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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见人士被“喝茶”本属平常,于我却是新鲜事。2012年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之年,世界末日未现,我却意想不到地在2012年最后一天遭遇“喝茶”。

2012年12月30日,郭飞雄兄告诉我明晚黄花岗有一个同城迎新年餐聚,并请我知会附近的几个朋友。我立刻电话通知了他们。

第二天,即12月31日,下午不到五点,我带四岁儿子正在屋里玩,门外响起敲门声,我不假思索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三位陌生便衣男子——一位精干的中年男子和两个年轻人。中年男子很客气,自我介绍是洛溪派出所的郑警官(在我要求下他出示了警官证),要求入室与我谈谈有关晚上餐聚和与郭飞雄交往的情况。事出意外,我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拒绝,于是请他们脱鞋进屋(家里是木地板)。

我问,难道聚餐违法吗?郑警官并不直接回答,只是依然客气地告诉我,已有警察找郭飞雄谈话,今晚的聚餐恐怕不成了。我有点迷惑:今年参加过很多次餐聚,从未有警察找我,何以这次要兴师动众,是不是这次餐聚参加者较众(当局的维稳逻辑)?郑警官说他只是奉命而来,具体情况不知(事后才知道这次餐聚参加者确实比平日多,本来有五六十人准备参加,因被阻扰,最后只有二、三十人聚餐,唐荆陵、李元风、郭春平等皆被警察阻扰而无法参加餐聚)。

三位警官进屋不久,我太太下班回家,既然有妻子照看儿子,我便提议出去谈,郑警官则建议一起吃饭,边吃边谈。我天真的认为聚餐很可能泡汤了,这里有三位听众,普及一下宪政、法律常识也好,于是带他们到小区会所酒楼开一间房,点菜上酒、开讲。

席间,郑警官不时巧妙地探询我和郭飞雄的一些情况,询问我对一些敏感问题的看法,如对郭飞雄先生的看法,聚餐是否涉嫌非法聚会,中国当下社会矛盾应如何解决及中国未来走向问题,对法治、法律、维稳的看法,对异见人士与当局关系的看法,对入党的看法(问我是否党员,我答当年连团费都不肯交——心疼那每半年的五毛钱),对历史的看法等(上述问题大多非正式提问,多为谈话中随机出现或隐含的问题,仅凭记忆整理)。我明白他们想对一个“新人”状况、价值观有所了解的心态,对上述问题均简单而坦率地予以阐明。以下是我回应三位警察的主要内容、观点。

关于郭飞雄先生:

1、我今年四月才认识郭,认识他时根本不知其为著名维权人士,甚至不知其为何人。几次交往后觉得其人学养非常深厚,识见不凡,且为人正直、宽厚,当然愿与之为友。

2、郭曾因推动广州番禺太石村民主罢免村官和全国维权运动,遭到维稳体系严酷报复而蒙冤入狱,以出版反腐书刊的非法经营罪被判刑五年,被囚期间多次遭受酷刑,此系对民主维权人士的无耻栽赃、残酷迫害。被判刑不是郭的耻辱,是他的荣耀!其矢志追求民主宪政的坚毅精神,令人感佩。其温和、理性的政治及转型观,必将为中国和平转型发挥建设性作用。

其他问题回应:

1、阻扰餐聚是非法限制公民行动自由,是滥用公权、践踏法制的非法行为。餐聚无涉非法集会,且“非法集会”本身就是违宪的错误概念,公民集会不应有非法之说。《集会游行示威法》是变相剥夺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权利、践踏宪法原则的恶法,应立即废弃。

2、当今中国矛盾、问题巨大,各类激烈群体事件频发,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而解决之道唯有制度转型,由一党专政过渡至民主宪政治理,方才可能逐步解决各种矛盾、问题。民主化应从落实公民选票始,司法独立方现法治曙光。任何集团、个人妄图阻挡宪政民主大潮皆为徒劳,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势必走上民主宪政的“邪路”。

3、法治首要原则是政府守法,连自己制定的法律(哪怕是偏袒当权者的恶法)都不遵守,何谈要求民众守法?!何谈法治?!若无法治,国家、社会即处于丛林战争状态,包括当权者在内的所有人皆难免成为受害者,文革中大批高官亦遭残酷迫害和重庆“黑打”中诸多官员、警察罹受酷刑,即为信手拈来的明证。

4、“法律是阶级压迫工具”的观点是流氓强盗理论,法律的原则唯公平正义——虽然公平正义在当今中国已成笑话,至少法律人不应忘记这一永恒原则。

5、异见人士与执政党并非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可以沟通、谈判乃至合作,前提是双方遵循平等、宽容、政治妥协原则。中国必须结束打江山坐江山、循环血腥清算的丛林政治。

6、维稳践踏法治,空耗国民财富,势难持续。所谓中国模式在2011年已达顶峰,若不及时开启实质性政改,未来中国经济、政治将持续迎接衰退、动荡。

7、关于入党:抛开价值观不论,应比照投资原则——“人弃我取,适时进退”。拥有近亿成员的超级庞大的党员群体构成中国特权阶层主体,是国民无力承受的重负,相当于6000点的股市,毫无投资价值。与一二十年前相比,如萝卜、白菜般葳蕤的党员群体,身份价值已悄然大跌,党员身份如今远不如有个叫李X的爸爸或干爹。

8、官方钦定的近现代中国史基本都是为国民洗脑的无耻谎言,历史真相必须公开,这是与人民和解的前提;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只承载真相及因此给后人留下的经验教训。

第一次喝茶持续了约五个小时,晚上9点多钟结束,中间郭飞雄曾来电相询,我如实告知,得知他们仍有二三十人聚餐,甚为欣慰,也为自己的天真而惭愧。分手时,我郑重告诉郑警官,放弃这次餐聚,只因不愿为一次普通餐聚而激烈对抗;作为律师,我自有分寸底线,该做的事还会继续去做;希望我们不再为干预公民外出吃饭自由这样的荒唐事见面。如果非要见面,请先电话预约。

第一次喝茶,没有惊恐,亦无欣喜,唯有意外。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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