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於第435期《號外》

「你覺得香港的Fringe怎麼樣?」

第一次聽到這個問題,是在南韓首爾。在激進派「佔屋藝術家」金江引薦下認識到首爾藝穗會(Seoul Fringe)的負責人Song Soo Yeon,會面時正在與她的同事弄午飯,是個很親切的大姊。就在這個用飯時段介紹了許多首爾藝穗節的活動,很用心的解說在街道上辦藝文活動的難度。她很希望把音樂與舞蹈於街頭展現,但認為首爾政府仍然十分保守,而首爾藝穗會因為名氣很大,所以責任就是要用專業的文化知識配合大量的行政工作來說服不同政府機關。長年角力,說到得意之處,如舉辦一些前所未有的活動,也禁不住笑。後來我們參觀街道,她指著一棟即將落成、香港隨處可以看見的玻璃幕牆商業大樓說:我討厭這些建築物。然後我想起金江引薦時稱呼她做「文化行動者」(Cultural Activist)。

第二次聽到這個問題是在香港。澳洲阿得雷德藝術會(Adelaide Fringe)的總監Greg Clarke到訪,與音樂家龔志成來到問題音樂場地 Hidden Agenda 聽歌喝酒。阿得雷德只有約一百萬人口,但那裡的藝穗節有整整24天,約4000名文化藝術人仕參與,大大小小的節目合共約900個:在貨倉、公園、荒廢的建築物都可以讓藝術發生。但Greg最引以為傲的,是節日的觀眾,有約八成都是本地人。有這麼多本地觀眾代表著甚麼?就是說阿得雷德市民有很強的文化活動知識,他們都樂於參與和消費文化產品,藝穗節不會落得以藝術之名去包裝一個旅遊業活動的下場。

其實兩次聽到「你覺得香港的Fringe怎麼樣」,都有點尷尬,因為真的說不出有甚麼特別感覺。早年我以為香港藝穗會只是一個在中環偶然搞音樂會的地方,而我每次去看演出都必須要在鄰近的便利店喝酒,先喝得有點醉才動身,因為藝穗會裡面的酒不便宜。曾聽過有藝術家可以廿四小時自由使用藝穗會,但近年形式上好像改變了。後來才明白藝穗節的概念來自蘇格蘭愛丁堡,在1947年所謂「正規」藝術節期間,有8個未被邀請的藝術單位自行籌辦演出,自稱Fringe,結果大受歡迎。然後這個強調全民參與、創新有格、貼近當地生活脈絡的藝術理念,擴展成全球70多個國家的藝穗會。

但我必須為自己的無知稍為辯護一下。雖然認識許多藝文朋友,搞過自己的展覽,也喜歡參與不同藝術活動,但對中環的藝術空間總是有很大的疏離感。我不明白為甚麼畫廊和其他藝術空間都喜歡擠在中環,都喜歡說英語,然後又聲稱藝術是全民的事。年頭,社區藝術團體「活化廳」在油麻地籌組街坊團,參與中上環的藝術空間連線展覽 Art Walk。許多平時在油麻地街市幹活的大嬸原來對藝術有著濃厚興趣,大部份卻從未觀賞過中環的展覽活動,故反應非常踴躍。大伙乘旅遊巴到中環,品嚐畫廊的免費紅酒美點,用心欣賞作品,還投訴許多所謂的藝術人只是來傾談,不是為藝術。想起張鐵志形容台灣於九十年代開始有很大的文化轉向,開始尊重原住民文化,說話帶有台語口音由被歧視轉為有型有款,然後在台北自我的時尚氣氛倒過來成為「老土」。如果取這例子類比香港的狀態,幾近抽離的中環文化圈就是最土的圈子,而在未能有效接通民間基層文化需求的情況下,香港藝穗會,其實與藝穗節完全沒有關係。本地實在有太多運作完善的文化空中樓閣,你去不去也不太要緊,他們也不會主動走進人羣,只要繼續挾著資源便好了。最後當我們的創作與演出空間逐漸消失,一廂情願地對民眾說「文化藝術是所有人的事」,大家都只能狐疑。

文化發展到了這境地,我們總會或多或少為第一屆香港藝穗民化節感動甚至激動:11月23日開始,一連三個星期舉辦多個藝術表演和工作坊,以電影、舞蹈、劇場、音樂到視覺藝術貫穿。民間起動、自掏腰包、65場活動、36個展演空間、街頭表演、所有演出都不申請,還有最重要的──有圍數不少的演出空間,包括公共空間的活動,都是違法。為甚麼會有人甘願自資舉辦公然犯法的活動?答案很簡單,就是你現在不犯點法就甚麼也搞不成。就連連續第十二年舉辦、政府官員務必考察的「伙炭」視覺藝術展,其實都不合法。工廠大廈仍然受1960年《公眾衛生及市政事務條例》所束縛,一般工業及/或貨倉用途以外,所有藝文活動都可以宣布為「厭惡性行業」。而工廈以外的地方,恐怖老早已經租不起了吧。現在甚至連舊工廈單位,都因政府的活化工廈措施而飛升:聽說有一位朋友五年前開設計公司,到上年結束,業績不好,本應虧本了,但因位於工廈的公司單位升了數倍,竟然賺大錢。原來你只需要買下單位,甚麼業務也不要創,就是最低風險的投資。在這個傾斜發展的城市中企圖搞共享的「民化」藝術,除了是厭惡性行業,還幾近搞革命的情操:一腔熱誠、挑戰法律、顛覆主流價值。

其實文化活動是甚麼?不都是城市建設嗎?我們可以容忍掘路工程、容許起樓打樁,因為明白這些都是建設,是必須進行的事。而每一場文化活動也是一個文化發展地盤:策劃者、表演者與及觀眾,都在進步,這些活動都是為建構一個更美好的生活環境而生。比方說,從前的藝術工作坊可以在傍晚六時半舉行,現在起碼要八時半。而當你為工作透支勞累至極,已經夠慘了,還有閒暇去欣賞Les Misérables嗎?畫家周俊輝在參選文化界功能組別時在旺角街站寫生,遇到一個跌倒了的婆婆,破口大罵文化藝術沒用,何不先把行人路修好。周說得很好:縱使做創作的不能修路,但在這個發展為先的城市裡,希望有更好的制度讓我們有文化素養,有勇氣去扶助受傷的人。愛丁堡的藝穗節,有官員主動教你如何「合法」地參與。你可以把自己的客廳改成展覽廳,亦試過有人把一棵大樹設定為許可場地,這名官員甚至答應用他的經驗幫助香港藝穗民化節。政府要鼓勵一件事情,法例必然會寬鬆容易。看看我們這座城市珍貴的文化建設,如同僭建物叢生。現在就以藝穗之名,敲敲政府的底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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