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9日 19:33:40

  ——献给一位不知名的姑娘
   一位年轻朋友发来一段MSN的聊天记录,对方是一位在宪章上签名的姑娘,有一个武侠小说里才会有的神秘诡异的美丽网名(我是刘胡兰,打死我也不会说出这个可爱名字),她刚刚与男友分手。因为她签名这件事情,男孩感到压力过大。对话中有这样一段:
   “他问我,我和国家那个重要?”
   “我说都重要。”
   “他说,你居然觉得我没有宪章重要?”
   “……”。
   “他问,(签名之后)可能永远都见不到我,你会不会后悔?”
   “我会很难过,但不后悔。”
   (旁问:“你当时签的时候,这个作为可能后果,想到了么?”)
   “我不认为会有这么严重。但是我当时是考虑了一下。但是我更多的是考虑,我在做一件对的事情,我知道我肯定会付出代价,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必须要做,就这样。”
   读了这段话,首先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姑娘心生敬意。很想转告她,把你那不能承受的,都让我来承担吧,但又怕说了这话,反而抵消了姑娘坚毅、高贵的心气:那是她自己的事情,是她自己想要去做、也准备独自承担的。同时,也对于自己所处的年代产生一种迷离恍惚的感觉。这是一个什么时代,一个年轻女孩为了自己的国家,却要蒙受那样多的压力,置身于一种危险当中,令她身边的人看了惊悸不已。
   我也不想谴责那个男孩,毕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生活的理由和根据,不可强求一致和一定要求他人理解。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如果实在要分手,也要等过了这阵子再说。目前这种特殊时刻,正是需要共同面对、帮助分担的时刻。(写出这个故事,经过了犹豫再三。敬请朋友们不要对这位男孩进行抨击。尊敬每个人的选择,是我们题中应有之一,一定要以实际行动做到这一点。)
   认为我们的国家很重要,非常重要,重要到了可以与自己的幸福相提并论,为了国家甚至随时准备“付出代价”,献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个人安全和个人的自由,这位姑娘的想法,说出了我们这些同为宪章签署者,内心深处视为理所当然的想法。我们从来没有忘怀自己的国家,在这片大地上发生的事情,始终牵动着我们的目光和萦绕在我们的脑际。那么,我们是一些什么人?我们是爱国者!
   这样说有人会感到不解。你们这些人不是主张个人自由吗?你们不是先后争相朝着与人群相反的方向走去,然后带着那种野兽的气味,从人群的对面走过来吗?年初在万圣书店讲座之后有一个年轻姑娘发问:“老师你怎么还会用‘我们’这个词?”她的意思是那是一个“复数”,或许在我的字典中早就加以废除了。我回答她说:“实际上我用的比这还要过分得多。我经常使用‘我们民族’这样的表达。”
   那么,今天错综复杂的语境之下,需要交代我们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爱国者?爱国主义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而我则要先问问自己,“爱国主义”这个东西,是怎么钻到我自己的头脑中去,它是如何生根的呢?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治外法权”这个词了,大概三四岁,它是我掌握的第一批母语。尽管不知道它的含义,但是对于下面这个故事烂熟于心:1935年我的祖父,病逝于江苏盐城一家教会医院,年仅35岁。本来只是普通疟疾,已经办好手续准备出院,临动身之前打最后一针,针管里空气没有排尽,拔出针头人就没救了。打针的是一位中国护士,但出事后开办这家医院的洋人牧师却站出来说,针是他本人打的。当地不止一家报纸报道了此事,但是因为此人享受“治外法权”,最终不了了之。父亲将这个故事对哥哥姐姐反复讲,每次都难以克制他的愤怒和屈辱。
   我从家族里天生继承了这种愤怒和屈辱。1996年我回老家,与表哥沿着昏暗肮脏的街道找到了这所教堂及医院的旧址,那里现在还是教堂。新的主事告诉我们这个人叫牟克里斯,他还有一个中国名字叫做白秀生,是属于美国长老会的英国人。我到图书馆里寻求当年的报纸,被告知四十年代日本人侵略时,所有这些当年的资料全都毁于战火。这种情况我了解,我们小时候想在家前屋后翻出很小一块地种点蔬菜,铁锹根本挖不下去,地下全是瓦砾碎石,这个小城当年几乎被夷平。
