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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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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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激动,14年前,天则经济研究所就是在三味书屋办的成立典礼,整整14年了,天则所活了14年,三味书屋也活了14年,都挺不容易的。
  今天非常荣幸跟大家谈中国人的道德前景。我们的改革是非常成功的,我想这一点绝大多数人是认可的,当然我们也有很多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是改革中发展中的问题,什么意思呢?以前,我们不存在所谓的贫富差距,因为都是穷人,没有一个富人.现在有富人了,出了好多的问题。那是不是我们全变成穷人好?我想不是,还是得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解放后的三十年里,中国把富人全都打倒了,变成了一个穷人国,现在我们中国不再是穷人国了,你说这是好事坏事?我觉得是好事.所以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这么伟大的一个成功,中国历史也好,世界历史也好,可以说是罕见或者说是唯一的现象。这里头的变化当然是方方面面的,我觉得很根本的方面就是道德观的变化,道德观就是是非的判断,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个判断是一切判断的基础,一个人做事总按照他认为对的来做,这个变化如果搞得不好,把对的事看成错的,错的看成对的,那就很麻烦了。很遗憾的是,我们改革三十多年,对道德问题没有很好的展开过,虽然说也是在不断地讨论,八荣八耻,以德治国,但都不是开放的讨论,尤其是现在实事求是的道德和过去计划经济、共产主义的道德,有一些什么样的区别,这个问题没有很好地讨论和分析过。言外之意,我们还继续原来的计划经济的道德观,这个是很错误的。
  正如我所说的,道德观是一个非常基础的东西。它涉及到是非、涉及到人和人最基本的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和人民的关系,甚至于全世界的人和人的关系,政府和政府的关系,所以它是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我今天讲的内容,可能会涉及到这一切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人和政府的关系,政府和政府的关系,甚至说我们来看看全世界是一个什么样的是非关系。
  首先要提出一个分析框架,这个分析框架是建立在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基础上的。道德观有许许多多的基础,有基于神学的,也有基于天性的、遗传的,我比较倾向于把它放在功利的基础上讨论。一般人总认为,道德就是不讲功利,为什么要拿功利作为基础讨论道德呢?你们慢慢听我的分析,就会感觉到功利主义的道德观有一套逻辑,而且这个逻辑还能够讲得通,当然别的道德观也有道理,可是它们在逻辑上不能成为一个系统。
  道德和功利的关系,英国的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就说过:”什么是道德,就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他这个话很对,但问题不够精确,大多数人是什么人?最大幸福大到什么程度?现在的经济学就可以把这些事说得更清楚,所以道德实际上是大家的利益。大家的利益可能和个人的利益是冲突的。所以说我们不会认为违反大家利益的原则是符合道德的。比如说,阶级斗争,你说这些符合道德、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个符合道德的东西,应该包含所有人的利益。我在这儿提出一个分析框架,这个分析框架非常简单,就是一个二乘二的举证,我把它叫做人己利害举证,人就是别人,己就是自己,利和害,举证,它是二乘二的举证。
