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18日出席我國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提出的國家人權報告英文版舉行發表記者會。馬英九表示,為了貫徹人權立國的理念,政府於2010年12月10日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由蕭前副總統擔任召集人,柴松林教授擔任副召集人,委請在人權方面貢獻卓著的民間人士以及行政院、監察院、司法院副院長等官方代表,共同針對國家人權重要事項向政府提出建言。

他說,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目前最主要的任務之一,是協助政府機關提出公約所要求的國家報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建議政府依照聯合國對報告格式與內容的要求,提出我國的國家人權報告,並邀請許多學者、專家及非政府組織夥伴共同參與,也舉辦全國分區的公聽會以聽取人民意見,凡此均顯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對於在國內落實國際人權標準的堅持。

馬英九表示,我國國際處境特殊,聯合國在2009年並未收受中華民國所遞交的公約批准書,因此,也可能不會接受及審查我國初次提交的國家人權報告,但中華民國政府仍願意參照聯合國模式,邀請具備審查國家人權報告能力或經驗的國際人權學者或專家,來我國審查這份英文版國家人權報告,並提出總結觀察報告,希望藉由他們的豐富經驗與知識,協助我國更進一步保障與促進人權,並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國提升人權所獲成就。

馬總統表示,在完成我國家人權報告中、英文版過程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及社會各界人士所給予的各項協助與指教,並希望我政府機關同仁虛心理解外界對政府在人權保障措施提出的批評或督促,均是出自於促進與保障人權的善意,尤其,期望政府各機關要把人權主流化作為政府機關各項施政的核心價值。更希望全世界都能看到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對於參與國際人權事務、提升人權所作的努力。中華民國是國際社會的一員,總統並呼籲聯合國要正視中華民國2,300萬人民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與機制的權利。

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指出,國家人權報告中、英文版的完成只是一個開始,法務部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指導下,將於2013年2月間邀請國際人權學者、專家來臺,進行與聯合國模式相似的審查報告程序,協助我國發現人權缺失,提供落實人權保障的建議,以向國際傳遞我國政府與人民致力人權保障的努力與成效,並將依國際人權專家及學者提出的結論性意見,以及人權報告列舉的缺失及待改進事項,建立改善、監測、督考機制,讓全民共享人權改善及進步的果實。

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被稱為世界人權的三大憲章。立法院在2009年3月31日通過兩公約及其施行法,並由馬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接著在5月14日批准了兩公約,同年12月10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0日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並在2012年4月20日依照聯合國相關準則,完成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中文版。

18日出席記者會的有副總統吳敦義、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駐華使節、相關部會首長,以及中、外記者共約 150人參加。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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