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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6日電)大陸的財新網報導,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一起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受審的是今年55歲的陳平福,他在網上發表文章表達意見。

起訴書稱,陳平福於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在多家網站用博客(部落格)或微博發表、轉載文章,「攻擊黨和政府,詆毀、誣蔑國家政權與社會主義制度」,觸犯刑法,應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刑責。

這些文章包括「向埃及人民學習,我們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語的愚弄」、「不當奴化教育的幫兇」、「中國特色—領導創造思想」、「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輸家」、「我在自己的祖國被自己的僕人欺負」等共34篇。

陳平福於今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皋蘭縣公安局監視居住。

甘肅榮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何輝新為陳平福做了無罪辯護。

陳平福原為皋蘭縣一個國有企業學校的數學老師,2005年企業倒閉導致失業,然後又生了一場大病,生活無以為繼,不得已前往蘭州拉小提琴賣藝為生,卻多次遭當地政府救助站驅逐和羞辱。10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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