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 | 十八大后首例: 四川民运人士被重判 11/19/2012 原文 中国四川省一家法院11月19日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绵阳民运人士李必丰12年监禁。这是外界所知中共十八大以后首例民运人士被重判的案例。有分析说,法庭判决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当局给李必丰定罪是为打压报复他。四川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Loading…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国际华闻标签:中国,墙外媒体 相关文章 西坡原创|正在消失的东亚家庭 城市的地得|新加坡凭什么 文史通论|葛兆光:今天为什么又要讨论“何为中国”? 【404帖子】知乎问答|说句实话,你认为中国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是什么? 【404文库】秦楼红宇|美国,作为朋友时是慷慨的,作为对手时也是冷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