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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傑志向政府的盛事基金申請800萬,舉辦一場與曼聯的友賽門票今日開賣。不過傑志近日涉及聘用黑工球員的事件,一名在本港出生,在足總註冊為本地球員的傑志球員史畢斯(Shay Sptiz),涉嫌在沒有工作證下工作。該名球員今季曾為傑志上陣十次,當中包括六場聯賽賽事。足總董事局更於昨晚(2月19日)宣布成立五人小組進行討論並交由紀律小組研訊,以對傑志作出相應的處分。入境處在回覆查詢時亦表示,已經立案調查有關事件。

引起是次軒然大波的主角史畢斯出生於香港,並持有香港出世紙。其父母皆是美國人。他曾在新加坡、澳洲及葡萄牙等地生活,及後於美國取得大學學位。他更曾效力荷里活聯合殺手 ( Hollywood United Hitmen )及洛杉磯蔚藍(Los Angles Blues)兩支美國球隊。他於去年九月正式加盟傑志,一直以本地球員身分註冊。根據的是足總規例中持有「香港出生證明書」(俗稱出世紙)的球員可註冊為本地球員的條文,然而有關方面後來發現,史畢斯雖然是香港出生,但並無香港身份證,在港工作仍須按法例申請工作證。

記者就此事向足總查詢,足總回應指傑志為史畢斯申請註冊時所提交的證明文件並不包括「香港身分證」,而是以香港「出世紙」為史畢斯登記本地球員身分。在香港足球總會的第十五章第一條中清楚列明,任何人出生於香港已符合註冊成為本地球員,史畢斯在註冊時確是符合當中的條文。

然而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史畢斯的父母是「雙非」兼並無持有香港身分證,史畢斯本人亦沒有香港身份證,只持有美國護照。他在香港未獲工作證的情況下工作,已經違反了香港法例。足總在沒有工作證的情況下,批准史畢斯註冊為本地球員,雖然符合足總的章程,但明顯未能符合香港法例的要求,足總在註冊球員的程序上明顯有問題。

傑志總領隊伍健有多年營運球會經驗,並更身兼足總董事局成員,這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傑志為何會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

入境處在回覆記者查詢時,亦確認調查科已立案調查史畢斯的身分及有否牽及「黑工」的情況。

根據《入境條例》,但凡僱主聘用一名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僱主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港元及監禁3年。早前便有一間餐廳因聘用三名非法勞工,被控以3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每項控罪罰款2.4萬元,合共判罰款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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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本地球壇出現「單非球員」回流的現象,如今季曾效力流浪的聶凌峰和南區後衛林家亮等人便是表表者。南華足球部主委羅傑承早前亦在其球隊網誌上撰文表示,其球隊現時陣中的「單非」和洋人球員如陸志豪、謝志強及謝家強兄弟和積施利等人均持有香港身分證。其中一名球員陸志豪雖然曾代表加拿大的U17國家隊上陣,但陸志豪在香港出生兼持有三粒星的永久居民身分和特區護照,最近也已為香港隊上陣,全部符合在港工作的要求。

傑志總領隊伍健近日聲稱,自發現史畢斯的身分問題後已沒有再派遣其上陣。而且亦一直主動向入境處和足總交代及跟進事件。在昨天的足總董事局會議上,多名甲組球隊的代表亦表示關注事件,更有兩間球會入信投訴事件,並提出有否做成不公平競技。

在是次風波中清楚見到足總在行政上的漏洞,沒有做好把關工作。足總及傑志單純以史畢斯的香港出生證明書來確認其本地球員身分,但卻忽略了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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