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 大批市民反對不義財政預算案,113人被捕。
其後,部份人被正式起訴。
被起訴者中,有數十人認為政府和警方經常以保釋來控制被捕人士的人身自由,是一種政治檢控的手段,要達到其控制異議聲音的目的,故在參加完年度六四晚會後,發起遊行去北角警署,一起「踢保」﹣﹣即拒絕保釋,要求警方一是馬上檢控,一是馬上放人。以「政商崩壞,堅守街頭,抗議濫捕,坐爆四十八」為口號一直走,又再被警察圍堵,再拘53人,最後正式起訴8人。
2012年,夏天,審審審,審到秋天,終於出了判決 ……
今次請大家不要擅忘,我們回顧由2011年開始的種種,直至政治審訊的內容;下次,我們再來了解法庭可以有幾荒謬……(下集:東區大老爺超現實故事集)

影像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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