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叶中 祝捷:关于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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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 台湾问题   
周叶中   祝捷  

  
  摘要: 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是两岸关系深入发展必须解决的前提性问题。大陆和台湾分别提出过“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中央对地方”、“两党”、“两区”、“两府”、“两体”和“两国”等定位模式,但都没有为大陆和台湾所共同接受。“胡六点”对于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提出了新的主张。根据“胡六点”的观点,可以采取将政治关系定位“议题化”和“阶段化”的方式,通过大陆和台湾阶段性的谈判协商,解决政治关系定位问题。根据大陆和台湾关系发展的现状,“两岸”是现阶段政治定位模式的最佳选择。“两岸”模式为大陆和台湾当前的政治关系破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将为结束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对立创造有利的政治环境。
  关键词: 政治关系定位;“两岸”;台湾问题
  
  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是用于表征大陆和台湾如何看待对方政治地位,以及如何看待彼此间政治关系的概念。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是两岸关系深入发展必须解决的前提性问题。合理的、可为大陆和台湾共同接受的政治关系定位,将有力地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因此,为促进两岸关系更加深入发展,就必须解决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问题。本文即根据两岸关系现状和两岸有关政治关系定位的主张,提出几点有关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思考。
  
  一、大陆和台湾有关政治关系定位的模式
  
  1949年10月后,大陆和台湾就政治关系定位曾提出或在实践中实行过多种定位模式。这些模式为我们讨论大陆和台湾在现阶段的政治关系定位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
  1979年前,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模式都是“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只不过由于大陆和台湾各自所处立场不同,因而对该模式含义的界定有所区别。大陆方面认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取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退居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则是叛乱团体。大陆方面的主张得到了绝大多数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联合国2758号决议在指代台湾当局派驻联合国的“代表”时,没有用“台湾政府代表”或“中华民国政府代表”,而是代之以“蒋介石的代表”。台湾方面认为,大陆是所谓“沦陷区”、“匪占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是“叛乱团体”。因此,台湾当局名义上对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全中国”实行所谓“动员戡乱”,在国际上声称代表中国,并延长在大陆产生的“中央”民意代表任期,以彰显其对“全中国”的“法统”。
  “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是大陆和台湾在内战思维主导下的产物。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模式也为两岸所放弃。
  (二)“中央对地方”
  “中央对地方”是大陆方面在1979年至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主张的政治关系定位模式。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告台湾同胞书》,提出“中国政府和台湾当局商谈”的呼吁,这标志着大陆正式改变台湾当局是“叛乱团体”的定位,并已隐然将台湾当局视为一个地方政府。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同志提出“叶九条”。其中第三条是大陆和台湾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第五条提出台湾当局及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第六条提出中央可以补贴台湾的“地方财政”。根据“叶九条”,台湾被定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政府,只是“叶九条”中没有正式出现“地方政府”这个概念。1983年6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客人杨力宇时,明确将台湾当局定位为“地方政府”。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央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一套”,台湾回归后“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时可以享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1。但是,邓小平同志考虑到台湾当局有关“中央对地方”模式的可接受度,又在同一场合指出:“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2。在邓小平同志作出上述表态后,除在个别场合,大陆方面一般都不再用“中央对地方”模式来定位政治关系。
  (三)“两党”
  “两党”是大陆方面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主张的政治关系定位模式,其渊源可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曾提出通过“国共第三次合作”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3。1981年9月,叶剑英同志在“叶九条”中提出“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建议。1983年6月,邓小平同志提出用“国共第三次合作”代替“中央与地方谈判”后,“两党”模式成为大陆对政治关系定位的新主张。
  以“两党”模式定位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须以共产党和国民党分别在大陆和台湾长期、稳定执政为前提。1986年至1987年间,台湾当局开放“党禁”、解除“戒严”,又于1991年通过修改“宪法”,在台湾地区实行西方式的“政党政治”。1993年,台湾当局曾在一份文件中认为,“在过去多年中,政府基于国内政党政治发展已具基础,面对中共一再提出‘党对党谈判’的要求,均表反对,或未予理会”,“政府以前的态度是如此,以后也不会改变”4。台湾当局在该文件中的说词表明,以“两党”模式作为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前提已不存在。
  (四)“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体”
  “一国两府”、“一国两体”、“一国两区”等模式是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台独”分裂势力,于上世纪80年代末至1999年间主张的政治关系定位模式。上述三个概念中的“一国”是指“中国”,其含义在1994年前指“中华民国”,在1994年后按台湾当局发布的“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两区”是指“大陆地区”和“自由地区”(“台湾地区”);“两府”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两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是两个“对等”实体。“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体”的核心思想是“两岸对等”,其意在通过“两岸对等”的建构,防止台湾被大陆“地方化”、“矮化”。
  运用“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体”定位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在上世纪90年代是台湾当局的主流观点,并被分别规定在台湾地区现行的“宪法”、“国家统一纲领”等规范性文件中,成为台湾地区“法定”的政治关系定位。在“一国两区”、“一国两府”和“一国两体”的政治关系定位下,台湾当局逐渐改变了原来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逐渐走向“台独化”。1999年7月9日,李登辉提出所谓“两国论”,在理论上抛弃了“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体”的主张。2006年2月,陈水扁终止“国家统一纲领”,也在制度上抛弃了“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体”。目前,台湾当局除在“宪法增修条文”中维持“大陆地区”、“自由地区”等用语外,已经放弃使用“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体”来定位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
  (五)“两国”
  “两国”是以李登辉、陈水扁为代表的“台独”分裂势力主张的政治关系定位模式。1999年7月,李登辉在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将大陆和台湾定位为“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明确提出所谓“两国论”。“两国论”将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为“两国”,认为“一个中国”是两岸统一以后的事情,目前两岸是“两国”,因而“互不隶属”。但是,这个“两国”关系又是特殊的,既不是一般的“两国”关系,也非“内政”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而是内外有别,“在对外关系定位上为两个国家,但对内则互不称外国,也非内政关系”5。陈水扁当选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后,“两国论”被改造成更加偏向“台独”的“一边一国论”。早在当选之前,陈水扁曾发表一份名为“跨世纪中国政策白皮书”,其中有一段话即“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这段话是陈水扁对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主导思想。2002年8月,陈水扁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正式提出“一边一国论”,试图将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为“两国”关系。根据陈水扁对“一边一国论”的解释,所谓“一边一国”是指“台湾是我们的国家……不是别人的一部分,不是别人的地方政府,别人的一省,台湾也不作第二个香港、澳门,因为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彻底抛弃了“中华民国”架构,比李登辉的“两国论”走得更远。通过“一边一国论”,陈水扁将“中华民国”等同于“台湾”,进而刻意区分中国与“台湾”,试图造成两岸“一边一国”的态势。
  由于“两国”模式主张“台独”,不符合两岸关系的现实,也与两岸主流观点相背离,因而不可能为两岸所共同接受。即便在台湾地区,以“两国”模式作为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也仅仅停留在政治人物的口头言说阶段,没有落实为具体的政策或纲领。
  