   父辈的创伤,这个城市的创伤,我们民族的创伤,是我们没有选择的过去。称之为“我们”,是说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够从中逃脱,没有一个人可以将自己的头发拔起来,离开这样的历史和土壤。这样一笔历史与记忆的精神遗产,不管是穷是富,我们都是它天然的继承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自由确实是一个整体。我们虽然反对以国家的名义剥夺个人自由,但是也知道,个人自由,是在国家中得到体现和有所保证的;没有国家的自由独立,就没有个人自由的完整实现。
   从这样的痛苦历史当中我们也学到了许多东西,它培养了我们的正义感、是非感,对于这个世界秩序应该如何的基本视野——平等与公正、反对奴役,以及与自己的同胞休戚与共的那种团结感。我不认为我们曾经喝下去的都是“狼奶”,是需要从身体里加以剔除的。比喻都是跛脚的。我小时候崇拜的电影人物,到现在也没有人能够超越:《红色娘子军》里的吴清华、《甲午风云》中的邓世昌,桀骜不驯的他/她们,眼睛里有火炬,那是自由的火炬、反抗的火炬。
   我们一拨一拨人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我女儿小学的语文课本与我差不多,尤其是刘胡兰那一课,插图上云周西村那几个鬼鬼祟祟的坏蛋,继续躲在阴暗的墙角,与烈士一样永存。我不认为她从这样的课本中学到的东西,仅仅是负面的。不过,关于这件事情,我后来的结论有点不一样。我估算那几个坏蛋参加国民党的时间不可能很长,因而他们将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娃推到铡刀之下的做法,完全不是来自“总理遗训”,而是我们这个民族性格中的残忍。
   关于这些,说得最好的还是鲁迅,那是一种对于弱者毫无愧色的残忍。《狂人日记》里是这么说的:“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懦、狐狸的狡猾。”无论如何,鲁迅的 “国民性”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它代表了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后来我看许多事情,都是这个角度。在中国,残忍不是那个党的专利,它是一种历史现象。最近在网上读到大批吃猫的事情,令人难以置信,那是一种同样型号的残忍。
   我的爱国主义观,就在一种混杂的遗产当中建立起来。一方面,是毫不妥协地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帝国主义所强加的不平等秩序,反对不平等条约与侵略者的战火;另一方面,是对于我们民族历史的深刻反省,对于我们民族自身弱点毫不留情的批判,是反思从前人们的所作所为陈腐陋习,而不是盲目崇拜祖先。这一点恐怕也不仅是对于我们民族是成立的:那些古代的历史,尤其是权力更替的历史,是不合适拿它当作一部田园牧歌或者小夜曲的,而是充满着血腥、暴力和阴谋。唐诗宋词的确很美,但是人们首先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生活在字面上;是生活在既定的政治秩序、政治关系当中,而不光是游走于青山绿水之间。专制的政治在统治者一方是专横及制造恐惧,在被统治者一方是依附及低声下气。这两者没有不严重损害人们品格和品质的。在这条道路上,我们损失了多少,那是无法计算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将会有什么样的民族性格,那也是无法想像的。
   包括我们这半个世纪的历史。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不停地“运动”,尤其是“反右”和“文革”,对于我们民族传统、民族精神和道德、民族共同体生活的破坏,那是空前的、史无前例的。迄今我们生活在这种破坏的阴影之下,某种惯性的东西拖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尾巴,还在延伸继续。什么时候我们中国人说几句话就这么严重?我们中国人不让中国人自己说话,把我们同胞的嘴巴捂起来,眼睛蒙起来,这是个什么道理?
   宪章也不过就是一份文本,一份秀才的纸上蓝图,签名的这些人互相之间大多数也不认识,在街上互相照了面也不知道打招呼,怎么就如此如临大敌一般?结果弄得人家小伙子不敢与姑娘谈恋爱了,是什么力量比爱情还要强大?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怎么会这么脆弱、容易破裂?
