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撤國民教育科 重推公民和人權教育
2012年10月8日

香港人權監察就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今日通過「建議政府宣佈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不應要求學校使用指引,亦不應作為視學依據,政府亦接受這些建議,表示謹慎的歡迎,並期望這項擱置是無限期。人權監察認為政府亦應徹底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停止運用行政、活動資助、資源和財政誘因等措施,推行沒有「國教指引」之名、而行染紅之實的「國民教育」。政府應停止資助促銷洗腦團,廢除紅色學習檔案系統,銷毀已違規收集的個人資料。

擱置指引不撤科,滲透式洗腦未除
人權監察必須指出,政府在推出「國教成科」和「國教指引」之前,已藉中港當局的政治影響力、提供活動、資源、財政誘因、視學等措施,溫水煮蛙地在港推行滲透式「國教」洗腦。

人權監察認為政府擱置課程指引,但不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不過是維持推行滲透式洗腦國民教育的現況,包括偏頗教材、國情洗腦團及紅色學生學習檔案等。而教育局手握學校資源分配與監察權力,可影響甚至主導學校,或會造成假自決。

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會後表示,委員會認為德育、國民教育及公民教育對學生很重要,在學校自主決定是否開展科目的前提下不應撤科。[1]

人權監察擔憂,委員會並無提出徹底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也無同時叫停政府運用行政、活動資助、資源和財政誘因等措施,推行沒有「國教指引」之名、而行染紅之實的「國民教育」,恐怕只會養虎為患,有助維持現行滲透式的「國教」洗腦,日後形勢轉變,政府或會重推偏頗的「指引」。學校師生家長及公眾仍須保持警覺。

紅色學習檔案製造壓力
教育局今年強制學校上報學生參與大陸學習及交流活動紀錄,家長學生不得拒絕上報紀錄,只可選擇是否將紀錄轉進升讀學校,當中教師須評估學生表現。人權監察批評,即使有關資料削減至只是按校累積的統計資料,仍會製造壓力,變相逼使學校和老師「交數」,間接督促甚至逼使家長和學生參與洗腦團等活動。

紅色學習檔案有違私隱 修訂方案仍否侵權違法
早前教育局透過電子系統要求學校呈交學生參與國民教育活動情況,收集學生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註冊編號、性別、活動中擔當職位及表現、是否把記錄列印在成績表等,[2]這種收集和轉移缺少知情同意和公平,並且過度收集資料,加上缺乏資料庫的保安要求、保存期、誰人可閱覽資料庫內資料等,[3]有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多項保障資料原則,侵犯學生的私隱權,更開創自學齡開始建立市民個人政治傾向敏感檔案的惡劣先例。

教育局今天表示會修改檔案系統,人權監察擔憂這表明政府仍想藉洗腦團等活動洗腦。人權監察因此促請當局停止舉辦洗腦團等活動,並且廢除紅色學習檔案系統,銷毀已違規收集的個人資料。

應推公民教育,加強人權教育
人權監察重申,政府以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取代多元公民教育屬倒退做法。若要香港學生認識國情,應該置於多元公民教育之下,加強人權教育,提倡獨立批判思考,並應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如思想和言論自由,培養尊重人權、培養對各自文化的認同及推廣各國、族裔、民族平等教育目的,教材和活動等資源則應客觀多元,在上述的原則下討論黨國民族等基本概念。政府應在1996年未盡完善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基礎上,改善公民教育的指引,參照《世界人權教育方案行動計劃》加強人權教育。

-完-

註釋
[1] 商台《委員會建議擱置國教科指引但不認同撤科》。港台《胡紅玉:將建議政府擱置國教科課程指引》2012.10.8。
[2]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育局記錄學生內地學習資料 家長學生擔心是檢視愛國指標》,2012年9月26日,http://www.hkptu.org/education/?p=6836。
[3]教育局通函第184/2011號,「國民教育內地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2011年12月14日,http://dusijun.files.wordpress.com/2012/09/edbcm111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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