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雨:“新加坡模式”深思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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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模式   
王江雨:“新加坡模式”深思明辨  

  
  “新加坡模式”,得到无数中国官员热捧。国内官员“学习”这个小邦的热情有时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举例来说,可以说几乎每一天,都可以在新加坡找到几百名以上的各级中国政府官员,以培训的名义在各种场合出没。
  
  东南亚小国新加坡在全世界有着不同凡响的地位,且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国家。这个小小的城市国家,面积仅有697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的十分之一强,居住人口约530万人,其中仅60%左右(300多万)是新加坡公民,但是它的2012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52051美元,处于世界前三位。事实上,按照购买力平价衡量,新加坡2010年人均GDP为56532美元,超过了挪威、美国和香港,是全球最高的。
  作为世界贸易、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也是全世界最安全和清洁的城市之一,这个昔日第三世界城邦国家已然侧身于世界上最富裕最发达的国家之列多年。
  尽管发展成就昭然,新加坡显然还未到其成功的顶峰。2012年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IntelligenceUnit)的一篇研究报告称,就城市竞争力而言,新加坡仅排在纽约和伦敦之后,毫无疑问是亚洲最有竞争力的城市(香港居第二)。它也被国际咨询公司评为亚洲最具创造性的城市。
  如《华尔街日报》最近一篇关于新加坡的长篇报道所指出的,“新加坡长久以来一直吸引着富裕的外来定居者和跨国企业的高管们。吸引他们的是这个城市国家的低税赋、犯罪率几乎为零的街道、适合企业发展的政策以及稳定的政府。”
  
  多面新加坡
  
  繁华亮丽之外,新加坡还有另一个不太光彩的国际形象,即与同等发达甚至是那些还不如新加坡发达的国家地区相比,言论表达和个人自由在新加坡受到严格限制。有言辞激烈者,更称新加坡为“东方专制国家”或“亚洲独裁国家”。国际主流媒体虽不至于用词如此严苛,但也鲜有承认新加坡是地道的民主国家的,最多称它是个民主与专制的混合体。换言之,新加坡在世人眼里,是一个既民主又专制的奇葩,本身就承载着说不尽的争议。
  无论怎样的新加坡,对中国的吸引是不言而喻的。最近中央党校的一份报纸连篇累牍地登载关于“新加坡模式”的文章,引发对于新领导层政策倾向的无限遐想。自邓小平1978年访问新加坡以来,这个小国在中国几十年来都是官商学各界乃至普通老百姓的关注对象,可谓动见观瞻。“新加坡模式”,尽管对于其在中国是否行得通尚未经过严肃的辩论,都得到无数中国官员热捧。国内官员“学习”这个小邦的热情有时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举例来说,可以说几乎每一天,都可以在新加坡找到几百名以上的各级中国政府官员,以培训的名义在各种场合出没。
  新加坡对部分中国人产生吸引力大概出于两个原因。第一,新加坡是个发展成功的华人国家。新加坡华人是主体,中国人难免对其产生“同文同种”甚至是“血浓于水”的认同(尽管这种认同经常显得一厢情愿)。同为华人社会,而新加坡居然实现了经济发达、社会安康和法治完备,这给我们所能提供的希望和诱惑不言而喻。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更重要的是,新加坡的成功据说是基于一种“威权发展模式”,是在一个还有些专制但有效的政府主导之下实现的。固然,新加坡“威权国家”的名声昭著于世,无论是中国或国际上,自由主义倾向的学者大都对这个小国的政治体制没有什么好印象。但是这种印象也给国人一种多多少少有点提不上台面的期待,即:既然我泱泱大国一时半会不能实现民主,那么像新加坡那样有一个高效廉洁能干的政府,并在其领导下实现经济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这有何不好?
  
