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罰未罰… 吳小莉黃紫玉又連任中國政協

〔記者陳慧萍、陳璟民/台北報導〕疑似違法在中國擔任公職的鳳凰衛視主播吳小莉、台商黃紫玉,最近分別獲選連任為廣東省政協委員、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陸委會、內政部昨表示,已積極查辦台灣人在大陸擔任公職違法事實,但相關行政程序需要時間,只要行政程序完備,就會依法開罰。

在立法院要求下,陸委會去年七月首度將卅二名在中國擔任公職的違法名單送交內政部等相關機關,迄今卻無任何人受罰;名單內的吳小莉、黃紫玉,最近又分別獲選連任,黃紫玉還接受媒體專訪,暢談在中國擔任政協委員十五年的心路歷程。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指出,內政部本身沒有管道可以派人去中國實際訪查,內政部已發文委託海基會或駐港、澳代表單位協查,待行政程序完備即可結案,絕對不會「無限期不結案」;此外,有些台灣人在中國擔任的公職,屬於特約、特聘性質,非正式的公職,實情仍待海基會等相關單位協查。

陸委會則表示,相關案件之事證調查在境外,資訊取得不易,主管機關已努力克服各種障礙,積極與當事人聯繫,陸委會將持續協助各機關蒐集有關資料,儘速處理。

去年七月,陸委會將已掌握的違法名單送交相關主管機關執行。其中政協委員二十四人、人大一人由內政部民政司負責處理,另有外圍組織分別由經濟部、農委會處理。

黃四連任 大剌剌接受媒體專訪

黃紫玉在今年二月初確定「四連任」全國政協委員後,接受媒體專訪,報導指黃是「首位登陸參政的台商」,並提及黃紫玉的父親黃哲真曾任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書記長,也是中華民國第一屆立委,黃紫玉的大哥、台灣上市公司匯僑公司董事長黃威廉曾力勸黃紫玉要「收斂一點」,別讓父親「難做人」。

根據相關機關查證,現任香港恆豐集團主席的黃紫玉,雖被媒體報導具有台商身分,但據查是印尼華僑,未曾在台灣設籍。

至於黃紫玉若具中華民國國籍,是否需依法開罰?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表示,兩岸條例沒有「國籍」的概念,只要不具有「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就不是法律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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