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一度的中共换届给人们带来了对新一轮中共领导的期待。尽管胡锦涛18大上的发言明确表示“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很多人对于习近平的不提毛邓思想的务实发言还是反应上佳。由于习李从未显示维持专制制度的强硬态度,媒体和一些自由派人士未免对新一届政治局产生一些期盼。

这种期盼也似乎得到了部分回应。党代表提案制,似乎开启了“党内民主”的先河。在对18大人事安排的失望之余,这一项制度性的革新给了人们一丝希望。毕竟,现代“民主”社会的开端是从英国的Magna Carta开始。最初的“宪政”改革并不对普通平民开放,而是贵族们与国王博弈的结果。英国的经验似乎证明,在权力上层开启的制度性变革,经过长期历史沿革,是有可能逐渐普及到普通大众中去的。这也许提供了一条中国的制度改良之路。

但如果你追朔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近两千年来,在开明君主治下官僚集团对社会的掠夺并没有减少,反而是特别专制的朱洪武依靠血腥的酷吏统治让官僚集团战战兢兢,腐败程度相对较低。同样,在共产党治下,毛泽东乾纲独断下吏治虽不能说清明,但远胜于邓小平的反对个人崇拜之后的“改良”。而邓为自己身后设置的“集体领导”虽然给人们对政改的期待提供了无限遐想,但要么就是像温家宝的光打雷不下雨,或者干脆到18大雷也不打了。

事实上,虽然江泽民的垂帘听政依然施加了很大的影响力,但江远不如邓的一言九鼎;胡锦涛虽然埋下了胡春兰做下一代接班人的伏笔,但裸退之后影响力更不能跟江比;习作为新一代核心其施展空间比前任更小,还活着的退休政治局常委就20几个。最高权力的分散程度可以说在49年之后是史无前例,但腐败程度在49年之后也是史无前例的。而且,比起80年代,对政改的热情,可以说是大踏步后退了。这种倒退,并不能归于64事件–最近,李鹏、陈希同等当年64操刀者,纷纷写书撇清自己跟64的关系。如果说让他们给64“平反”是完全不可能的话,至少对64淡化应该说不是太离谱的。但他们对“改旗易帜”的警惕,比任何时候都高。新一届政治局中“保守派”占绝对优势,据说就是老人们介入的结果。而最近18大之前另一件大事是温家宝对手在18大之前大量披露温家人通过合法但不合理手段获得的巨额财富,有意思的是政治局中温的对手也并没有借机置之于死地的后续手段,反而是集团中政治体制上倡导走回头路的博谷夫妇将被以刑事案重判。

这些事情究竟说明了什么?

历史学家秦晖曾经作过英国宪政改良与中国的对比。其观点跟绝大多数的“众所周知”的历史截然不同。他的结论,一言以蔽之,即封建的英国,导致了权力上层的宪政改良可以逐步推广普及到普通大众。而中央集权制的中国,和政治制度类似的俄国等,未能成功改良,而陷入了革命而不果。

这就是集体领导、党内民主跟Magna Carta的本质不同之处。Magna Carta之前,英国是真正的封建制度,封地领主有本质上独立于国王的主权。而Magna Carta是把这种分权的不成文“规矩”,变成了成文法。在封建的事实基础上,建立了明确的对中央权力的限制,而其理论成为以后自由主义的基石。这种制度及其相随的理论(或可称其为意识形态),是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是保护自由人的人身和财产(对抗随意税收),是分权。注意,这里的理念并不包括抽象意义上的“人民”的利益,或者“人民”的意志。其“民主”的组织形式,council of 25 barons,并不是一个代表所有贵族而可以行使政府职能的机构,而是一个限制国王代表的中央权力的对抗性机构。在这种本质上限权和承认个体权利高于中央权力的制度下,个体权利推广到所有自由成人在逻辑上没有障碍。国王不能对贵族生杀予夺,贵族对自由平民生杀予夺的权力自然也会受到抵制。

而中国的历史完全不同。早熟的中央集权制度在商鞅变法和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变为现实。其制度是先将无限的权力集中到中央,其合法性基于“天命”,所有官僚的执政合法性源于中央。皇帝对官员的任命具体到县。每一个具体官员执掌的地理范围再小,他的管辖范围再细,他对于他子民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置疑的。基于这种非封建制度的“分权”,分的是具体事务,但权力本身的力量,一点都不会因为“分”而减少。官越多,个体平民承受权力的压力越大。

而在这种中央集权的体系下,人群是分成两类的,即有权的和没有权的。这个权,其合法性来源于中央的赋予。在有权的官僚集团内部,即使是以科举或考核的meritocracy为准则,或者以道德品质为依据,从来都不能避免吏治最后完全失效。每代轮回,经历初期的盛世,中期的收成,到末期必然官僚集团对社会的管理职能完全失效,而且集团的腐败不可收拾。官官相护,抱成一团。而任何一个平民个人,他限制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的唯一渠道是走上层路线,最终必须告御状才有可能获得公平。也就是说,因为权力是集中的,必须找到权力最终的仲裁者。如果最高仲裁者不察或不关心,那么革命就开始了。个人改变自己境遇的最好途径,也是成为体制内的人或称官家。在这种情况下,把meritocracy的科举或道德为依据的九品中正制,改成官员互选,也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中国现在的坚持共产党领导制度,跟历史上的中央集权制相似。而其主要实质区别,就在于集体领导让皇帝这个最高仲裁者消失–没有最高仲裁者的家天下,但仍然保持权力来源于中枢。中枢权力的合法性,不能称为“天命”,就只能是“人民利益”,“三个代表”等抽象而没有实质内容的口号了。官僚集团在没有强有力独裁者控制的情况下,自然腐败的速度要远胜历代,而腐败的制度源泉,是中枢权力的“维稳”能力。官僚集团内部“民主”的结果,自然要保住大家发财的根本来源,即中枢权力,让这样的“民主”自觉推广到整个社会,是不可能的。“民主”投票选出的习近平,即使有心,官员们也没有给他这个mandate(授权),来限制官员们自己掠夺社会的权力。

在这种制度下,圈内人自我改良的能力受到限制。两袖清风的官员不可能得到重用 — 如果搞民主,那么大家不可能放心你真清官上台。而温家宝家人拿了钱,他做政坛不倒翁才能立脚。政治局里的对头也不会因为这种事跟他过不去。而薄熙来的问题,在于他对于集体领导的平衡机制进行了实质性挑战 – 人人都贪,但你非要逮谁灭谁,用的还是腐败黑社会这种无人不犯的罪名(要知道以反腐搞人都是借口,但要搞掉大腕必须先有共识,比如江同意胡拿下陈良宇,邓杨默许江搞掉陈希同),而薄的问题,是内部平衡的决策他公然对抗;中委民主选举的习近平他要搞掉,这要把集体领导、多方妥协制度完全打破,是亡党的事情,所以得重办。

搞党内民主,如果一个小代表提出所有中央委员财产公开,有可能“民主”地通过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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