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近日曝光了中石化集团在广东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有评论认为,在中国,司法不独立、权大于法,使得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央企无视环保法规,明目张胆的污染环境。

北京《新京报》星期四的报道说,中国环保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近日发现,中石化在广东的三家石化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位于湛江的中石化东兴公司部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系统直接外排,违法超期试运行。

该企业在广东省环保厅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后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中石化控股的合资公司,位于湛江的新中美公司擅自拆除废水处理装置,污染物可通过阀门切换,直接排入雨水沟,处理设施内还安装自来水管道,涉嫌将污水稀释排放;广州石化的两个应急储罐中则存有大量液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

报道说,中石化这三家企业,地方环保部门都去过,但是很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都没有被发现。

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则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着桌子说,中石化企业明目张胆的排污,还老是以国计民生的名义要挟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

广东居民李勉之认为,中国只有改变 “权大于法”的现状,才有可能解决中石化之类的央企违法排污的问题。

“在中国,一定要法大于权才行。现在暴露出来的问题,中石化肯定不把地方放在眼里,环保部门在地方政府是冷衙门,就算地方政府首长直接干预,也没办法。处理中石化确实能引发油荒、就业等社会问题,地方政府就会把问题压下来。但如果象文明国家一样,既然已有立法,违法事实明显,法大于权,那中国好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这在中国还遥不可及。”

报道说,环保部目前已经要求中石化集团对所属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要求中石化东兴公司停止试生产,责令新中美公司、广州石化限期整改。

现在旅居美国的作家郑义一直关注中国的环保问题。

对于中国环保部对中石化污染企业的处理方式,郑义评论说:“让中石化自己处理自己,用处不大。但作为国家环保部,也不敢直接动用环保法处理。如果在法制国家,发生这种问题,直接处罚,有法院、检察机关、公安,直接按法律办,干嘛要找他爹妈?中国法院不独立,跟政府是一家人,所以出了问题要找爹妈商量,而不是秉公执法,按照法规办。”

郑义认为,中国现行环保法对污染企业的处罚过轻,也造成很多企业宁可交罚款,也不愿按环保法规安装和开启排污处理系统,因为罚款数目远低于处理排污的成本。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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