  一党执政的“秘诀”
  
  如果说正常的、传统的代议制民主体制的特色之一就是“政党轮替”,新加坡却貌似有一个“万年执政党”,即人民行动党。行动党在1954年为李光耀等一批受英文教育的中产专业人士创立,在1959年通过选举取得新加坡的执政权,并在新加坡独立以后在历次选举中都大获全胜,一直执政到今天。相形之下,新加坡的反对党力量太小,在国会的席位长期以个位数计算,无法从制度上实现对行动党的制衡。鉴于此,无论是国际媒体、国际政治观察人士,还是国内的反对党,都认为新加坡是个“事实上的一党制国家”。
  依笔者的观察,行动党能维持一党长期执政的局面,和它自创立以来就采取的某些亦正亦邪的“立场、态度和方法”是分不开的。
  执政“秘诀”之一是一切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取得实际业绩为第一要务,为此目的采取一切务实手段,包括去意识形态化。
  新加坡刚被迫从马来西亚分离出来之时,“眼前困难重重,生存机会渺茫”(李光耀语),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养活岛上的人民”。开国之父李光耀认为,政府必须彻底务实,抛弃一切意识形态的羁绊,执政政策的宗旨是使新加坡“比本区域其他国家更加刚强勇猛,更加有组织和富有效率”,以提供条件让外国投资者在新加坡为基地经营牟利,为新加坡提供税收和就业。
  在去意识形态的实用主义指导下,行动党政府一方面对外资全面开放,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将贸易招商团都派到非洲,最终将新加坡发展成一个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另一方面,政府也不吝惜使用各种带有保护主义性质的产业政策,建立大型国有公司作为龙头企业,以加快国家的工业化和财富积累。
  “秘诀”之二是力行法治,铁腕反贪,增强人民的信任。
  “秘诀”之三是使每个人都有一定财产,但又压低工资,保持出口竞争力。李光耀深信人民拥有财产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他在自己的自传中说:
  “当我发现人们在照顾自己的住房和租赁单位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时,就深信一个人的产权感是与生俱来的。50年代和60年代发生暴乱时,路人也会参加,向汽车的挡风玻璃扔石头,把汽车掀翻,放火烧毁。到60年代中期,当人们拥有住房和其他资产后,发生暴乱时他们的反应大不相同。年轻人把停放在路旁的史古打(底座摩托车——笔者注)抬上组屋的楼梯。这种情况加强了我的决心,我要让新加坡每个家庭都有真正的资产让他们去保护,尤其是他们自己的住房。”
  行动党在新加坡推行“居者有其屋”的政策,大力兴建政府组屋,然后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公民。这种组屋的质量其实相当不错,说实话比中国大中城市常见的一般居民楼好得多,且购买者有完全的产权。
  但新加坡政府从来都拒绝建设一个福利社会。这涉及到行动党治国的一个颇带权谋色彩的基本理念,即人民如果太富裕生活得太舒服,反倒有种种不利。一是容易懈怠,从而不再“刚强勇猛,力争上游”,而勤奋努力工作才是新加坡赖以生存的基础。二是工资不可太高,否则无法和有着无穷尽廉价劳动力的区域其他国家竞争。新加坡虽然人均GDP居于世界前三名,但平均工资远远低于经济发展同水平的欧美国家。
  此外,行动党一个秘而不宣的“帝王心术”般的小算盘是,人民如果还需要为积累财富而努力,且能在现行体制下看到成功的希望,他们就会将心思主要用在发财致富方面,不至于提出太多政治要求或者急于改变现状。
  “秘诀”之四是政府慷慨“与民分利”,使人民时时感受到现政府的好处。这是新加坡政府争取民心的主要手段之一。新加坡经济高速发展若干年后,政府积累了巨量财富,却不像某些亚洲国家政府那样奉行守财奴的理政方式,丝毫不肯与人民分享而任由权贵分赃。新加坡政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由政府出资开展大规模公共事业建设,包括修建地铁、高速公路、人行天桥、人行道防雨顶棚、社区电梯、游泳池等,并致力于将新加坡建设成亚洲最清洁城市。
  此外,政府也大力投资教育和医疗,在这方面为公民提供补贴。居住在绿荫遍地的花园城市,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流基础设施和教育健保方面的照顾,新加坡人不管对政府是否有好感,都会有一切好处来自行动党政府的感觉,而政府也刻意通过种种方式,强化人民这种印象。
  “秘诀”之五是积极全面延揽人才,使反对党长期处在无人可用的境地。行动党政府通过自己掌握的行政和经济资源,几乎垄断了新加坡的人才培养和遴选渠道,并以“精英主义”为号召,将绝大多数人才纳入到体制内。相形之下,反对党很难延揽到本地公认的精英人才(主要是指那些长期获得政府奖学金,受过本地或国际名校教育,有过大企业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其能力不能得到本地选民信任。事实上,在历次选举中,反对党都没有能力端出一套完整的施政纲领,其攻击点主要集中在对行动党的政纲挑刺方面。
  “秘诀”之六是采取一些手段,包括通过利用行政资源和司法制度打压反对人士,挤压反对党的生存空间,使其难以形成气候。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为此曾在媒体公开辩解说,“政府没有义务让反对党茁壮成长。”虽然这话大致不错,但行动党的某些做法,如以成熟民主国家的标准来衡量,实在提不上台面。在前些年,行动党通过无须审判即行拘禁的内安法,将某些反对人士指控为共产党人和恐怖分子而判监。行动党领袖也通过司法手段,如控告诽谤等,将有威胁性的反对党候选人推入破产的境地。在反对党可能主导的地区,政府还通过重新划分选区等难看手法消弭其影响力。
  但必须强调的是,行动党大体上是诉诸议会斗争和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取得和维护政权,从来没有借助军事和其他暴力手段整体镇压反对派,党派斗争也从来没有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程度,而新加坡的众多反对党,也是实实在在的反对党,它们虽然力量还比较弱小,但绝对不是执政党的傀儡。
  