  第一个象限就是利人利己,对别人对自己都有好处,第二个象限是损人利己,对自己有好处,对别人有坏处。第三个象限就是损己利人,自己有害,对别人有好处,第四个象限就是损人损己或者损人不利己,对别人对自己都有坏处。利人利己、损人利己、损己利人、损人损己这四种情况,最好的一种情况,从全社会来讲是利人利己,从道德来讲损己利人是最好,损人利己是最坏的,但是从一个社会上来看,损人利己和损己利人是同一件事.一个小偷偷别人的东西损人利己,被偷就是损己利人,当然他不是自愿的,但是客观上来讲,他是损己利人,也有自愿的损己利人,马路上摆一个摊,给别人免费理发,损己利人,用自己的时间和工具为别人服务。请他理发的人就是损人利己,这一件事情就是免费给人理发,又是损人利己,又是损己利人.我们往往只看到他损己利人的一面,道德很高尚,这个人无偿为大家服务,就没有看到,因为有好多损人利己的人来了,所以从全社会来讲,这件事是好事、坏事?我们加起来看是坏事,因为一个损己利人迎来好多人损人利己,他培养的损人利己比损己利人多,所以不太值得提倡。我们说这四种情况,只有第一种情况利人利己是没有任何人受损害的,其它三种情况都有人受损害。损人利己把别人损害了,损己利人,把自己害了,损人损己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说作为全社会最好的一种安排就是不要让任何一个人受损失,每个人都得到好处,他的本身就是利人利己。
  我们要问用什么办法做到利人利己呢?或者用什么样的办法防止一切人受损?有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人权。人权就是说每个人都不会受到侵犯,人权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而社会因为这个权利不需要付出成本,没有任何人为了别人的人权自己要受损失,整个社会是没有成本的权利,所以提倡人权给了每个人不受侵犯的一个机会,但是条件就是没有一个人可以侵犯别人。所以从全社会来讲,每个人都有一个基本的权利.人权是什么权?生存权、财产权、言论自由、行动的自由、不受人体的侵犯,总而言之是不受侵犯,或者反过来讲,只要没有人侵犯别人,这个就是人权社会,人权社会就是没有人能够侵犯别人的一个社会.人类历史有好几千年了,也就是最近几十年,顶多一二百年慢慢产生了人权社会,在此以前,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都不是人权的社会,或者说都有人可以侵犯别人。因为他有特权,因为有些人有特权,所以其他的人就没了人权,这个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有人有特权(就是他可以侵犯别人,而不受惩罚),其他人就不可能有人权。
  从前的皇帝马路上看到哪个女孩子漂亮,就把她弄到皇宫去了,他有特权,女孩子就没有人权。这种现象从外国到中国,从几千年以前一直到几百年以前,没有改变,后来出现了自由民主的思想,慢慢的有了人权的观念,历史就起了变化,这个变化表现为市场经济的发生,这个过程在什么时候呢?在十九世纪初或者十八世纪末,那个时候到现在,只有两百年。人类历史有几千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几千年,几千年进步很慢很慢。人口几万年才多少人,到1820年,十九世纪初,全世界总人口为10亿人,几千年或者上万年全世界的人口只有10亿。然而从1820年到现在还不到两百年,全世界人口总数就从10亿增加到65亿,整整增加了55亿,花了多长时间,两百年。我们再来看寿命,截至1820年,人的平均寿命是26岁,几万年人的寿命很慢很慢地增长,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增长,而这两百年,我们的寿命平均到多少了?全世界平均67岁,中国已经超过70岁了,不到两百年的进步,超过了几千年的若干倍,四倍、五倍。财富的生产来讲,也是这样的。这确实是人类历史的大变化,它变化的原因,说到底就是人和人关系的变化,就是有了人权,每个人都不受侵犯,所有的活动,都是利人利己的活动,两个人抬一个木头,把木头抬起来了,一个人抬抬不动,两个人就抬动了,是不是利人利己。两个人定一个合同,大家都同意的,一定对这两个人都有好处,当然我不讲结婚这个事,结婚,两个人都同意的,肯定对两个人有好处,当然有一个条件,这两个人是平等自愿的,这个条件非常重要,有的时候,明明他不同意,但是受周围的环境,不得不同意,那就没有人权,像这样的婚姻是因为没有人权造成的。
  我为什么说不谈结婚这件事,因为这个事有的时候讲不太清楚,为什么讲不清楚,两个人谈恋爱,谈一半一个男的或者一个女的不干了,你说这件事害人不害人,害人啊,很难讲,一般人认为是害着人了,但是另一方如果感觉无所谓,你不干就不干,不干拉倒,我找别人,他就觉得没什么损害,所以说这个事不好讲清楚。今天讲得清楚的是经济关系。我们所有的合同,所有的买卖都是双方得到好处,这样一种关系就是市场经济的关系。我们买东西双方自愿,你是心甘情愿把钞票拿出来买东西,卖的一方他也巴不得有人买他的东西,因此像这样的活动,无一例外都是自愿的,都是双方得利的。这个条件非常重要,双方都是平等自由的人,如果一方受另一方的控制,他就有可能被迫地从事一件事,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实现双方都得利了。
