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在國民黨專制時期,由蔣中正或國民黨一黨倡導並規定什麼是「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與民主國家中公民社會形成這些方面的規範化準則,是完全不同的。前者體現的是一種威權的、社會工程式的德育。但這種道德形象是不實的、有欺騙性的,它是一個精心包裝的神話,為的是達到對專制權力有利的目的,它本身就是一種巧妙的宣傳。

文 / 徐賁(美國加州聖瑪利學院英文系教授)

學校教育對待「宣傳」的態度——警惕宣傳還是利用宣傳——成為區別兩種不同性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尺度。警惕宣傳的教育必定強調獨立思考、判斷和理性對話;而利用或進行宣傳的教育則會把現成的,單一的「正確」知識或思想灌輸給學生,並且不允許他們提出任何質疑。後一種教育背後的推動力往往是某個全面掌控國家和社會的政黨權力,因此這種教育又被稱為「黨化教育」。台灣學者任鴻雋曾對黨化教育(教育政黨化)下過這樣一個定義:「一、把黨的主義或主張,融合在教課中間,使它漸漸地浸灌到學生的腦筋裡去。二、教育的事業,由黨的機關或人才去主持,使他完全受党的指揮。」

大陸學者何卓恩在對民國時期「教育政黨化」的研究中指出,中國的黨化教育起始於「1924年國民黨於廣州實施『聯俄容共』,教育開始改走政黨化的道路。1926年8月國民黨政府擬訂《黨化教育之方針、教育方針草案》,1927年8月又制定《學校實行黨化教育辦法草案》,在影響所及的省市推行黨化教育」。雖然1928年曾經召集全國教育會議,決議取消「黨化教育」這個名稱,但代之以一黨意識形態的「三民主義」一直延續到國民黨專制(在台灣)結束。

在學校裡,黨化教育的兩個核心部分是一黨意識形態的灌輸和組織控制。以國民黨去台後繼續推行的黨化教育為例,單純將党義作為知識灌輸於學生並非國民黨的主要目標,當局更注重化黨義知識為對黨的信仰和效忠党的行為,這就更需要從組織上去推動。國民黨去台以後繼續運用常規的組織推動辦法,如控制校長,建立訓導制度等。選派校長是當局的職權自不在話下,連教授的延聘當局也直接插手,政治大學「校長、所長,乃至教授之聘定,都是經過總統核定」,「有的專科學院,聘教授並不一定以學力為准,凡能夠用以結好官方的,無不接納。而官方也常以命令方式,強令學校延聘某人為教授」。而訓導人員的權威,則無限加大,發展到學生必須言聽計從的程度。另一方面,國民黨又建立起一個特殊的推動機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進駐到各個大中學校,規定高中以上學校青年學生一律參加。
學校裡的黨化教育同時是一種前宣傳也是一種宣傳。宣傳要能夠達到目的,產生效果,必須依靠前宣傳的準備。前宣傳,按照埃呂的解釋,是在人的頭腦中製造一種「思維過程的短路」(short-circuiting the intellectual process), 形成缺乏思考或不思考的知識習慣。心理學稱此為「條件反射」。「思考」與「知識」是有區別的,越有知識不等於越有思考能力,有時候情況正好相反,越是有知識可能反而越是在宣傳面前缺乏思考力。

宣傳所慣用的意識形態理論往往很能吸引「知識者」,但經不起簡單的經驗和常識檢驗。這就是「皇帝的新衣」效果。埃呂指出,納粹和共產極權能強迫人在不相信宣傳的情況下,也時時必須裝作相信的樣子,除此之外,在一般的情況下,宣傳對有的人和事靈驗,而對別的人或事就不靈驗。因此必須分為兩個階段來考察宣傳,一個是「前宣傳」(pre-propaganda),又稱下意識層宣傳(sub-propaganda),另一個是「動態宣傳」(active propaganda)。埃呂指出,任何宣傳都必須「持續不斷、不放鬆」,否則必然功虧一簣。這種「持續不斷」指的不是「動態宣傳」,動態宣傳是在一些關鍵時刻或針對一些特別事件發生時,用來動員群眾的運動型的宣傳。運動總會有間隙,有停止的時刻,無休無止地持續運動會起到令人麻痹的反效果。「持續不斷、永不放鬆」指的是「前宣傳」,也就是把人保持在一種要動員就可以動員的認知、情緒和心理狀態之中,「前宣傳的根本目的是使人有某種行為的準備,對某種影響有所反應,使他進入一種狀態,以便時機一到,就會有效地、不延遲也不猶豫地參加到某種行動中去」。宣傳是一種意識形態灌輸,但前宣傳則「沒有意識形態的目標,也可以與看法、想法或教義無關。它是在心理操控、性格塑造、情緒培養、陳見誘導中發生的,待機發生作用。」

