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了为朋友傅建祥求助的文章,随后在滕彪律师的引荐下,我找到深圳的李志勇律师。傅建祥的家人很快签署了律师委托文件。下面是他们给我发来的情况:

11月5日下午1:30左右,在杭州萧山机场接到李志勇律师。2:45左右到达诸暨。3:20左右到诸暨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办理"会见"傅建祥的手续。3:45时左右手续办好,但会见傅建祥需要城西派出所民警陪同。4:00左右到达城西派出所和陪同民警约定会见时间为6日下午2:00整诸暨看守所门口见。李律师从城西派出所民警处问得,傅建祥是刑拘,罪名是寻衅滋事。其他情况不便告知。
Fix

11月6日下午1:30时,到城西工业新城派出所找"袁洋"警员一起去看守所,他说昨晚贵州抓到一明逃犯,他要出公差没空陪我们去看守所。律师提出安排其他警员陪我们去看守所会见,袁洋表示他没权力的,反正他没时间陪我们去,他让我们去找"公安局法制办"让他们安排会见。我们来到公安局法制办钟大队长处,他说傅建祥案已移交检察院,现处于报批阶段(由检察院审核是否批准逮捕),所以昨天的会见单开错了,公安局已经没有权力安排会面,要到检察院去申请会见。律师说不到审理阶段就是公安局管的,会见应该是公安局安排的,怎么就推给检察院了呢?钟大队长一再强调已经移送检察院,让我们去检察院。我们又接着来到检察院,找到一位女主任,我们还没说什么,她就说傅建祥的案子吧,然后看了律师证。再接着说案卷是上周五送到检察院的,本周五之前会审核完毕,是否批捕到时就知道。律师问钟大队长要我们来找你办理关于会见的事。女主任表示公安局只是把资料送过来了,转交手续没有办理,还是属于公安局管,会见应该找公安局法制科去办理手续。接下来,我们到检察院投诉的部门,把民警袁洋和钟大队长给投诉了。投诉接待人员表示十八大期间,检察院受理的所有投诉案件都是要报"联级会议"的。直接上报上级检察院,好像还说有个层层上报的原则。
Fix

袁洋,钟大队长都是整个维稳体制中的螺丝钉。他们的推诿、不诚信,让我想起了艾未未的纪录片《老妈蹄花》。那是艾未未和志愿者去成都为谭作人作证而被成都警察殴打和限制人身自由的事情。这诸暨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成都的一个样,都在拿着纳税人的钱干着肮脏的事情。追根到底,这是因为中国的公安局、检察院都不是对人民负责的部门,而是为政权服务的部门,而这个政权根本不是人民选出来的。如果说这样的司法、这样的政权还有任何存在下去的合法性的话,那么毛泽东应该在2012年复活过来。

现在能做什么呢?这件事情也许和很多人不直接相关,但是如果漠然处之的话,有一天可能自己也会碰到这样的事情。请关注和转发一下李志勇律师的微博

http://weibo.com/u/1482923177

给我们出出主意,发信给ruanj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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