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余涛报道)1115,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平川村委流清村民小组村民(访民)张菊兰在黑监狱被打得遍体鳞伤、苟延残喘之后,被河下镇万主任等看守人员移交给了平川村副支书胡志兵和妇女主任刘青兰等人,村官们开车把她扔在了新余市政法委和公安局门口的仙来大道上。
下车前,张菊兰要还了关押期间被收缴的手机;下车后,她就在新余市公安局门口拨打110报警,说自己被非法拘禁并被暴殴致伤。110问清案发地在分宜县的凤凰湾后,即以归分宜管辖为由拒绝出警。其实,分宜县也属新余市管辖,新余市的110指挥中心完全应该紧急处置其管辖范围内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的严重刑事案件。
110拒绝出警,张菊兰就去新余市政法委找到了傅长根副书记。傅书记见她遍体鳞伤,当即就打通了河下镇政法委敖宁平副书记的电话。敖副书记一口否定,坚称不可能会打她。傅书记声色俱厉地说“她现在就在我办公室,是我亲眼所见啊。”敖副书记才答应去调查一下。傅书记劝张菊兰先去医院治疗,并承诺一定会解决问题。
1119,张菊兰被家人送到长沙市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检查治疗,几天时间就用完了自带的1万元钱。其丈夫找河下镇党委和政府,要求支付医药费用,但找到谁都是敷衍忽悠而过。张菊兰只好转回新余,住进了市中医院骨二科,已被初步诊断为腰L2横突骨骨折。张菊兰说抓她时兴师动众,打她时个个凶恶残忍,住院后谁都像兔子一样溜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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