  二、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解决方式:“议题化”和“阶段化”
  
  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本质是对两岸关系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定位,核心是提出大陆和台湾可以共同接受的模式。从上文的整理可知,大陆和台湾在政治关系定位模式上的争议主要有二:第一,是否承认“中华民国”或“台湾”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第二,大陆和台湾之间是否具有“对等”关系。由于大陆和台湾存在“国家”和“主权”等高度敏感的政治争议,两岸目前尚未形成关于政治关系定位的共识。因此,为了避免因政治原因影响两岸事务性交流,大陆和台湾在两岸事务性交流中都采取了“搁置”政治关系定位的做法,在事务性商谈中回避政治问题。而且通过海协会和海基会两个授权团体,将两岸关系转变为“两会关系”,从而透过“两会框架”解决两岸事务性交流中的有关问题。但是,两岸关系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事务性交流阶段,要使两岸关系向着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就必须找到解决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问题的合适方式。
  (一)“政治对立”论的解读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的讲话(以下简称“胡六点”)中,对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进行了新的阐述。这是大陆方面在政治关系定位问题上的最新主张6。虽然“胡六点”对于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论述只有三句话,但这三句话揭示了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的实质,提出了解决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问题的方式。由于“胡六点”对大陆和台湾政治关系定位的论述,围绕“政治对立”展开,因此,本文将“胡六点”中的相关论述称为“政治对立”论。
  第一,胡锦涛同志指出,“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这就为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台湾问题是国共内战的遗留问题。尽管台湾地区已经两次实现“政党轮替”,但并不能改变这一历史上发生的事件,两岸关系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即是上述历史事件的延续。国共内战以及大陆和台湾过去近60年间实际上的敌对状态,使得大陆和台湾在政治上高度对立。但是,两岸之间的政治对立并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对立,而是一国内因内战而产生的政治对立。因此,虽然大陆和台湾尚未统一,但仍然是“一个中国”内的“不统一”,不能以大陆和台湾尚未统一为由,否定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的事实。也就是说,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应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从“一国”的角度来思考。而正确认识上述事实,是对大陆和台湾进行政治关系定位的基础。
  第二,胡锦涛同志指出,“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这就确定了大陆和台湾解决政治关系定位问题的标准。台湾当局主张的“两区”、“两府”、“两体”和“两国”等政治关系定位模式,都以“领土”、“主权”、“政府”、“国家”等两岸关系中的表面性、形式性概念为基础,而没有意识到两岸关系的实质是政治对立。事实上,正是由于大陆和台湾存在政治对立,所以才在形式上体现出“两个地区”、“两个政府”、“两个实体”,甚至“两个国家”的外观。台湾当局的上述政治关系定位模式,违背了历史事实,因而不可能为大陆所接受。因此,以“两区”、“两府”、“两体”和“两国”等模式来定位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不仅不能解决大陆和台湾在政治关系定位上的争议,(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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