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光老弟:
我是生活在你身边的常州市老百姓。今天闲来无事,给你写着这封信,对你可能是很重要的。
先告诉你一个你“可能不十分清楚”的事实:在徐伟南(现任钟楼区委书记)的亲自部署和指挥下,打着拆迁谈判旗号的“先头部队”谢国贤(乡纪委副书记)一行人,几次到 姚宝华 老师家“谈”拆迁。
但奇怪的是,来到姚家,谢国贤根本不谈拆迁有关的比如拆迁安置方案呀、补偿价格呀、补偿面积呀等等与真正与拆迁有关的实质性问题,而是一味地胁迫姚家签“与他们一样的合同”。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实在不理解这个“他们”是谁?什么高级合同?还以为善意的这是谢国贤先进的工作方法。直到几天后才知道这个“他们”是指被恐吓后江墅其他村民和被迫签订的严重损害自己经济利益、还被迫写上‘非常满意’的所谓《拆迁合同》,这理所当然受到抵制!再后来,谢国贤们对 姚宝华 老师语言挑衅上升为“要么签合同,要么进监狱,我再也不来谈了等等”赤裸裸地故意找茬威胁,寻衅挑事。
直至发展到你当局长的钟楼区公安局违法 “刑事询问”“刑事拘留”出笼后,善良的人才看出,这事,一开始就布置好了要构陷 姚宝华 老师一家:先恐吓,不达目的再抓人。什么“谈判”,都是假的,演戏。谢国贤“有恃无恐”的原因和徐伟南的“战略意图”暴露无遗。(他下一步就要压住新闻媒体,欺骗上级的追查,继续胡作非为,地球人都知道的成语“黔驴技穷”)。
这样一来,你就成了徐伟南出手对付江墅村百姓 和姚宝华 老师一家的“主力部队”,作用超过了谢国贤。
公安局是个什么的?三岁小孩子都知道。想必你从一个孩子混到今天当钟楼区公安局长,很不容易。但是,既然当公安局长,就至少要懂一些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你,作为公安局长,明明知道公安部严禁公安干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规定;明明知道 姚宝华 老师等仅仅是针对各种腐败现象的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明明知道对这“四种人“进行实行各种形式的“报复陷害”,触犯刑法构成“国家公务人员报复陷害罪”;明明知道2012年9月5日夜,暴徒在江墅村对村民所干的打砸抢行为是犯罪行为;明明知道从那天夜里开始,暴徒强行进入 姚宝华 老师家里,时间长达86个小时,已经触犯刑法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明明知道公安局如果不依法行使职能、对全部参与犯罪的人员予以处理,就构成渎职罪;明明知道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你也明明知道《国家赔偿法》对渎职罪、徇私枉法罪的制造者必将追究责任并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规定,等等。
不管你是被徐伟南裹挟,还是为了某种利益积极主动参加,你已经卷入对江墅村数千老老少少老百姓打砸抢的“2012.9.5钟楼事件”中和对 姚宝华 老师一家的有组织的故意犯罪中了。这事既不“文”,也无“光”!
你懂的,这一事件规模之大,被动员的“各色人员”之多,对社会稳定破坏程度之甚,老百姓的反抗之烈,制造的仇恨之深,社会影响之坏,糟蹋纳税人的钱财之多,全国没有,历史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