台灣學校「前宣傳」的特徵是由特殊的政治環境形成的。1949年5月國民黨宣佈台灣實行戒嚴,台灣從此進入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戒嚴法擴大了國民黨的軍事統治,諸如內亂罪、外患罪、妨礙秩序罪、公共危險罪等一些刑法罪行得交由軍事機關審批,亦禁止人民言論、集會、結社、遊行、罷工等基本權利,管制出版、新聞、通訊與出入境交通工具。 在這樣一種大的專制政治氣候之下,台灣的學校必須配合營造與之相適應的党化教育心理氣候,使學校成為學生接受党化前宣傳的重要場所。這種前宣傳從兒童時期的小學到年青時期的大學,在悄然不覺中,慢慢地有序進行,持續不斷地進行,從不中斷。

例如,1968年4月蔣中正頒佈手令,特別對國民教育小學生活與倫理和中學公民與道德課程進行指示:「小學『生活與倫理』、中學『公民與道德』教科書之編撰與教學方法之改進,其目的首先在教育學生成為人之所以為人,並生活與行動得像一個人,成為一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次之,則在教育學生成為一個愛國家、愛同胞、合群服務、負責守紀,且足以表現中華民族道德文化,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前者必須注重生活教育與人格教育,後者則必須注重民族精神教育與民族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與民族道德教育,除國文為基本科目之外,歷史、地理亦為其關鍵肯綮之所在。」因此,1968年實施九年國教之後,國中課程比以往更加強調民族精神教育。而1968年頒佈的暫行課程標準經過數年使用實驗之後,教育部於1971年9月開始籌劃全面修訂國民中學課程標準,於1972年10月公佈施行。1983年再度修訂國中課程標準,配合「國民教育法」之實施,「過去德智體群四育增加美育成為五育,所以其課程目標在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教材之選擇注重民族精神教育和生活教育,加強實施公民教育,在『公民與道德』一科內,除增進學生公民知識外,更重視道德行為之實踐」。

單從這些「德育」教學的內容來看,是不容易察覺它與專制黨化教育意識形態的聯繫的,因為正如埃呂所說,作為前宣傳,這種德育教學是悄悄地進行的。由蔣中正一人或國民黨一黨倡導並規定什麼是「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與民主國家中公民社會形成這些方面的規範化準則,是完全不同的。前者體現的是一種威權的、社會工程式的德育。由於威權的權力在倡導道德,它的道德合理性變得不容置疑,無論它再怎麼專制、腐敗、殘暴,它也會儼然變成一個道德的化身。這種道德形象是不實的、有欺騙性的,它是一個精心包裝的神話,為的是達到對專制權力有利的目的,它本身就是一種巧妙的宣傳。

國民黨黨化教育的專門課程是「民族精神教育」,這是一種以「民族精神」來包裝的黨義課程,早在1929年國民政府公佈的「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中,便已經確立中華民國教育須以三民主義為根本原則,其實施方針第一條為:「各級學校三民主義之教學,應與全體課程及課外作業相連貫,以史地教科闡明民族之真諦,……務使智識道德融會貫通於三民主義之下,以收篤信力行之效。」而國民黨政權遷台後,蔣中正認為中國大陸失敗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注意民族精神教育,由於學校教育對青年領導的失敗,導致青年不信奉三民主義,被共產黨所誘惑。因此,他在1951年的「教育與革命建國的關係」、「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指示四維八德之生活化、行動化」和「改造教育與變化氣質」等講詞中,都特別強調要恢復民族精神教育,也就是落實三民主義的教育政策。民族精神教育就是以三民主義為中心的教育政策,三民主義教育也就是國民黨維持其政權正統性的中心思想。

「民族精神教育」是一門綜合性的思想教育課,統領國語、史地等知識性課程,有論者將其內容歸納為四類:「一、反共愛國教育;二、思想教育;三、道德生活教育;四、國語教育」。反共愛國教育是以領袖崇拜、史地教育和仇視共匪為主;思想教育主要是三民主義教育;道德生活教育重視四維八德的教學和實踐;而國語教育則基於「團結民族精神,鞏固國家基礎」的根本大計。

黨化教育把一黨的意志與意識形態強加給社會,強加給學校,既然是強加,就不需要得到社會和人民的認可。所謂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只要人民自己珍惜獨立思考和自由言論的權利,只要他們確實能夠行使自由選舉政府的權利,他們就不會選擇一個給自己戴上思想枷鎖的政府和教育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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