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共宣稱香港可以在2017年實行普選以來,筆者不斷被朋友問及的一個問題是:您相信2017年真的可以有普選嗎?我的答案總是:形式上的「普選」一定有,實質性的普選一定無。這個判斷的準確性,很不幸又被中共證實了。
為什麼我們一定會有形式上的「普選」?因為在普選的問題上中共已經一拖再拖,比《基本法》制定時(1990)所設想的2007年足足晚了10年。如果到了2017年還沒有《基本法》所承諾的普選,則它很難向香港人、向國際社會交代。所以,既然它已經說過2017年可以有「普選」,它就不好再拖。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先生24日在深圳的表態,提出中央政府三個「堅定不移」,其中就包括2017年特首普選。所以說,形式上的「普選」一定有。
形式上的「普選」一定有   實質性的普選一定無
但為什麼我們一定不會有實質性的普選?因為實質性的普選違背了中共對所有選舉的基本原則,即必須保證當選者是中共所認可的(即是中共欽點的)。換言之,中共必須保證「未選前已經預知並滿意該選舉的結果」。實質性的普選無法讓中共得到這個保證,所以我們一定不會有。
朋友又問,那麼它可以如何操作呢?我的答案是:它可以自行制定對「普選」的定義,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普選」制度,完全扭曲、顛覆我們以及國際社會近百年來對普選的認識;它還可以對《基本法》的相關規定作出新增加的解釋,就正如內地往往在法律之外尚有「實施細則」,而「實施細則」的有效性往往比法律本身還要權威等。
喬曉陽先生的發言,即屬於後者。他的發言,就是實質上為《基本法》45條制定了一套「實施細則」。這個「實施細則」包括以下幾條:
一、在人選問題上,特首候選人必須是中央認可的,他必須通過「愛國愛港」的政治審查;而中央的底線是「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他承認,這些政治條件是「難以用法律條文加以規定的」,因此我們就缺乏一套可由公眾自行判斷是否夠資格的客觀標準,這就決定了這場「普選」的虛假性。
二、為保證選出來的特首是中央認可的,必須設立一個「三級把關機制」:提名委員會把第一關、選民「普選」把第二關、中央任命把第三關。在這個三級把關的機制下,香港人翹首以待逾30載的「普選」,卻變成僅僅為保證中央屬意人物當選的其中一個工序。
三、為保證提名委員會把好最重要的第一關,作出兩項前所未有的新規定:
1. 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是機構提名,是集體提名,不是個人提名。相比之下,現行的選舉委員會提名是委員個人提名,因此泛民人士只要取得足夠的委員提名就可以入場參選。集體提名等於封堵了泛民參選的可能性。
2. 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提名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確定候選人。在這個原則下,即使部分泛民人士進入提名委員會(就像現在有部分泛民人士能晉身選舉委員會一樣),他們也必然因為「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而被廢武功。
從這兩個前所未有的規定看,到2017年「普選」時,所有泛民背景的人士將不可能獲得參選機會,比現在還倒退。
比現在還倒退
《基本法》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制定的(中共一定會辯稱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制定,但即使這樣詭辯,也不能改變它是為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中國的政策宣示這個事實),因此它代表了中英兩國的共識。《基本法》是中國內地和香港共同制定的(至少表面如此),好歹也是內地與香港雙方的共識,但喬先生的「實施細則」,卻完全是北京單方面制定的規則。北京這樣隨心所欲地、單方面地增添規定、改變共識,又怎樣能服眾呢?
