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涵林报道)曾负责2011年大学生运动会安保任务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警员王登朝(警号054985),于20123月准备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搞一场宣传民主的活动时被警方拘捕;在关押8个月后,被当局以“贪污罪”和“妨碍公务罪”判处其14年有期徒刑。
据深圳民主人士林峰(化名)说,他本人是王登朝的朋友,也是当时搞民主宣传活动事件的参与者。深圳当局对王登朝的判刑,是无耻的抹黑!其目的是想掩盖事件的真相、消除其政治影响。
林峰(化名)介绍说:“王登朝,男,38岁,陕西人,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我与王登朝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因为我博客里发表了不少文章,立场鲜明地宣传民主思想,引起了王登朝的兴趣,于是成为好友,通过QQ进行交流。他的言谈中时常流露出对专制制度的不满和对底层百姓疾苦的同情。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后,我们见了几次面,双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王登朝说,他通过大学的学习认识到了中国大陆法制上的不合理,参加工作后又耳闻目睹了很多不合理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尤其是警察这个职业使得他比一般的人接触到更多的社会阴暗面,从而更深入地认识到这都是与社会制度有关,原因就在于它不是民主的制度。于是萌发了追求、促进民主的想法,并逐步做了一些事情。例如在生活、工作中向身边的人宣传民主思想,搞过一些带有启发性的调查,派发传单、宣传卡片等等。他还给我看过他制作的宣传卡片。王登朝作为一个担任一定职务的警察,本身的生活算比较优越的,但他并不安于享受,更不像其他掌权者那样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捞取钱财、满足个人私欲,他不仅保持着基本的良知,对社会、人生有着清醒的认识,并能为促进民主付诸行动,这实在是难能可贵,令我由衷地钦佩”。
林峰(化名)说:“王立军事件之后,中国民主运动的形势大好,人们都认为应该加大民主的宣传力度,于是王登朝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准备在2012312孙中山逝世87年纪念日的时候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搞一个纪念活动,宣传民主。他邀请我去作演讲,我就写了一份演讲稿,做了排练。后来王登朝考虑到312不是休息日,公园的人不多,于是改为310。他估计这次活动的高峰时现场人数会达到两千多人,影响会很大。他考虑到了活动可能会导致他被拘捕,他想只要活动搞成了,能对中国民主事业起到推动作用,那就算是完成了他的心愿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