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面】北方供暖:停暖也收费,管网改造居民交钱

北方供暖:停暖也收费,管网改造居民交钱

导语:近日中国舆论对“南方是否该采取北方的集中供暖模式”的争议逐渐升温。不少人认为北方的集中供暖模式是政府提供的免费福利,效率高于其他取暖方式。但实际上,北方居民的暖气是自己花钱买的,即使不想买也被强制向热力公司付钱。旧供热管网改造的成本也有不少是直接向居民收费。

城镇供热体制只说改革,没有实际

北方现行集中供暖机制确定于计划经济时代

我国北方现行的城市集中供暖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现有大多数住宅采暖布局是采用传统的苏联式供热管网设计,其指导思想是将供暖作为一项人人平均享有的社会福利——它用单管串联的方式把一整栋楼的消费者捆绑在一起,共同形成一个热力循环。运营方式直到2003年仍大体采用 “单位包费、福利供热”的“保烧制”,即是供暖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支付给国营供暖企业。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上的集中供暖方式成本高、效率低、能耗大,自然难以为继。

2003年,官方宣布要改革城镇供暖体制,实现供暖市场化、商品化、分户计量

2003年8月,中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2003年10月5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披露,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

2006年,建设部副部长表示“中国将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2006年3月28日,时任中国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将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分户计量、单室温控,彻底解决节能不节钱的问题。

集中供暖从不免费,即使停暖也要交钱

计划经济时代的城镇供暖并不免费

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国营热力企业作为城镇集中供暖服务的供给方,仍然是要收钱的。只是当时国营企事业单位作为经济的绝对主体,大部分城镇居民的工作、生活、住房产权都为政府控制与占有,所以房子里的取暖费用也由国有单位向热力企业支付,所谓“免费福利供暖”并不存在。而从经济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再一统天下开始,中国北方城市的室内供暖主体仍是集中供暖,但收费逐渐开始直接面向住户。

现行供暖收费机制是由分户计量的“两部制”和完全按住房面积缴费组成

现行的中国城镇供暖收费机制,是达到分户计量条件的住户实行两部制计费办法:居民用热费用中一定比例是按住房面积计费的基本热费或固定热费,剩下的是“用多少热,交多少钱”、按居民消耗热量计费的计量热费。没达到分户计量的住户完全按每楼每户住房面积以固定费率缴费。按住建部2012年的规定,北方各城市基本热价应该降至30%,而天津、邯郸等城市的基本热价比例现在是50%。

即使关阀门拆散热器,住户还是要向热力公司交“基础热费”,不然就是欠费

在这种收费机制下,即使住户要求退出供暖网络、停用供暖服务,要交的“基础热费”还是少不了。比如中国广播网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2012年10月份报道,家住山西阳泉市桃源新居小区的消费者张先生,06年搬进去之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用过热力公司的燃气。2012年阳泉市实行新政策,住户不使用暖气有两种选择:退网就是跟热力公司网络断开,不再接用热力公司的暖气;报停,是住户本年度不想用热,可以把阀门关掉。报停要按照全年采暖总价的30%交报停费。张先生一直用空调和电缆器,希望退网。10月5日,收费厅工作人员给张先生的答复是不可以退网,但可以报停。如果报停每年要交30%的供热费。张先生再三联系,最后热力公司的答复还是不能退,报停要交全年采暖价的30%,每年都要去报停。张先生想干脆不予理采,但是随后就被电话告知如果不报停,供热公司将会按照用户全年欠费来处理。

这并不是孤例,而是北方每个有集中供暖制度的城市的通则。例如河南洛阳市也下发文件规定,供热系统为串联的,经供热收费单位同意拆除散热器的,用户交纳30%的基本热费。按文件精神,对已经供热小区中没有装修入住的住房,业主需要交纳基本热费。”

分户计量改造要居民出不菲费用,十年后仍未普及

旧房供热改造,辽宁省新民市居民承担50%改造费,山东济宁有市民要交9250元改造费

老小区的供热改造费用,居民要承担不小的比例。2008年4月1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供热体制改革与建筑节能”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节能处胥小龙透露,在中国北方的既有居民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中,改造资金将由财政、供热单位和居民共同承担。也就是说,为解决政府之前制造的历史遗留问题,供热计量改造中居民将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这次论坛上住建部表示各地居民分摊的标准会有所不同。

之后的确如此:北方大部分城市采取“居民与供热企业分摊改造费用大部分,政府分摊小部分”的模式,例如辽宁省新民市物价局规定,分户供暖改造的外部管线成本由供热公司承担,室内采暖改造成本为22.8元/平方米,此项费用住户要承担一半。而按《大众日报》2011年11月的报道,山东省济宁市民杨先生以家里125平方米的面积计算,需要缴纳9250元的供暖改造费用,计费项目包括一次性收取的每平方米17元的供热管网建设维护费用,每平方米10元的小区内二次管网建设费,以及每平方米47元的分户改造费用(使用旧暖气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暖气管网改造,居民承担费用是每平方米收取28元。按中国广播网2012年11月的报道,“河北居民刘女士算了笔账,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改造费用超过4000元”。

2010年住建部称“保证新建建筑供热分户计量”,2011年中国北方只有五省市做到

按常理说,即使旧有建筑的供暖管网改造需要时间,但住建部至少该在宣称“供热改革两年内完成”之后确保新交工住宅安装热计量表,实行用热量分户计量。在2010年2月2日住建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收费的要求”。而根据住建部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布的数据,2011年新竣工建筑没有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亿平方米,占新竣工建筑总量28%。累计供热计量装置安装面积约有9.5亿平方米,但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36亿平方米,还有大量已经安装的供热计量装置闲置。中国提供集中供暖的16个省市中,只有天津、北京、河北、吉林、山东5个省市基本做到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不欠新账”。

2012年,不到两月内住建部宣布的“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的城市”数量从40多涨到105

从2003年声言改革供暖体制开始,政府就在沈阳、长春等北方城市试点分户供暖。而据《人民日报》6月24日的报道,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表示,目前北方采暖地区130多个地级市里,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地级市仅有40余个。但根据住建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12年8月21日《仇保兴副部长在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地级以上城市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已经达到105个。不到两个月间,住建部“有多少城市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的官方数据从40多个猛涨到105个。

结语:中国北方的集中供暖模式效率既低,又迹近强卖,并不是一个适合于推广到全国的办法。(出品:网易另一面,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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