中共執政60多年,人們始終無法建立對它的信任。人民對中共的不信任從何而來?就是從大量言而無信的事例累積而來的。中共對香港人所作的「普選」承諾泡湯,亦可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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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華早報》民調說起
香港《南華早報》的網站在三月十四日做了一個有趣的民意調查,題目是:“如果有選擇的話,香港人會不會投票返回做一個英國海外屬土?”(英文原文是:Would Hongkongers vote to return to a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y, given the option?)結果是91%的人竟然選擇了“會”。
這個“政治不正確”的民意調查,如果是由鐘庭耀或其他所謂“反中亂港”媒體來做,則肯定會招來親北京人士的口誅筆伐。但它卻是由親北京商人郭鶴年擁有、而近年來多反映中共觀點的《南華早報》來做,這就令北京很被動。
《南華早報》大概知道這個調查結果會惹來麻煩,忙不迭撰文澄清,說這個民意調查“是不科學的”、“開玩笑的”、僅僅是有見於福克蘭群島公民投票有99.8%的人選擇作為英國海外屬土,想看看香港人的反應而已(言下之意,這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政治圖謀的)。它又強調投票的人數很少,不足以代表香港人的意願等。光看《南華早報》這種近乎自我檢討式的解說,就讓人家想到它可能承受到的壓力。
西諺有雲:“真理往往以開玩笑的方式表達”(Many a true word is spoken in jest)。儘管《南華早報》強調它是“開玩笑”的,但是,這個玩笑所折射出來的現實,卻是千真萬確的:這就是回歸16年來,香港在政治上的倒退是很明顯的。正是這種倒退,讓人有今不如昔的感覺,才會產生對英治時期的懷念。
筆者在回歸前已經提出一個觀點:1997後香港的最大危機是“意識形態大陸化”。所謂意識形態“大陸化”,是指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模式,漸漸背離了我們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而是日益靠近了大陸那種同香港社會格格不入、我們不喜歡甚至厭惡的思想和行為模式。但是,由於意識形態這種東西是抽象的,捉摸不到的,所以意識形態“大陸化”,一般來說是很察覺的,也很難意識到它的危險性。但是當人們失去了這些抽象的東西時,損失就會很大而且很具體,到這個時候,人們才會驚覺起來。我這裏可以舉兩個例子。
最近香港電台的風波顯示,中共中央宣傳部的某些做法好像不知不覺間來了香港。廣播處長鄧忍光的某些言行,確實引來疑竇。
其一,他建議把該台兩個歷史悠久、既有口碑又有市場的節目《鏗鏘集》和《頭條新聞》從原來在《無線》、《亞視》輪流播放的做法,轉到收視率偏低的《亞視》固定播放。這就有違常識和邏輯,因為凡媒體工作者莫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在一個具有較高收視率或收聽率的媒體出現。作為港台總編輯的鄧先生竟然提出這種違背傳媒業常理的做法,很難不令人想到其他的政治考慮。鄧先生的做法,倒是大陸中宣部很慣常的做法。我不敢說鄧先生的靈感來自中宣部,但我相信隨著香港與大陸交往日多,在耳濡目染的影響下,大陸的思想習慣和處事方式已經不可避免地影響了很多人,特別是政府中人,因為權力來源的問題是每個政府中人必須考慮的問題。
其二,他對沒有“出街”的節目也要追究“思想根源”。港台員工構思一個包含希特勒等納粹元素的節目,最後員工自己決定放棄。對於並未實行的計畫、也沒有成為事實的節目,本來就不應該構成問題,不應被追究思想責任,否則,所有創意工作必不可少的“腦激蕩”過程(brain-storming)都很容易成為思想入罪的陷阱了。鄧先生對一個沒有“出街”的節目也要追究“思想根源”,從輕的角度來看是扼殺“腦激蕩”,從重的角度是鉗制思想表達自由。這個做法甚至在某一個程度上超過中宣部的慣常做法了,鄧先生不能不慎重。
另一個事實是警隊的執法。
近年來香港市民已經戲稱香港警隊“維穩化”,正是看到警隊對市民的政治性活動日益“敏感”,所採取的行動,更接近內地的“維穩”。最突出的例子是當記者詢問胡錦濤關於平反六四問題時,在場的員警竟然可以把記者帶走隔離直到胡錦濤離開為止,而高聲詢問其他問題的記者則無事。在此之前有人穿“平反六四”的 T-shirt,也被帶走。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六四”也成為香港警隊的“敏感詞”。
發生在港台和警隊的這些事實,在在都說明“意識形態大陸化”這個危機正在威脅到香港社會,也做成回歸後的香港有一種說不出的政治鬱結感。正是這種鬱結感,讓人們會用《南華早報》所稱的“不科學的”、“開玩笑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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