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說中國族群問題容易陷入兩個極端,要麽是將問題都歸於「三股勢力」(中共對境內外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的簡稱,編者按)的破壞以及西方勢力的操縱,或者歸於中共統治的不民主,認為只要實現了民主化,中國的族群問題也就迎刃而解。兩者實際上都是欠缺理性、尋找替罪羊式的思維。很容易要麽導致國家族群問題管控手段的過激,要麽是將憤怒的情緒不恰當地遷移到漢族民眾的頭上,更加負面地影響少數族裔與國家、與漢族的關係,激化族群矛盾。其實從轉型社會視角看,中國的族群問題實際是轉型社會的必然產物。

安東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指出,轉型社會的基本表徵就是現代國家的「法律—理性」合法性和傳統的「宗教觀念」合法性之間的雙重認同合法性矛盾的激化。隨此激化而來的,一方面是傳統色彩的民族、族裔的文化認同的强化,民族主義或族裔民族主義思潮的蔓延,另一方面則是轉型社會的社會結構的瓦解與重構。正是這兩者的相互作用,加劇了轉型社會的撕裂。雖然中國的國家性質,與西方現代國家有很大差異,但其轉型前提與轉型進程的現實,都表明轉型分析模式,基本上也是適合中國情况的。

自傳統中國向現代中國轉型起,中國就一直面臨着「雙重民族認同」的合法性困惑,即民族國家層面上的(中華)民族認同與多族群國家中的(具體的族裔)民族認同的矛盾與衝突。梁啓超的「大小民族主義觀」的提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向「五族共和」的轉變,都是這種雙重民族認同合法性危機的表徵。

1949年建立的新政權通過推行階級鬥爭理念、大力强調民族團結和對「大漢族主義」及「地方民族主義」的雙重批判,建立起共產主義普世價值兼中華民族價值雙重性的中華民族認同。但是新國家建構的激進性以及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所內含的「雙重民族的矛盾」的積累,使相關矛盾在文革後期達到臨界點,中國社會不得不開始新一輪的轉型。

但與主流漢語社會不同,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少數族裔社會並沒有走向個性解放的啓蒙之路,而是走向了以回歸本民族傳統文化為指向的族裔民族主義之路。起初,這種轉向還主要局限於一般性的族裔傳統文化的復歸,在文學藝術上也多表現為感傷性的民族抒懷。但隨着現代化建設所帶來的跨地區之間交往的頻繁,少數族裔文化及傳統社區所遭受的衝擊性日漸增長,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冷戰的結束以及前蘇聯的解體等帶來的民族主義的國際熱潮,不斷地衝擊着中國,再加上同期相繼進入中國的全球化、文化生態多元理論、後殖民話語等,所有這一切使得感傷性的族裔文化民族主義,逐漸向邊緣挑戰性、文化霸權批判性方向發展,有的甚至激化為政治民族主義。

另外,隨着中國社會轉型的開啓、社會控制的逐步放鬆以及某些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實施,宗教復興運動在一些少數族裔地區持續展開,促成了民間或半民間性的傳統宗教社會的復興與重構,造成了當地社會結構的變化,並與現有國家權力系統發生了集合作、博弈、緊張乃至衝突於一體的錯綜複雜的關係。多種宗教文化復興運動,還可能引起教派內外民眾之間的緊張。例如有關伊斯蘭清真化運動所引起的一些風波,網上多有流傳;再如沙甸清真寺到中甸進行的宗教再皈依活動,引起當地藏傳佛教徒的抱怨以及沙特等中東穆斯林國家支持的新教派,對傳統中國穆斯林教派的衝擊等。這裏我還沒有提到境外極端宗教勢力的滲透。至於藏傳佛教復興運動,在藏區以及藏區之外的影響就更大了。

在中國西藏,現在已形成了一個具有半「政教合一」形態的跨階層、跨地域的異質性社會結構系統。該系統以寺院組織為核心,以香格里拉化藏傳佛教為普遍意識形態,以達賴喇嘛為精神領袖,以海外流亡政府為半遙感中心,以廣大信眾為擁護者,以西方親藏勢力為響應。雖然這個結構中的具體個體之間存在着相當的差異,不少人復興藏文化的目的並不指向獨立,對漢族和國家的態度也並非均有敵意,但作為一種集體性的普遍而强大的意識形態的功能統一體,卻會在其內部形成一套「團結—排斥」的整合機制,去純化族群共同體。