   我们认为生活在一个恐惧的国度,需要不停地制造恐惧才能够维持运转,是可耻的,对于国家和对于个人都是如此。这就是我们这些爱国者存在的理由,我们所向往的是这样一种前景:能够称之为我们“祖国”的,我们为之骄傲和引以为荣的,是这样一个地方,它能够为所有公民提供全面的庇护,这种庇护通过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得到落实和保证;于其中将人们结合在一起的坚强纽带,是他们平等的公民身份,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平等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平等地与他人协商对话,从而既获得自己的利益,也能够完成自己的公民责任,并显示出公民身上具有的种种美德。
   那是一个自由的结合体,人们以分享自由和责任形成他们某种共同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因为某一种族或者语言的一致性。因此,说到“爱国”,所激发的是一种公民身份的激情,是对于他们所享有的平等、自由的热爱。人们寄情于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们在这里感到自由、有保障和讲道理,于是自愿认同这样的地方为自己的“家园 ”,希望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一辈子,即是可以去别的地方,还是愿意生活在这个地方。
   这对于陌生人也是一样的,异乡人在其中也会感到亲切和自然,因为这里提供每个人所需要的保护和得到尊敬。如果说,这样的国度目前还不存在,那么,促成它的形成和诞生,正是我们的爱国主义所在。今年九、十月份在台湾时,一再遇到年轻学生说“你们那里不自由”。我很快反应过来,大声说,“但是我们有争取自由啊 ”。争取自由的人们,所享有的自由,并不比其他人们少。在一个缺少公民制度的地方,先当一个有责任的公民,其爱国的程度,只有更甚。
   称我们为“宪法爱国主义”(constitutional patriotism)也许是合适的,尽管我们当中大多数人对于政治术语并不十分在行,那些在行的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简单地说,就是“公民爱国者”。我们的爱国主义不同于民族主义在于,后者看重的是仅仅是种族、语言、文化上的一致性,而这些东西往往掩盖了人与人在现实关系中的不合理性,用过去的话来说就是不合理的阶级关系。民族主义者对于本国的特权、专制和腐败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一点也不敏感,他们或许会说,“再坏也是我们自己人”,他们仅仅对于不同肤色的人们感到敏感。但是很可能,他倒是愿意与自己肤色相同的一切人结为共同体,但是这个肤色中有人不愿意与他结为共同体(吸食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为虎作伥者、附炎趋势者)。而如果是萨伊德所说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所有知识策略中最卑劣的,就是自以为是地指责其他国家中的恶行,却放过自己社会中的相同行径。”
   在这方面,我愿意奉送波兰诗人赫伯特的一句话,他说他的爱国主义表现在“如果是本民族的人,做了同样愚蠢的事情,这只会令他更加恼火”。也就是说,抵制家乐福的事情,最好让美国人、英国人或者法国人自己去干,我们要花力气要做的,是如何让本国政府看得起本国人民,将我们每一个人民当作宝贝,而不是视为粪土。一个在本国受到尊敬的人们,包括力争让自己得到应有尊敬的人们,才是别人合适的尊敬对象。当然了,即使是一个奴隶,也是有资格要求别人来尊敬自己的。
   家乐福故乡的那个卢梭,说了许多话我并不赞成,但是这一句却让人眼前一亮:“要让我们的祖国成为其公民的共同母亲;要让公民在其祖国享受的种种好处使得他们热爱这个国家;要让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给人民留下足够的空间,以使公民感到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要让法律成为公民心目中一种保障公共自由的东西。”
   我喜爱的作家王小波也曾表达,他本人“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借用王小波的这个句式,那么我希望卢梭的这段话,是我们这里的某个人说出的(我不说出他的名字),从而让他成为我们时代真正的思想大师。
   提及我本人的爱国主义,这件事情或许值得一提,建立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我本人“亦有贡献”。那是在80年代初期,应该是纪念抗战胜利多少周年,报纸上刊登了大量当年日军侵华、占领南京的残忍照片。我提笔给南京市人民政府写过一封信,说应该成立这么一个大屠杀纪念馆,“为历史也为未来”,如此这般。后来得到的回信却是来自“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说是我的建议很好,应当予以考虑。记得那是手写的字体,只有寥寥几行字,这是我写东西得到的第一次回应。这份东西,后来有网友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网站上居然查到了又发给我,看来我是首批提出此项要求的民众之一,所以人家保留下来并且上了网。
   其中是这样提出诉求的:
   “尊敬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及各位负责同志,我诚恳地请求你们,为历史也为未来,为南京人民、中国人民也为世界上所有爱好和平的人民做两件事:
   一、在南京选择适当的地点,建立三十万受难同胞的纪念馆,在馆内陈列日本侵略军在南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的有关照片、文献和实物。
   二、与有关部门联系撰写、出版通俗的、图文并存的南京大屠杀惨案的历史记载,让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人民群众都可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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