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有“选举团”标识的汗衫帽子(照片:美联社)

今年的11月6日是美国四年一度的大选日,在大选这一天选民们不但要选出下届美国总统,而且还要同时选出新一届的众议院议员以及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此次改选33位)。大选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总统选举,所以许多外国传媒就将大选直接称为总统大选。美国大选有许多与众不同的地方,特别是总统选举的规定,与其他民主国家的选举大不一样,尤其是“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的规定,是美国独有的制度,这个制度时常引起外国人的困惑,许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制度。这篇博文,就想谈谈大选问题,重点是介绍“选举团”。 

美国的大选是全民普选,只要是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都可以投票选举总统、副总统、国会参、众两院议员等,这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石,也是人民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大多数民主国家,总统或总理由选民直接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但在美国,总统虽然是由普选产生,但并不是简单地以获得选民票数多寡为衡量标准。

在美国历史上,曾有几位当选总统并未获得多数选民选票,其中第一位是在1824年选举中获胜的约翰•昆西•亚当斯 (John Quincy Adams) ,最近的一位是2000年当选的乔治 • W • 布什 (George W. Bush) 。2000年大选时,小布什获得了50456002张选民票,占选民总数的47.87%,而其对手戈尔(Al Gore)则获得了50999897张选民票,占选民总数的48.38%,但最后却是小布什当选总统。

为什么会出现获得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没有当选的情况呢?这就要谈到“选举团”制度了。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美国总统最终是由“选举团”选出的,而不是总体计算选民选票的多少。目前“选举团”一共有538票,根据每个州议员人数的多少分配给各州。各州“选举团”票数等于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席数,举例来说,加州在国会一共有55位议员,包括2位参议员以及53位众议员,所以加州就有55张“选举团”票,在各州中最多;而阿拉斯加只有3位国会议员,所以只有3张“选举团”票。首都哥伦比亚特区虽然在国会没有正式议员(有代表但没有投票权),但也有3张“选举团”票。以下是50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选举团”票的分配表:

州名

“选举团”票数

阿拉巴马

9

阿拉斯加

3

亚利桑那

11

阿肯色

6

加利福尼亚

55

科罗拉多

9

康涅狄格

7

特拉华

3

哥伦比亚特区

3

佛罗里达

29

佐治亚

16

夏威夷

4

爱达荷

4

伊利诺斯

20

印第安纳

11

艾奥瓦

6

堪萨斯

6

肯塔基

8

路易斯安那

8

缅因

4

马里兰

10

马萨诸塞

11

密歇根

16

明尼苏达

10

密西西比

6

密苏里

10

蒙大拿

3

内布拉斯加

5

内华达

6

新罕布什尔

4

新泽西

14

新墨西哥

5

纽约

29

北卡罗来纳

15

北达科他

3

俄亥俄

18

俄克拉何马

7

俄勒冈

7

宾夕法尼亚

20

罗得岛

4

南卡罗来纳

9

南达科他

3

田纳西

11

得克萨斯

38

犹他

6

佛蒙特

3

弗吉尼亚

13

华盛顿州

12

西弗吉尼亚

5

威斯康星

10

怀俄明

3

2008年大选新泽西州“选举团”成员在投票(照片:美联社)

从这个“选举团”票分配表中,可以看到加利福尼亚、得克萨斯、佛罗里达、纽约、伊利诺斯、宾夕法尼亚、俄亥俄等州的票数都比较多,而怀俄明、佛蒙特、南达科他、北达科他、蒙大拿、阿拉斯加等州的票数都很少。

根据规定,总统候选人要赢得总统选举的话,必须获得“选举团”票的绝对多数,也就是说,只要候选人得到270票,就可以当选。所以,从总统候选人的角度看,“选举团”票数多的州就显得特别重要。

那么,“选举团”票数与民众普选又是什么关系呢?美国的50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其他的都采用“胜者通吃”制,即本州的“选举团”票全部归于在该州获得最多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而不是按得票比例分成。也就是说,在一个州内,只要候选人获得该州选民的简单多数,就获得了该州所有的“选举团”票。例如,某候选人获得了多数加州选民的票,那么,加州的55张“选举团”票就全部计算在这位候选人的名下。正因为如此,候选人在每一个州的竞选结果最重要,赢得一个州,就赢得了该州的“选举团”票,累计相加,只要超过270票,也就赢得了大选。

由于候选人在每一个州的选举结果一般在大选日就可以知道(极个别的情况例外),所以,每位候选人获得了多少张“选举团”票也一目了然,谁当选总统立刻就能知道,候选人也会发表声明,庆祝当选或表示认输。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根据上表,在大选日自行计算,看看2012年大选赢家是谁。正因为如此,使得人们以为总统是在大选日当选的。其实,按照法律程序,大选日过后,还必须经过“选举团”投票、国会唱票才算完成选举程序。

2008年大选密西西比州“选举团”成员在投票法律文书上签字(照片:美联社)

“选举团”投票定在12月份,时间是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这句话读起来特别拗口,但规定就是这样的。今年的“选举团”投票日是12月17日。当天各州“选举团”的538名代表将分别在各州首府聚会,根据本地选民的投票结果,再“投票”选举总统,并将选票送到国会以及国家档案馆备案。然后,在新年的1月6日,国会参众两院召开联席会议,点算“选举团”送来的票数,由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公布唱票结果,正式宣布总统当选者;1月20日当选总统举行就职仪式;整个选举过程到此才算全部完成。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四年一度的大选日定在大选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许多传媒,尤其是外国传媒,往往忽略了“第一个星期一”这几个字,直接说大选日是“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其实,这其中是有区别的,如果某个大选年11月的第一天正好是星期二的话,那么按规定这一天就不是大选日,必须等一周到了下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才可以大选,那一天,就是11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了。类似此类容易引起混淆的美国大选规定,还有不少,有兴趣进一步了解有关美国大选情况的读者,可以参考《美国选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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