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雅

第十二章 玩弄的代价

1920年7月4日,毛泽东怀揣秘密,离沪返湘。也许是因为财大气粗的缘故,在途经武汉时,这位向来被看作文质彬彬的书生,第一次像《水浒》中的英雄好汉一样,和码头上的小流氓大打了一架。此后,他与在武汉从事驱张运动的易礼容会合,参观了恽代英[1]在武汉成立的具有新村性质的“利群书社”和“利群毛巾厂”。后来,恽代英成了中共湖北党组织的创立者和中共早期活动家,他的学生林育南兄弟[2]都是这些活动的积极参加者和创始人。1936年,毛泽东在延安同斯诺谈到这一段经历时说:

“湖北成立了另外一个团体,叫做互助社,同新民学会性质相近。它的许多社员后来也成了共产党人。……现在的红军大学校长林彪也是社员……”[3]

回长沙后,毛泽东也照猫画虎办起了一间织布厂,还从湖北利群织布厂请去林育英传授经验。[4]自此,毛泽东和林家兄弟结下了半个世纪的不解之缘。

由于湖南政局的变化,以及毛泽东在驱张运动中表现出的才能,毛泽东不久就得到了一个教职,即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的主事(校长)。毛泽东这次回湖南,还办了另外一件大事,那就是发起成立了文化书社。为这个书社题匾的不是别人,正是新任湖南都督谭延闿。

湖南改造运动的“右转”

1920年7月22日,身兼湖南督军、省长和湘军总司令三职的谭延闿,为防止直、皖、桂、粤各系军阀势力入踞湖南,同时也为缓和湘军内部之争,发表了著名的“祃电”,内称:

“督军制固宜废止,但废其名而存其实,或更扩大其权力如巡阅使、军区长,则流弊必更滋多。湘人此次驱张,本湘人救湘、湘人治湘之精神,拟即采行民选省长制,以维湘局。”[5]

这一通电,催动了20世纪初期那场著名的“各省自治运动”风潮。一时间,义和团运动时期曾拒绝追随西太后的排外政策,效仿“门罗主义”打出“东南护保”旗号的西南与东南各省督军,纷纷拥兵自立、划地为国;不少身怀民主革命理想的知识分子纷纷通电附议,把“南北议和”的失败、统一破灭后的期望、军阀割据的现实,与对西方“联邦制度”的向往进行了浪漫的嫁接。辛亥革命时期的著名思想家、政论家章太炎在同年11月发表的一篇《联省自治虚置政府议》,也曾对此事进行了讴歌:

自湖南建议,破走北军,光复旧壤,而四川亦击走滇黔,自固疆围,广东之于桂军,骎有灭此朝食之势,下及湖北江浙,靡不以地方自治为声。是知敬恭桑梓,无滋他族,为人心所同然,亦事势所必至。欲济横流,在此道也。自今以后,各省人民,宜自制省宪法,文武大吏,以及地方军队,并以本省人充之;自县知事以至省长,悉由人民直选,督军则由营长以上各级军官会推。令省长处省城,而督军居要塞,分地而处,则军民两政,自不相牵。其有跨越兼圻,称巡阅使,或联军总司令者,斯皆割据之端,亟宜划去。此各省内治之大略也。

一时间,谭延闿也几乎成为中国“联省自治运动”的领袖。

在这段社会形势如火如荼的时间里,毛泽东自称是“乡居寂静,一卧兼旬”。其实,他在不声不响之中做了几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处理了父亲死后他的财产。将可以变卖的变卖,可以出租的出租。另外一件,自然是处理从谭延闿那里得到的两万银元。

直到9月1日,一师附小新学年开学,毛泽东才回到省城长沙。此行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把一直充当父亲管账助手,具有经营才能,会用双手打算盘的大弟毛泽民带到了长沙,并安排他在一师附小充当总务(负责校务管理的职务)。以后,他便加入了附和“联省自治运动”的舆论。发表了《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打破没有基础的大中国,建设许多的中国从湖南做起》、《绝对赞成“湖南门罗主义”》、《“湖南自治运动”应该发起了》、《“湘人治湘”与“湘人自治”》、《反对统一》等十余篇文章,与谭延闿配合呼应。其中,在《“湘人治湘”与“湘人自治”》一文中,他虽表示:根本反对“湘人治湘”的口号,但与谭延闿的“民选省长”却不相矛盾。

