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定于201343日下午1,公开审理王建芬诉无锡市锡山区政府、羊尖镇政府和无锡时雨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共同侵权案。
王建芬的房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廊下商品房17号。200712月起,三被告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对王建芬的房屋进行偷拆,致使好端端的楼房成了一座破损的孤楼,无法经营,也无法居住。王建芬在危楼前展示联合国旗帜,惊动了警方。
王建芬于2010423,向锡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立案庭告知王建芬不能以行政诉讼立案,改为民事诉讼。王建芬只得以民事侵权向法院起诉。案经二审,又发回重审。本案一波三折,经历了3年的折腾,绕了一大圈子,又回到了一审。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