  法治国家:厉行重典,以廉反贪,以法去乱
  
  2000年12月7日,香港中文大学向新加坡资政李光耀颁发荣誉博士学位,中大校方的赞词虽总体上颇有肉麻吹捧成分,但其中两句仍属恰当,即他能“以廉反贪”,“以法去乱”。毫无疑问,如果将法治理解为法律对所有人的一体适用和法律的公开、清晰、稳定,新加坡就是全世界法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法治也是所谓“新加坡模式”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新加坡社会不同于其他亚洲社会的最大特点,也许不是在于它成功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在于它是一个公认的法治国家,真正做到了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点新加坡政府也不讳言。一份政府出版物指出,“新加坡经济之成功有赖于诸多因素,包括其领导者的智慧,善于利用法律规则和法律系统建立一个新型社会并以此增强新加坡的经济生存能力,以及确保自身法律系统与国际社会之需求相吻合。”
  法治被视为新加坡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之一。如果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个关于古代分配正义的说法还有什么现代意义的话,那就是现代人更担忧的是不同的人适用着不同的规则,从而使机会资源的后天分配永远不均等,使弱者永远没有翻身的可能。建立法治社会,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是能使一切社会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标准化运作”,从而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二是能使人民增强对政府的信任,知道政府对所有人适用相同的规则,不会对任何人有所偏私。即使政府不能绝对做到这一点,但只要尽到最大努力,并且政府自身不违法行事,人民也会体谅。
  新加坡法治社会的源头首先来自它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地位。在新加坡独立之前,新加坡采行英国的普通法体系已达将近150年之久,英式法治理念虽未全面开花结果,但已在新加坡根基稳固。李光耀执政后,更是以英国法为基础,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更以各种严刑峻法,使遵守规则的观念在新加坡深入人心,甚至可以说是内化在新加坡人的精神里。可以说,严格的法治和深厚的法治信仰,是新加坡不同于传统的华人社会(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最大特征。
  
  经济政策:自由市场,混合所有制,产业政策
  
  对于一个没有国内市场和自然资源的小国在独立之后如何“绝处求生”这个问题,李光耀政府的策略是将新加坡打造成一个外国投资的基地,提供条件让投资者在此成功经营,有利可图。为此的自然选择就是建立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体制,保护财产权,对国际贸易和投资敞开国门,欢迎跨国公司来投资办厂。如今,作为众所周知的奉行资本主义法则的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新加坡是市场经济无疑。
  尽管私有的和外资的大中小型企业林立,新加坡却并不是以私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有研究表明,政府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称之为“政联公司”)在经济中占到的份额达到60%以上,涵盖制造业、金融、贸易、造船、能源、电信诸多领域。如政府全资的淡马锡投资公司管理的资产将近2000亿美元,在新加坡国内是新航、新电信、新传媒、星展银行、地铁公司、电力公司、海运公司、东方海皇集团的最大股东,(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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