到该年10月,他的观点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人民自决转变为督军主持立宪。10月5日至6日,毛泽东与龙兼公、彭璜一起,领衔具名《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订“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宣布谭延闿政府为“革命政府”,在湖南《大公报》刊出。该文说:

“现在湖南以谭延闿氏为首领所组织的政府,实在是一个革命政府。说明如下:(一)谭氏出兵推翻北政府的命官张敬尧,是对张敬尧以及北政府取革命的行动,这是显而易见的。(二)谭氏通电,宣言此次驱张,是湘人自决,与西南大局无关。……谭氏在驱张以前,和西南政府有主属关系是事实,惟从发动驱张日起,此种关系即告断绝,全属自由意志行动,即全属革命的行动。……”[6]

读罢这段文字,凡是对中国的“文革”有点了解的读者,恐怕会发出会心的一笑——这种宣布“XX行动”为“革命行动”的传统,原来是从毛泽东那里继承而来!

那么,当日这个建议的提出,又有什么内幕呢?

据10月9日湖南《大公报》发布消息披露:此案最初提出者是毛泽东、彭璜和龙兼公三人。[7]以后的附议者达四百余人。1920年10月5日和7日,他们在长沙召开过两次会议。会议的“最要点即须认定由革命政府召集人民宪法会议”。会议还公推毛泽东为主席——这恐怕是毛泽东一生若干个“主席”称谓的第一个。毛在会上说:

“湖南自治案,本首由湘政府发起,惟仅限于省政府和省议会合同制宪,实带有包办性质,于理论上说不通,故省议会亦知难而退。然湖南自治问题,总算政府与人民一致表示赞同,故吾等因有此次议案之提出,盖于事实上既做得到,于理论上又说得通。惟进行最宜迅速,不能过迟。”[8]

原来,在10月5日的会议上,在“由谁制定宪法”的问题上出现了两派不同的意见。一派由刘寿康代表,“主张完全由人民动议,人民制宪”。但龙兼公和毛泽东不同意刘的观点。他们虽表示“赞成刘君用意”,但认为刘的意见“在理论上可称完满,惟在事实上恐做不到”。他们认为,现在的湖南正处在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所以应将自治宪法在最短期内成立。否则机会稍纵即逝。刘寿康的主张,“用意虽善,手续太繁,非一年以上不能竣事,且要一笔巨费,亦无人出,不如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宪法会议,既于理论上说得通,又于事实上做得到。……”10月7日的会议,是在学生联合会处召开的。到会有各界代表六十余人。会议“首由彭璜报告”,“次由陈家鼐、谭信一、毛泽东、杨绩荪、龙兼公诸君相继发言”。会议着重讨论了“双十节”举行市民游行和请省政府召集人民宪法会议的有关事宜。同时,讨论了拟呈请省政府颁发施行的宪法会议组织法和选举法要点。[9]

紧接着,在10月10日的请愿游行中,他们递交了毛泽东和龙兼公起草的、具名“湖南省城全体市民”的《湖南自治运动请愿书》。声称,“市民谨以大多数之意见,提出于总司令[10]之前,敬仰采纳施行。”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完整地看到,一场所谓的“人民自治”运动,如何经过诱导——譬如,承认原先要废除的“督军”政府为“革命政府”——而完全纳入了由督军主导的“立宪运动”的范畴。毛泽东之所以不再坚持他的“人民自治”理想,按他自己的解释,理由是:

第一,那本是政府提出的口号,所以理应由政府主导;

第二,“人民自治”只是理论上说得通,实际上做不到;

