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异见人士王小宁10年前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当时雅虎公司向中国当局提供了相关资料。王小宁妻子俞陵告诉法新社,王小宁于本周五(8月31日)凌晨刑满获释回家。

俞陵表示,王小宁的“精神和身体处于良好状态”。俞陵说,警方到她家中通知她王小宁将获释。她和儿子半夜到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派出所,等候王小宁,随后将其接回家中。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现年62岁的王小宁,六四事件后被中国政府列入反动分子名单,99年撰写网志,宣传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及反腐败,又利用雅虎服务在海外发表建党的建议,2002年9月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美国互联网巨头雅虎的中国分支机构提供的资料举证王小宁,并于2003年9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我丈夫回家了,我真的很高兴。”王妻俞陵说。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小宁正在家中休息。

余陵说,王小宁只不过是使用雅虎邮箱发布了呼吁中国民主改革、批评一党专政的文章,不应该因此获刑。“他没有犯什么罪,只不过是表达了他自己的观点。”

雅虎赔款道歉
雅虎高层在美国国会组织的听证会上说,他们有法律义务将其用户信息转交给中国政府,并表示他们并没意识到,这些信息会被用作打压异见人士。除王小宁外,因雅虎向中国部门披露资料而入狱的异见人士尚有至少三名,分别是判监十年的记者师涛、判刑八年的四川异见人士李智和判监四年的辽宁维权人士姜力钧。

在世界人权组织起诉雅虎的这种行为后,雅虎公司在2007年向受害人家属道歉赔偿。 俞陵拒绝透露雅虎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但表示对美国的国会和司法系统十分钦佩。

仍会受监视
权益组织表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经常被中国用来监禁异见人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于2009年以同样罪名被判11年监禁。

王妻俞陵说,王小宁仍在两年政治权利剥夺期内,预计一家不会有和平日子,仍会受监视,丈夫只是由一个小监狱转往大监狱。总部设于美国的中国人权引述俞陵说,在王小宁 服刑期间,一家人常受公安监视、跟踪、拍摄。

中国人权表示,王小宁在北京国家安全局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曾多次遭警方暴力逼供,要其认罪,但王小宁拒绝认罪,因此不获减刑。

(资料来源:法新社)荷兰在线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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