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北京的法学院教授,为海南省农民代理维权案件被法院终审驳回之后,带领村民在政府前下跪,要求法律公正裁决。事件引起网民对法学专家和中国司法体制公正的关注。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去年代理海南三亚市凤凰镇83名村民控告凤凰镇政府侵占两千多亩农场土地,要求合理赔偿的案件。屡经波折之后,三亚市中级法院去年作出终审裁决,法院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的村民的诉求。

随后,刘景一教授在去年年底带领村民,在三亚市凤凰镇镇政府门口下跪请愿,要求有关当局公正裁决。事件引起了不少中国网民的关注,然而大家关注的焦点,并非有关诉讼的案件,而是法律专家是否应该带领村民向政府部门下跪。

中国律师金光鸿认为,刘教授不应该下跪。

“这个举动不合适。因为律师也好法律专家也好,他应该是以自己法律的专业知识来为代理人争取权益,而不是争取当局慈悲。所以法学教授带领下跪,不是一个理性的举动。”

在中国互联网上,有网民撰文要求刘教授站起来,文章认为法学教授到政府门口下跪,释放的信号值得思考。

该文建议刘教授以后给学生上课直接教他们以后受屈去政府门前下跪找青天老爷作主就行了。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三亚市凤凰镇政府1991年采用非正常手段,夺取了村民两千五百多亩土地。2010年,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据三亚市政府的文件,要求镇政府赔偿损失。案件一审和二审,都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而驳回。

不过刘景一教授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设计不动产的案例,诉讼时效应放宽至20年,因此认为当地法院驳回村民诉求,采用了“强盗逻辑”。

金律师则认为,刘教授不应该以行政诉讼法去追讨村民权益,而是应该以民事诉讼的方法进行。

“这个案子,政府方面是一个民事纠纷的一方,而不是一个行政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争议时效是20年,所以案件还在时效之内,但不是行政诉讼。”

中国的律师彭永丰认为,三亚法院对时效的确认确实有问题。

他也认为,刘教授带领村民以在行政部门下跪的方式争取权益,确实并不合适。

“我非常理解网民对他的批评,因为作为一个法学专家,显然这不是一个以法律寻求解决的正当方法。但现在中国法律不存在公正而言,因此刘教授确实也像他自己说的,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举动。”

北京光明网的一篇评论认为,法学教授“跪问”法律公正,是对当地相关部门以权压法的鞭挞,应该感到羞愧的不是教授和村民,而是官官相护的体制。

彭律师认为,虽然刘教授的下跪招致很多批评,但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对中国司法公正问题的深入思考,对目前的中国来说,也算是起到了不小正面作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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