第三,“人民制宪”既耗费时日,也浪费金钱。机会稍纵即逝,钱也没有人出得起。

以渐进改良的眼光看,毛的上述理由,件件都是理直气壮、站得住脚的。但是,自从我们得知,此前,他曾获得谭延闿的“两万银元”资助,事情是否有点儿变味了呢?如果毛是坚持人民制宪,又认定“革命政府”与其“完全一致”,那他为什么没有把那些资助用在“人民制宪”活动中,反而说这样做费钱耗时不现实呢?这其中,不是很有一点“受贿”的嫌疑吗?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毛泽东在1917年“行乞旅游”时就已经懂得了的道理。但恐怕直到这时,他才真正体验到,自己心中的这个“磨盘”,是如何被“魔鬼”推动的。这一亲身体验,无疑对他今后的政治运作大有作用。50年代末期,居住在美国的李宗仁[11]曾表示想回国居住,为表示诚意,自愿献出一批自存的文物。周恩来得知此事后,非常高兴,着人鉴定了这批文物。李宗仁说,他收藏这些文物,花了十一万多美元。但故宫专家鉴定的结果是,这批文物大部分是赝品,按当时的行情计算,最多值三千美元。周经过反复考量,决定付给李三万美元。但此事报告给毛泽东后,毛哈哈大笑,大笔一挥,批给了李十二万美金,条子一下子转到了财政部,于是,十二万美金就这样从国库里被提走了![12]据说,毛泽东曾志得意满地说,他这是“大处着眼”。后来,李宗仁也果然演出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叶落归根”戏,给台湾蒋介石以沉重打击。这当然是毛泽东“统战”工作的一个伟大胜利。

会员的“微词”

这,大概就是毛泽东在自己的“不归路”上越滑越远的原因。而这个“不归路”的起点,就在于他接受了蔡和森的“馊主意”,并在理论上承认,一个人只要自命为“正人”,就可以“无恶不作”——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在以后的章节里,我们还要讲到,蔡和森的那些“馊主意”终于酿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以及他们又如何成功地转嫁了危机,也断送了留法勤工俭学运动。

这里我们要说的是,即使在当日,在新民学会内部,这种操纵组织、虚张声势、蒙骗多数的做法,也没有赢得一致的赞同。从现今刊出的、被毛泽东删削过的会员通信和言论里,我们仍可以寻得这些“不和谐声音”。请看:

(1)1919年11月14日,已经旅法的罗学瓒,在给毛泽东、蔡和森、萧子暲的信中说:

“……近日很多怨悔者,湖南人居多,求急效之故。”[13]

——很明显,这是对蔡和森“人灾战略”的批评。

(2)1920年5月22日,已经旅法的欧阳泽,在给毛泽东、彭璜等的信中说:

“对于本会要尽心尽力地栽培他,灌溉他,爱惜他,务使他充量的发展。却不要一心一意地专事服从他,倚靠他,更不要挟什么野心来利用他,把他当个偶像或傀儡玩。”[14]

——这里的话说得已经很明确。其实,在新民学会内,参加者都是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远大理想的青年,并不存在有人只“服从”它,“倚靠”它,把它当成“偶像”的问题。之所以采用这种两面俱到的说法,仅仅是为了使劝诫更婉转一些。他的中心用意,是警告不要“挟什么野心来利用”这个组织,把学会当成“傀儡”来玩耍。这恐怕是对毛的专制手段最早的警告。

(3)1920年5月23日,已经旅居南洋的张国基,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

“……要发行一种书报,替我们做个意见的传达员。但这种书报,不是为社会公开的,是专为我们研究学术的。要把他做非卖品,不要在社会上出风头。”[15]

——张国基的这种意见,代表了学会中那些愿意把这个组织办成一个有益于学术讨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会员。对于毛泽东们一意地热衷于“搞运动”,在社会上“出风头”是有意见的。

(4)1920年6月30日,彭璜的商专同学,当时身在武汉联络驱张事宜的易礼容,给在沪的毛泽东、彭璜的信,说得更加直露和挖苦:

“……我觉得你们这次的主张(驱张),若是不能实现,则并非理想之罪,只怪得先无充分预备。……你们的‘同志’太少,湖南的少年界,绅士界,都很少有能力的人;有亦未必尽与你们联络,你们的意见书上所说的一些事,你们到底叫谁去做?我恐怕不是时髦人物学了你们的去讨饭碗,就是给人家作茶余酒后的谈话资料。你们若是自己起来做,则谁可助力?

