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雅

 

第三章 存活之路

 

至少在1919年以前,在经济上,毛泽东仍是一个需要依赖别人的人。提醒笔者注意到这一点的不是别人,仍然是注重个人的“经济背景”和“独立人格”的美国人——《毛泽东传》的作者——R.特里尔。他认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毛其实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依赖别人”的人。从1910年毛泽东离开韶山起,他就很少得到过家庭的资助。1936年,毛也曾对斯诺描述过他外出就读时的经济状况:

 

  “我在长沙师范学校的几年,总共只用了一百六十块钱,里面包括我许多次的报名费!在这笔钱里,想必有三分之一花在报纸上,因为订阅费是每月一元。我常常在报摊买书、买杂志。我父亲责骂我浪费。”

 

表哥的钱袋

 

父亲不给钱,毛泽东的用钱从哪里来呢?据《毛泽东的老师》一书记载:

 

  “毛泽东……把自己为佃户打抱不平而得罪族长、父亲硬逼他退学、要他到湘潭去当米店学徒等情况,一一对表哥细说了,最后恳请两位表哥帮助拿主意。

 

  几天以后,王季范和七舅、八舅来到韶山南岸,还请来了韶山庄几位先生——毛麓钟、毛宇居、李漱清等,共同做毛贻昌的工作,大家众口一辞,说毛泽东天分好、会读书,只要不断深造,定会大有出息。毛贻昌怕却了众人的好意,只得收回送子经商的成命,应允了儿子到湘乡读书的要求。但是……他说:‘……只是到城里去上学,要花很多的钱,我这穷家薄业的,怕是供不起哩!’”

 

  王季范听出姨父这是在趁机讨价还价,意在向亲戚朋友请求资助,就连忙向毛贻昌说: “姨父,那不要紧!到东山学堂去读书,不要太多钱,只要交一千五百文铜钱,[1]连伙食都有了。至于说到其他的用度,侄儿我包下来了!”

  据湘乡市《文史资料》记载,王季范果不食言:他“慷概解囊,一次就从家里拿出现大洋一百元。”

 

  1911年,毛泽东初到省城长沙,人地两生,一文不名,也是依靠已经到省城任教的表兄王季范过活。在他的帮助下,毛泽东才得以渡过经济的难关。

  开始,毛泽东在王季范任教的湘乡驻省中学念书。这个学校虽然学习费用较低,对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还实行公费制,但毛泽东初来乍到,报名费和书本学杂费,仍然数量可观。为了保证表弟能按时入学和正常上课,王季范向教务科出具了欠据,保证毛泽东应交的四十元学费从自己的薪水中逐月扣除。

学费问题解决了,还有住宿的困难。在湘乡驻省中学读书的学生,绝大部分人都是在省城长沙供职的湘乡籍人士的子弟。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住处,所以,学校没有供学生寄宿的宿舍。像毛泽东这类远道而来的学生,只有自找住处了。当时,校方提供给王季范的住房很窄,但他还是腾出一间房子给表弟住,而当教师的他,则和妻子、小孩挤住在一起。他家仅有的一张条桌,也是与毛共用。每天晚上,他总是等表弟完成功课后,才开始批阅作业,直到夜深人静……从1912年春到1913年考入湖南第四师范学校止,毛泽东在王家居住了一年多时间。

从少年时代开始,毛泽东就被确认是一个性格倔强,应该走“读书”道路的孩子。这便确定了,他今后自然不是一个需要通过体力劳动谋取生活资料、“实现自我”的人。但运用智识财富谋生、或为社会服务有许多途径,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从现有资料看,从1911年毛泽东离开家乡到1919年止,毛泽东曾运用过的谋生手段大致有:

(1)替人读报、代写家书或撰写楹联、题词——这是旧时代底层读书人最一般的服务社会的方法。关于它的详细内容,我们后面还会说到。

(2)当兵吃饷——中国自古有“学而优则仕”和“读书做官”的传统,而且有“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好男不当兵”的俗话,可见,一般读书人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有这种选择。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毛泽东刚刚离开湘乡东山学校,进入湘乡驻省中学读书。因经济和居住的困难,当他听说武昌起义的消息后,一度打算到武汉参加起义军。据当时已经认识毛的萧子暲回忆,毛泽东在那期间还有过一些值得称道的故事:

有一天,萧子暲在马路上碰见毛泽东,毛告诉他,自己正准备到长沙的清军兵营里一个熟人那里去借鞋油。他,一个穿着家里母亲自制布鞋的人,要鞋油有什么用呢?因为他听说武昌雨水多,街道很湿……他大概是突发奇想,准备将家中的布鞋作一点改造。不料,这时恰逢长沙的起义爆发,士兵们正从原驻防的营地开往城中,攻打抚台衙门等处,毛泽东便回到衙门所在的小吴门附近,站在高处“看热闹”……[2]

湖南响应武昌起义以后,毛泽东舍远求近,参加了湖南的新军。但是,他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战斗,这支新军的首领,就被人暗杀在新衙门里。对此,毛泽东似未表示过任何遗憾。那时,毛泽东每月饷银七元,那大概是他最初的固定收入。他用这七元钱中的两元交伙食费,其余花在买书报上。还有一项特殊的开支,就是买水。因为当时城中无水,士兵用水必须到城外去挑,每个士兵都被规定了这项义务。毛泽东认为自己是个学生,“不屑于”干这种事,于是花钱买挑夫的水。[3]此外,他还为营友读报、代写家信,以此交换挑水的义务,也算是他谋生的一种方式。

(3)撰写新闻通讯及论文——这是一种现代专门职业,也是许多新式学校的中学生练习写作和介入社会生活的开始。

据说,毛泽东的初次新闻写作尝试,就在那一次目击长沙起义盛况之后,兴奋的他曾为一家报纸写了一篇辛亥湖南事变的“目击记”。但是,后来许多当事人和专业记者的描述证明,在毛泽东所述的时间、所处的地点,根本“目击”不到他所描述的“场景”。[4]大概因为这个原因,这些“珍贵文字”不见于传世。因此,他此时的写作,只能归入新闻初学者根据道听途说拼凑的“见闻录”一类。这大概是毛最早的通讯写作尝试,此前,他从表哥文运昌那里读到过梁启超主办的《新民丛报》,并对梁气势磅礴的文笔大为倾倒。以至于受其熏染,起而效仿。这就是他后来在第一师范的国文教师曾讥讽其“通讯体”的由来。

毛泽东第一次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文章,似乎是始于1917年4月1日,他的《体育之研究》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介绍,发表在《新青年》杂志上。到1919年11月8日,才开始从新闻行业获得正式的收入——被长沙《大公报》聘为“馆外撰述员”。

注 释:

[1] 当时,一块银元值1400个铜板。粮价一斗米只要140个铜板。

[2] 萧三《我青少年时代的回忆片段》,载《萧三文集》,新华出版社1983年10月第一版,第219页。

[3] 见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第117页。

[4] 据李锐《三十岁以前的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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