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忠君爱国”在中国算是一个流传千年的原命题,几乎就成为一个做臣下的必修课基本原则,奉之,则忠臣顺民;不从,则乱臣贼子。然而,这个命题有许多含混之处,值得说道说道。

首先值得厘清的是:在中国人传统观念中,“忠君”和“爱国”基本上就是一回事——因为忠君,所以要爱国;忠君就是爱国。所以会有这样的观念,也不奇怪,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社会:皇帝既是国家元首政府老大,又是思想座标行为规范,还是文化代表国家象征。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既是“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又是“伟大的舵手”,“伟大的导师”。藉是,忠君,就是爱国;爱国,必须忠君。所以,即使在在明知对方有错的情况下也表现自己的忠贞不二,岳飞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忍着剧痛让老母亲请人在背上刺字,把“忠君”与“报国”作为一生的精神统一体。他为了南宋王朝的稳定,为了收复北方的河山,奔驰在广袤的战场上,英勇杀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致使金兵闻风丧胆,所以才有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说法。公元1140年的五六月间,岳家军和金军进行了几次大战,结果使金军的十万人马死伤过半,为宋朝收复了蔡州、郑州、洛阳等地。其时,很多金军将领已经准备投降大宋王朝。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南宋朝廷却收回成命,命令岳飞“择日班师,不可轻进”,而且一天之内连下十二道金牌催逼撤军。在这种情形下,“忠君”和“爱国”的矛盾已经败露:要忠君,就得听从皇帝旨意,班师回朝。然而,这么做的结果,却是跟国家利益相违背(也就是跟“爱国”相违背),因为这样做会将收复失地的大好时机白白葬送,于国无利,于民也无利。然而,囿于中国传统“忠君爱国”为一体的糊涂观念,岳飞的唯一选择便是遵命会师。其结果,不仅收复的大好河山再度沦陷,岳飞本人也因“莫须有”的罪名冤死风波亭。岳飞之死,一般归罪于奸臣秦桧。然而,只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会明白,秦桧只不过是宋高宗的一颗棋子,当然也有其本人的主观性格(他的确是想害死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但秦桧能真正做得了主吗?要知道,这个“下刀”的命令只有皇帝老儿才可以下的!他的死实际上是死于高宗皇帝的私心。宋高宗是一个既自私又懦弱的皇帝,他并不愿意岳飞打败金人,直捣黄龙——道理很简单,万一打败金人,直捣黄龙,那原先被金人俘虏的宋徽宗、宋钦宗两个皇帝就要回来,那他这个新立的皇帝就做不成了。因此他一边假装积极抗金,另一边又秘密派人与金人和议,而岳家军的节节胜利毫无疑问地严重威胁着他的利益,所以才会这么急急将岳飞召回——皇帝自己的利益,也并不一定和国家利益一致,很多时候倒是相反。

那么,在传统中国,当“忠君”和“爱国”发生矛盾,臣下不选择“忠君”,而选择“爱国”,结果又会怎样?结果不会比岳飞好——明朝的于谦就是例子。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正统十三年(1448),于谦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第二年七月,瓦剌人也先大举进犯,王振挟持皇帝亲征。于谦和兵部尚书邝埜极力劝谏,但皇帝不听。邝埜跟随皇帝管理军队,留于谦主持兵部的工作。结果明英宗在土木堡被瓦剌人俘虏。消息传来,京师大为震惊,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郕王监国,命令群臣讨论作战和防守的方略。许多臣下建议应当迁都南京。于谦厉声说:“主张南迁的,该杀!京师是天下的根本,一摇动,国家大计就完了。难道诸位忘了宋朝南渡的事吗(独不见宋南渡事乎)?”同时,他还与诸大臣商定拥郕王即位。稳定了局势,并且在瓦剌兵逼近京师时亲自督战,将其击退。从国家利益而言,于谦毫无疑问是功臣,是爱国者。可是,他这一举措损害了当时是敌方俘虏的英宗的利益,让他做不成皇帝了。所以,当明朝与也先议和,使得英宗归朝后并复辟成功后,爱国有功的于谦就只得在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杀。

忠君与爱国之间的矛盾古人也不是没有看到。战国时期,齐庄公到大臣崔抒的家里跟崔杼的太太通奸,崔杼不甘戴绿帽子,当场把齐庄公杀了。齐国宰相晏子在得知皇帝死后,马上在别人都不敢去的情况下,自己去崔家吊念国君。他的左右问他:你会为国君死难么?晏子的回答是:皇帝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为什么我要一个人为他死?左右又问他:那么,离开齐国逃走吗?晏子答:皇帝的死又不是我的罪,我为什么要逃?我为什么要出国?左右又问他:那么就回家吗?晏子答:皇帝死了,回到哪儿去呢?晏子真是中国第一流的大政治家,看他这三段答活,不死、不逃、也不想回家,说得又识大体、又有感情、又义正词严。当时他去吊国君,大家以为崔杼必定杀他,但是他仍然去吊、去哭,并且‘枕尸股而哭’,一点也不怕刺激手里拿刀的。他的理论是:做人君的,岂是高高在百姓之上的?而是主持社稷;做臣子的,岂是为领俸禄混饭吃的?而是维护社稷。所以人君死是为了社稷而死,做臣子的,就该和他一道死,所谓“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晏子认为:如果做人君的,死的原因不是为了社稷而是为了他自己,那么陪他死的,只合该是那些在他身边,跟他一起混一起谋私利、谋小集团利益的宠幸、私呢和亲信,才有份儿,堂堂大臣是不干的。也就是说,他将忠君和爱国分得很清:如果君主是为国家而死,那么,跟他一起死,就是爱国;反之,如果君主死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自己下半身快活,那自己就没必要跟他一起死。

我们可以看到,绝对的“忠君”产生绝对的独裁,相对的“忠君”产生相对的独裁,独裁政权和昏聩、不理性、腐败等腐朽落后现象是紧密相连的,希特勒时期的德国,文革中的“三忠于”、“四无限”就是令世人刻骨铭心的教训。如果说在封建社会,“朕即国家”、“君权神授”、“君主永远伟大和正确”,宣扬儒家的“忠君爱国”思想因为历史条件的限制尚有情可原,那么今天还在大肆鼓吹“忠君爱国”就不能不说是别有用心了,人们不禁要问,今天“朕即国家”中“朕”的内涵是什么?似乎从来没有人给他以明确的定义。“忠君”和“爱国”是两个层面的意思,强拉硬拽把他们扯在一起既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也有思想逻辑上的错误。“忠君”是狭隘的对一个人或某些集团利益负责;而“爱国”在普遍意义上是为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服务。在过去一百多年,有许多有志之士,反君权、反独裁,为国家和民族做出了巨大贡献,甚至牺牲了巨额财产和生命,象陈嘉庚、杨虎城、吉鸿昌、张志新等等,他们不迷信君权、拒绝独裁,却是爱国者的典范,深受中华民族人民的爱戴。所以说,“忠君”和“爱国”是两个不同的理论概念范畴,“忠君”的人未必热爱自己的人民,“爱国”更不一定要跟“忠君”扯上关系。

事实上,在今天,忠君和爱国都在面临考验。忠君自不必说,民主国家,君王早已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至于爱国,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有云“我没有祖国,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胡适也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取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争取个人的人格,就是争取国家的国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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