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

今年继续担任全国政协委员。这次政协换届有个标准,非党员的年龄上限是1945年3月31日出生的,我还没到。当然,有特殊情况可以破例,比如科学家袁隆平,经济学界的厉以宁,天主教上海教区主教金鲁贤都98岁了,而且在生病,也是请假不来的。政协和人大不同,是有些“代表”性质的,意义不在于政协委员能否参政议政,而在于政协委员的名字本身就是一种符号,意味着政协是一种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大家都在关注新会风。“两会”还没开始,所谓的新会风只是个表象。从表象上看,当然很好,但不要夸大。会议不准宴请,会议不搞大型的联谊活动,会议要减少书面发言等印刷品等,这是本来就应该做的。以前还老有标语,比如“祝贺会议胜利召开”之类的,会都没开,有什么胜利不胜利的,再说又不打仗,谈什么胜利不胜利。这只能说,过去的那种开会,或者名实不符,或者铺张浪费,或者有太多水份,今年的做法是正常的,是回归。以前我就批评过,人民大会堂里面搞得像花园一样,领导人就站在花丛中间,要那么多花干什么?现在改变了,这很正常,哪有国家的议会里放那么多花的?但红旗下面适当地放点青松,带来壮严肃穆的气氛,还是可以的。

但“两会”本身开得怎么样,还有待实践检验,不能看表象。比如说,现在一味讲求会议的时间短,人大讨论政府的预算,也一味求短吗?比如政协有什么争论,需要向政府提出意见的,这种都是不能紧缩时间的。有些地方政协,为了缩短会议时间,一些应有的议程都取消了,比如旁听最高检的报告都不去了,该讨论的都不讨论了,这还要开会开什么?所以,有没有真正的改变,还是得开完“两会”再说。

外界关注政协委员怎么履职,人大代表怎么发挥作用。我们还是应该在制度上来保证这些功能。比如说,政协委员的产生,不是说你个人有这个意愿,然后申请加入的,而是非党员由统战部、党员由组织部提出名单,由中央批准了以后,交到上一届的全国政协常委会,由常委会来选举。这里面缺了一个很大的环节——他本人愿意不愿意呢?现在听说有些单位已经采取了事先通知、公示的做法,但大多数单位没有这么做。很多政协委员是报上登出来以后才知道自己成了政协委员。当然,绝大多数人是愿意当的,愿意与共产党合作,愿意发挥自己更大的作用,愿意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我们缺了个手续,如何从法律上保证,他是自愿的。我觉得应该增加这个环节,把这个通知送给他本人后,由他本人签署一个愿意履责的承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够要求他必须履责。现在有些政协委员会说,我不想做,是别人叫我做的,或者说,我本来就没有参政议政的本领。若有了这个程序,也可以防止有些人一方面削尖了脑袋,很想当政协委员,但到该履责的时候,又推卸责任。而这同时也造成了社会对政协的误解。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人,我知道他心里当了很高兴,但他嘴上却说,我并不想当。这是个政治伦理的问题。

人大代表更是应该这样。现在有些全国人大代表是没有这个过程的。他虽然生活工作在北京,却是被放到籍贯所在地去的,像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就算是在江苏选上的人大代表。既然选你,我们缺少一个跟选民见面,向选民表达态度这个过程。我认为当选的人大代表应该举行宣誓仪式,保证自己忠于宪法,保证自己代表选民。这也不麻烦,五年才一次嘛,也不一定非要集中到北京。警察、公务员、教师都有宣誓仪式,人大代表更应该有啊。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就交给这批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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