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週刊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諮询委员会委员﹑八十四岁的北京法学家郭道暉说,当前中国之所以愁怨百集矛盾交织,贪官墨吏多如牛毛,群体事件层出不穷,问题关键是执政的中共不遵宪行宪维宪,在位的大小官员不依法行政。而群体性事件「大多是基於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严重违法侵权行為,引致工农群眾和市民的反抗。有些侵权行為还是打著『依法执法』的旗帜,其实所依之法却是维护特权集团利益、损害公民权益的非法之法。地方当局往往把公民对恶法、恶令的抵制和对野蛮执法暴行的反抗,当作『非法』、『违法』、『犯罪』行為予以打压,甚至当作『敌对势力』予以严惩。」

郭道暉认為,这是对公民应有的抵抗权的无知与漠视。经由国家立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说来是合法的,合乎立法程式;但并非凡合乎法定程式的立法都是合法的,它可能并不合乎法的精神,合乎一定时代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合乎人权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实定法非法」现象。

郭道暉说,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而言,导致孙志刚被打死的收容审查法规、导致大批被「劳教」的「右派分子」累死饿死的劳动教养法规,以及导致掠夺城市居民的祖居的房產地產和野蛮拆迁的拆迁条例等,就属於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非法之法」。至於政府部门和地方党政机关发布的一些「红头文件」,本身就不属於法律法规范畴,不合乎《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与程式,其内容更不乏违宪违法的规定。

现在,延续了五十五年的劳动教养制度面临改革。按现存制度,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措施。中国司法部下属三百五十所劳改所里,监著至少十六万名犯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啟梁表示,云南省关於劳教制度的改革对於进中国的法治进程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前不久,北京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改革」确定為习近平元年工作重点。目前南京、兰州等地正展开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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