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称,2013年元旦起,中国将全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两位律师则认为,有些一代证应继续有效,无需换领。并于周四向公安部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部停止误导公众。

图片:两位律师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凭证。(律师提供/首发)

2012年12月16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提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停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全面使用二代证。届时,持一代证将无法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办理银行、电信、保险等业务。”该通知立即引发了各行各业及社会公众的注意。来自北京的李方平律师与来自上海的李洪华律师认为,《身份证法》修订版第23条规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领取的‘第一代’身份证,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则继续有效,无需换领。为此,他们于周四通过中国邮政EMS就“一代证元旦停用通知”向公安部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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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公安部微博)

李方平律师周四对记者表示,在2004年之前,公安机关是依据1986年发布的《身份证条例》管理身份证的。自2004年1月1日起,公安部颁布《身份证法》后,只在中国的几个大城市试点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直至2006年6月30日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有大量的居民申请了一代身份证,那么根据2011年,《身份证法》修订版第23条规定,“依照《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可以理解为,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领取的第一代身份证,并不是依照《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则继续有效,无需换领。

他解释说:“我们看到公安机关都是在宣传一代证2013年1月1日起失效,其实不是这样的情况,公安部2006年6月才停止办理一代身份证,那么从2004年到2006年有大量的一代证,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但这一信息公安系统没有信息披露,导致很多2004年之后取得一代身份证的都以为要换新证。这些持有者在生活和工作中不应该受到刁难。”他们认为此事会影响到数量巨大的人群,公安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部门,不能误导公众,否则将引发各种问题。

两位律师申请公开的项目还包括换证费用由谁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3年发布的《身份证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作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向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此,李方平律师并不赞同,他说:“政策的变化导致很多公民有有效身份证突然要换二代证,这个成本到底是由谁去承担,比如工本费和交通费。我们觉得立法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一代证的公民。我们希望有个政府信息公开,能够把这些事都示明。”

参与此次要求信息公开行动的李洪华律师认为,政府做任何行政行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处理换领身份证不适当,将会引起很多行政上侵犯老百姓权利的事情。“这不是一件小事,现在强行推行第二代身份证也是为了管理。我们认为他这么强制地推行没有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自然法的角度来说人的生存即是合法的,他现在非得要身份证,连和尚尼姑都得要身份证的,这行政手段太强制了。行政行为的出发点都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现在不要没事总折腾老百姓。这个事情处理如何适当应该是他们要考虑的。其实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本来这就是公民的一个权利,政府做任何行政行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现在身份等于被重新认定了,我相信有很多机关就是不管。反正你没有证我一概不管,你死不死跟我没关系。我担心中国有很多事有这种可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忻霖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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