曾开贵”的名字。南京枪杀案发生后,《杨子晚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说,“因事发仓促,周克华逃跑时没来得及选择交通工具,而是靠一双脚板,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逃离那处藏身地”。江苏警方内部人士向《杨子晚报》记者表示,“既然不乘交通工具,步行离开南京的选择太多,四面八方都可以走,所以周克华的具体逃亡路线,还是一个谜。”

在8月10日公安部发布对周克华的A级通缉令后,《潇湘晨报》的两名记者前往重庆周克华家采访调查,从周克华母亲及邻居处了解到重庆警方从春节后就在周克华家蹲守,还安装了监视器。然而,借用张君之道,被全国通缉的周克华竟悄悄潜回了“最危险”的地方重庆,并且在8月10日的案件发生前,连续多日前往目标附近踩点,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以至于周围的街坊误以为他是个“神经病”,根本没有人想到他是身负重案的在逃通缉犯。

由于周克华已被击毙,他犯罪的动机和成因已经很难还原,但我们还是忍不住追问:在追捕周克华的过程中,警方到底有没有疏漏?

我们现在听到警方的说法是,周克华反侦查能力太强。如此说来,周克华每次在大城市闹市区杀人抢劫后从容脱身,完全得益于他超强的反侦查能力?历史的轮回如出一辙,十年前生擒“贼王”张君时,警方就一再强调他的反侦查能力如何了得。遗憾的是,当下一个“贼王”周克华出现时,警方应对反侦查的手段依然显得捉襟见肘。

这样的话让警方听起来自然是不高兴的。一个惊天大案侦破了,他们习惯的是鲜花、掌声、笑脸,还有从精神到物质的荣誉,没有谁愿意倾听这些不合时宜的逆耳之言。

周克华案件破获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第一时间签署命令向重庆市公安局颁发嘉奖令,并给重庆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而在击毙周克华的当晚,公安部专案组负责人、刑侦专家刘忠义接受了《南方周末》的专访,谈及案件告破原因,在肯定人民群众支持、领导决策坚决和公安民警英勇外,刘忠义反复提到“前期工作组对犯罪嫌疑人信息研判发挥的作用”。强调之前八年的铺垫,对于毕其功于一役的重要性。

十年一轮回,又一个“贼王”的时代结束了。但可以断言的是,周克华不会是中国最后的“贼王”,这个世界也不会从此“天下无贼”。而《南方周末》也不再是当年的《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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