……我觉得你们急急要回湖南去,采一种最和平最永久的法子,造成一个好环境,锻炼一班好同志…… ”[16]

——易礼容此处批评的“讨饭碗”,已经一针见血地点出了毛泽东们的行为实质。他批评毛泽东们“同志太少”,说明当日他们不仅不能代表人民的想法和利益,甚至在青年精英里赞同的也是少数。很可能正是易礼容的这个批评,直接刺激了毛泽东,此后行事,总忘不了要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出现。

(5)1920年8月28日,旅法的李维汉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

“我现在对于同学极主张各自充量发展个性,所以我自己的人格固要紧,同时尤尊重人家的人格。社会改造,我不敢赞成笼统的改造,用分工协助的方法,从社会内面改造出来,我觉得很好。一个社会的病,自有他的特别的背景,一剂单方可医天下人的病,我很怀疑。团体的组织……若是专靠组织去鼓荡出共同的要求,还嫌勉强,怕不彻底。俄国式的革命,我根本上有未敢赞同之处;但也不反对人家赞成……。”[17]

(6)1920年9月15日,已经旅法的刘明俨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

“相别忽又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在中国可算得演了几出很大的新戏,你看得也有趣么?但是可怜的小百姓,又有一部分免不了要搭着吃亏哩!”[18]

(7)何叔衡在1921年1月3日新民学会年会上的发言中说:

“……自己拟作教育上的事业,期得到低额的报酬,以资生活。至于别的不正当的发财法子,无论如何,不愿意干。”[19]

在这一系列婉转批评的最后,本来还应该有一封信,那就是此时与毛泽东关系最亲密,可能也最了解毛泽东底细的彭璜给毛的“最后的信”。可惜,我们今日所看到的史料中,没有刊出这封信,而只刊出了毛泽东的前述“推诚相见”的答复。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封信是存在的,不然,毛泽东的答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逻辑的结论是:毛泽东把这封信私藏或销毁了。而毛私藏或销毁这封信,很可能是因为其中的“胡言乱语”。但我们可以想象,嫉恶如仇而又可能深知内情的彭璜,既然在信中提到了“恶”与“恶人”的概念,他对毛的批判只会比其他会员更尖锐、更集中、更打中要害。

至于彭璜的信中,是否真的——像毛泽东的回信中所说——把易礼容当作“恶人”看待?因为没有原件为据,笔者无法判断其真伪。但从易礼容晚年多处为彭璜讲话这一点看,彭当日的批评,应不是针对易的。但慑于毛已成为伟大领袖,易也只好代人担当。笔者倾向于认为,毛故意留下那些文字,不过是为了转移后人视线罢了。

 

注 释:

[1] 恽代英(1895-1931),中共创建时期的著名活动家。

[2] 指林育英、林育南兄弟。二人均是中共创建时期著名活动家,林彪的堂兄。

[3] 据黄瑶考证,当时的林彪只有九岁,不可能参加这个会社。

[4] 黄瑶《毛泽东为何把五七指示写给林彪?》,载《炎黄春秋》2004年8月号。

[5] 见《毛泽东年谱》上,第61—62页。

[6] 见《毛泽东早期文稿》,第690—691页。

[7] 见《昨日建议召集人民宪法会议之大会议》,同上,第697页。

[8] 同上,第698页。

[9] 同上,注[1]。

[10] 即当时的湖南省长、督军兼湘军总司令谭延闿。

[11] 李为桂系军阀出身,后与蒋介石合作,担任中华民国副总统。

[12] 《毛泽东用十二万美元买下李宗仁的“文物”》,载2003年1月8日《老年文摘》。

[13] 《新民学会文献汇编》,第26页。

[14] 同上,第41—42页。

[15] 同上,第62页。

[16] 同上,第49页。

[17] 同上,第98—99页。

[18] 同上,第56—57页。

[19] 同上,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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