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天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二○一一至二○二○年)」等,決定穩妥恢復核電正常建設,但「十二五」期間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大陸中央電視台網站的消息顯示,會議署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首先,「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其次,「十二五」(二○一一至二○一五年)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同時,提高核電興建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機組必須符合第三代安全標準。

至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則提出,「十二五」期間的重點任務是,加強資源探勘開發,積極有序發展水力發電和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而且,要推動能源的高效清潔化和智慧電網建設,加快能源儲運設施的建設,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日本去年三月發生福島核電廠事故,大陸當局因而暫緩核電建設,並在全面大檢查後發現,現有核電廠有十四個需要改善的問題;即使不見問題是否改善,今年三、四月已傳出大陸有意恢復核電廠興建的消息。

我國安局長蔡得勝去年三月在立院答詢時指出,大陸東南沿海的核電廠發生意外,「比日本的風險給我們的壓力還大」;因此去年十月,兩岸簽署核能安全合作協議,希望屆此平台促進兩岸核安合作,確保台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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