關於這一藏人文化,一起網爭很能說明問題。2004 5 月藏族作家唯色向藏人文化網轉貼了海外藏人達娃的文章。該文認為這個用漢語開辦的網站,不用自己的母語發言,不可能弘揚藏族文化。這引發了網站主辦者之一旺秀才丹的激烈反應。他感到很委屈,本是不計名利地想為「自己的民族」做一些事,但現在卻不被承認,甚至被視為「使用中文寫作或表演的人」。達娃的帖子在藏人文化網上掀起了熱烈的反響,形成了一個歷時兩年長達24 個網頁13 萬字左右的激辯。而激辯的結果不僅是達娃的觀點佔據了上風,而且演變為了藏/ 漢或西藏/ 中國雙方的辯難。

不僅如此,這種集體性的普遍而强大的意識形態的功能統一體,還會借助具有緊密組織性的藏傳佛教寺院社會挑戰中國國家的統治。所以並不奇怪,藏區頻發的衝突性事件多能看到僧人的身影,而09 年以來的自焚者,也基本都是現職或還俗的喇嘛、僧尼。從此角度說,這類事件哪怕是沒有境外藏人的直接參與,也表現出相當的組織性。這與內地的群體性事件的自發性相當不同。所以,2008 年以來西藏問題的急速惡化,可能並不是什麽中共的殘酷統治導致了藏傳佛教文化瀕臨滅絕和西藏人民的苦難深重,而可能是,藏傳佛教政教一體傳統在藏區的持續恢復,所導致的藏區社會兩種對立性的權力系統相互並存互相衝突的結果。

綜上所述,中國當下族群問題的基本性質,就是轉型社會的結構性失調。所以將其籠統地歸為中共專制或分裂勢力等都是片面的。同樣問題也非簡單的民主化就可以解决,相反如果搞不好,民主化的推進反倒有可能激化族群矛盾,加速國家的解體,使邊疆各族人民乃至於更大範圍的中國人民,陷入到激烈的種族仇殺之中。世界民主化歷史中,不乏類似事例。所以,我們就需要更為客觀、理性、多角度地去認識中國的族群問題。

由此來觀中共的族群治理,其主要問題可能並不在於高壓統治,而在於其作為國家權力的最高執掌者的不盡責。面對迅速變化的轉型社會,中共無論是在意識形態還是在政治體制以及族群治理等方面,始終無法切實地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實施全面、有序、

系統、及時的改革,相反倒總是利用國家機器壓制來自社會自發的建設性意見與活動;總是被動地試圖以經濟發展和高壓維穩來謀求問題的解决;民族政策嚴重缺乏前瞻性,糾錯機制也相當的不完善。而嚴重的腐敗和中共體制的階梯式斷續集權性,又促使了問題的進一步惡化(關於這一問題,請見本刊第32 期姚新勇《中共在邊疆緣何進退失據?》一文)。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宗教的復興、宗教社會的重構,不僅向中共、也向中國國家和全社會提出了在更高、更民主、更多元的層次上,重新整合社會、重建健康的多元有機一體國家認同的責任。從這個角度說,少數族裔、少數族裔知識分子以及民間宗教社會也都有責任進行自我反思,認識到族裔性的文化共同體的建構,可能存在的片面與極端,自覺去思考如何將本族群文化認同的建構與中華民族認同的建構諧調起來。即便是那些不想在中國格局下生存的族群也需要思考,自己的獨立訴求對於他族群或本族群人民所可能帶來的傷害程度究竟有多大?是否會導致其他族群大規模的家破人亡、流離失所?自己的民主、獨立的訴求,是否又是建立在排斥其他族群甚至本族群部分他人權利的基礎之上的?同樣,主張憲政民主制度的建設者們也需要思考,怎樣使民主化的追求,在最大的程度上落實為內地與邊疆人民共同的福祉,而不是國家的分崩離析、族群的仇恨厮殺。

而對於各方來說,一個共同的重要問題是,要理性地認識中國國家的合法性。國家所擁有的暴力性和現代國家相對於傳統國家的高度統一一體性,决定了任何國家都難免惡的一面。同樣在世界殖民主義、帝國主義擴張的壓力下而轉型為現代國家的中國,也難免某種內部殖民的問題。對於此,當然有必要通過更大程度的民主化,加以糾正和改革;但是如果因此而就簡單地套用民主化或解殖話語、套用「民族自决」之主張,恐怕都是灾難性的。

可惜的是,據我觀察,做如是反思者並不多。但若缺少這種自省,良性民主制度的建立、族群問題的妥善解决、中國社會的健康轉型,恐怕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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