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查封的“无主”(已经潜逃)的房地产仅仅广州一地就高达1800多套!
  
  
  1、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38套。
  
  2、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37套。
  
  2、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35套。
  
  3、前上海房产局副局长殷国元案发后,有的报道说是有50套,有的报道说是有10多套。但趋向一致的报道是,他所拥有的房产至少有30套总值在一亿元以上。
  
  4、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张万青,据传其名下房产达30多套。
  
  5、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29套,其中27套记在他母亲的名下。
  
  6、山西阳泉黑巡警关建军在北京等地拥有价值超过1亿元的27套房产。
  
  7、辽宁抚顺市顺城分局国土局长罗亚平2007年便拥有多达22套的房产。
  
  8、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杨光亮利用情妇大肆炒房,在茂名、广州、珠海,拥有数十套房产。
  
  9、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在昆明、个旧、弥勒、建水、大理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
  
  10、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除了价值3000万元的豪华别墅外,他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套。
  
  11、安徽涡阳县高炉酒厂厂长刘俊卿有13处房产,大部分用来提供给情妇居住,仅在合肥便有3处房产。
  
  12、原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金阳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樊中黔利用职权受贿,涉嫌违纪违法。专案组价值300余万元的房产13套。
  
  13、原河南荥阳市财政局长薛五辰则拥有9套住房,1300平方米。
  
  14、江苏省财政厅前副厅长张美芳坐拥7套房产,其中3套在其女儿名下,4套在其本人名下。
  
  15、原衡阳市副市长兼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刘兴德仅与房地产商相互勾结利用,全家共有8处房产。
  
  16、原深圳南山区原区委书记虞德海资产数千万元,在房子上除拥有一套房改福利房外,尚有以妻儿及亲戚名字做房主的7套大屋。
  
  17、重庆沙坪坝区国土局科员刘勇拥有多处房产,包括一套市价过300万元的别墅。
  
  18、陈绍基案件后,广东因害怕被牵连的党政军官员不计其数,在风声鹤唳之下,迄今为止,外逃高官已经多达150个家庭。其中退休的省级干部6人,厅级干部多达70人,这些人潜逃带走了高达上百亿的资产。但由于事发突然,他们在国内囤积的房产几乎都没有来得及变卖,截至五月底计算,中纪委查封的“无主”(已经潜逃)的房地产仅仅广州一地就高达1800多套。
  
  人均十套住房,中国的大多数劳动者却无房可住!中国的房价为什么这么贵,中国的劳动者为什么无房可住?原因是富者抢占了太多住房资源。“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可以拥有几十套、甚至几百套住房,穷者没有能够放下一张床的位置,它对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多么大的挑战啊?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取得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此后,世界许多国家借鉴这种做法反腐倡廉。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议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历经20多年,虽在不断探索,但总体进展缓慢。公布官员财产究竟难在何处?
  
  公示财产的真实性难以核实。有的干部提拔时“冰清玉洁”,一旦东窗事发,却能查出大量不明财产。从现有的制度设计看,干部每年都要申报财产,为何贪腐者能瞒报收入来源而不被发现?回到淮安的方案,看似把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五类财产情况“一网打尽”,但要厘清这些财产谈何容易?单就房产来说,由于城市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外地房产无法查询。
  
  公布财产还遭到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纵使是合法收入,一些干部也怕“广而告之”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担心个人和家庭隐私曝光。而那些“心中有鬼”的官员,当然要想方设法隐匿、转移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民众对官员财产公开抱有很高期待。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落实,是防止干部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淮安的改革刚起步,但其勇气仍值得鼓掌。相对于一些地方“噤若寒蝉”、“雷声大雨点小”,淮安在制度设计上向前迈了一步。
  
  公职人员申报并公布家庭财产的法律,被认为是“阳光法案”。“阳光法案”本身也需要阳光,需要决策者对公示内容真实性、公开范围、保障信息安全等进行制度设计,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监管、金融实名审查等信息统计体系,当然,更需要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摘自《凯迪网络》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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