  如果说双方都同意,如果是平等自愿的,那么就一定有财富的创造。你也好,我也好,是不是财富创造的呢?如果财富没创造,你好我就赔了。比如说赌博,赌博你好了我就赔,我好你就赔,加起来等于零,但是做买卖不一样,我自愿拿钱买东西,我一点没受损失,你卖东西给我,你也没受损失,你还得到好处了。双方都得到好处,从逻辑上讲,一定是有财富的创造,这和马克思的理论完全不同,马克思认为交换是不创造财富的,一头羊换一匹布,为什么一头羊换一批布,因为一头羊生产的时间、劳动的时间等于一匹布的劳动时间,所以一头羊正好换一匹布,马克思很聪明却在这个地方犯了一个大糊涂,为什么先生产一匹布,再换一头羊,我为什么不生产那头羊?那不是一个大笑话吗,而且认为交换不创造财富,认为交换以前和交换以后还是那个东西,一个苹果换一个香蕉,交换以前是苹果、香蕉,交换以后还是苹果、香蕉,哪有财富,他是这么看问题的。我有一百个香蕉,你有一百个苹果,我也想吃苹果,你也想吃香蕉,现在我碰到你的时候,我愿意拿我的一个香蕉换你一个苹果,换完之后,总数没变,还是一百个香蕉、一百个苹果,但是我变成九十九个香蕉和一个苹果,你变成九十九个苹果和一个香蕉,交换以后财富就增加了,何以见得,因为我有九十九个香蕉还有一个苹果,那个苹果的价值是超过一个香蕉的。你拿两个香蕉跟我换一个苹果,我不会干,因为我有的是香蕉,我只有一个苹果,你拿两个香蕉跟我换唯一的苹果,我当然不愿意干,你拿三个,也许拿五个,勉强我同意了。那就证明这个苹果值五个香蕉,原来是一百个香蕉,现在变成一百零四个香蕉。仔细讨论的话,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想这个例子也足够说明这个问题。因为仔细讨论的话,牵扯到很多客观和主观财富测量问题。我想应该承认交换是创造财富的。人们辛辛苦苦冒着风险做交换,他是有所得的,尤其奥妙的是双方都有所得,不强迫任何人,对方那个人和我一样的,他也是想赚钱的,我们两个都想得到好处,我们找出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对大家都有好处,这个办法就是交换,什么叫市场经济,就是交换经济,由于市场经济的出现,使得财富迅速地增长,理由非常简单,就是因为双方同意的交换,一定会产生出财富。
  所以,我们说一个企业家如果赚了一百万,那么他的对手也得赚一百万,他的对手可能是另外一个企业家,可能是消费者,不管是谁,只要是跟他平等自愿地达成这个协议,他一定能得到好处,这个好处可能表现为钱,也可能表现为方便,其实在经济学,方便也可以用钱度量,就是消费者剩余。总而言之,一个企业家赚了一百万,这个社会没有少掉一百万,而且社会也获得了一百万或者八十万,不一定那么准确,反正是也得到了差不多财富的增加,或者是方便的增加,而且这个方便可以用钱度量的,在经济学上也叫做消费者剩余。因此我们现在说企业家赚钱有罪,我觉得非常错误,这是一个很大的危险,现在这个社会把有钱人看成都是剥削者,我觉得是非常大的错误,当然有一些有钱人确实是剥削得来的,贪污腐化就不用说了,假冒伪劣就不用说,除了贪污腐化、假冒伪劣,还有没有什么情况下存在剥削呢?根据我的看法,平等自由的社会是不可能有剥削的,所以说剥削只发生在人和人不平等的时候。我们看全世界的国家,在发达国家,”剥削”这两个字已经见不到了,我们到发达国家看一看,他没有这个概念,因为他那儿人和人是平等的,我们这个社会有剥削,因为人和人不平等,有很多被迫同意一件事,这种事他要吃亏的,他没有别的选择,他只好就范。前一阵有一个小青年给我打电话,在北京打工的,他说我干了三个月,老板不给钱,到年底才给钱,他问我,我现在是继续干好,还是现在不干好,我就说,你现在已经被他套牢了,你三个月工资在他手里拽着,你跟他已经没有平等谈判的地位,你只能就范了,你现在干下去到年底拿不拿到钱还是一个问题,你现在不干,那三个月工资他就不给了,所以说人和人不平等、不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时候产生了剥削。因此我们把剥削的概念转换成人权的观念,人人都有他的基本权利,这就是人和人能够实现双赢,实现财富的增加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
  全世界的发达国家,十九世纪开始至今的这两百年,人类世界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这两百年还没有完全完成,(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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